2023年11月7日 星期二

結冤不如解冤

 茲介紹一個因果趣聞,結冤不如解冤,不亦善哉!---果報終將自受,不亦妙哉!

昔有程伯麟者,經商爲業,平日對觀音大士甚為虔敬,當時有兵亂攻破揚州,他就祈求大士能平安脫險,是晚夢見觀世音菩薩示現說:

「你家十七口,十六人都不在劫數中,但只有你一人,在劫難逃。因你前生曾殺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當償還。你全家其他十六人可以事先逃避於東廂房避難可免難,你自好酒菜待他來索債。他五日後必來。」夢醒後,深信之不疑。

屆時,午時,果然,有亂兵破門闖入,拿刀即斫。程伯麟問說:「請問你是否王麻子嗎?」王麻子非常訝異,就問說:「你怎麼知道我的乳名?」程伯麟告以觀世音菩薩預先告知之事。王二麻子驚訝之餘,就說:「既然你前生殺我,廿六刀,今生我再來殺你,來生你不是又要索回了嗎?此報何生能了呢?結冤不如解冤。不如我用刀背砍你二十六刀,就當作已經償還宿債了。兩不欠了。」於是,依所言以刀背斫了伯麟廿六刀後,飲酒三杯去(算是領此人情了)。便作此宿世冤仇已消,彼此兩不欠了。

評曰:「冤讎宜解不宜結。」「隨緣消舊業,切莫造新殃。」「得饒人處且饒人。」正不知饒人,正所以饒己也。不亦善哉!不亦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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