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醫祭---值得醫界深思反省的課題

醫祭

專家說“保養只需1元,到治療就要8元,急救時得要1000元"
而文章中的身痛與心痛都不是我們願意看見摯愛的人或我們自
己去承受的‧
身體需要檢查.健康可以管理.
健康無價.但當生病時健康就變有價.(身痛與心痛)!

這是政大新聞系汪琪老師前日寫下的沉痛文章,轉貼在此,希望能給有高齡父母的朋友參考。
(更希望醫療人員以愛心與同理心參閱本文)(本文感謝作者同意轉載)
繼續閱讀請點選下面這個數字                             [  16.12.10.]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賴桑的森林大軍!

賴桑的森林大軍!


一支令人感動的影片

前後25年,15億台幣的造林勇者~~賴桑

賴桑的森林大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jL9LzHuulk  (Ctrl click)

賴桑的雲道咖啡網站

http://www.coffeetree.tw/DOC_1711.htm  (Ctrl click)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祝哈鴻潛教授華開見佛

祝哈鴻潛教授華開見佛
陳榮基

2010年11月25日趕到台中殯儀館參加故友哈鴻潛教授的告別式,收到遺族贈送的一本小冊,題為:<誘我故鄉情-鴻潛雁航>,首尾頁的兩首詩:「落葉掃不盡,春雨下不停,牆外流水聲,誘我故鄉情。」及「秋涼,夜色蒼茫;蟲聲不再高亢,人入夢香。」無限感慨。在回台北的高鐵車廂內,瀏覽小冊內哈教授的生平事積及親友的懷念文章,而其中哈教授所寫的「哈爾濱憶往」,更讓我隨哈教授神遊他的兒時故鄉。腦海中不斷勾起與哈教授亦師亦友三十多年的交誼。

哈教授回國曾經到台大醫學院解剖科任教,可惜那時我已經畢業,沒有機會正式受教於他的門下。後來他到台中為中國醫藥學院開創解剖學科,因為提倡臨床與基礎的合作教學,每年會請我去給他的學生,以臨床實例,講解解剖所學與臨床如何串聯,因此我常有機會到台中,並順便參觀他的研究室,也看看他作針灸研究的猴子。

又因為我也從事針灸止痛及治療癲癇的動物電生理研究,常有機會與哈教授切磋。在他主持陳立夫先生的 [立夫中醫藥學術獎] 的評審工作時,邀請我及台大生理學科與我合作針灸止痛研究的傅祖慶教授,參與為針灸組的評審委員。後來也邀請第一屆獲頒針灸獎的瑞典生理學教授Sven Anderson加入作評審委員。在前後五屆的立夫獎評審過程中,走偏台北、北京、京都與首爾等地,參觀各國的中醫藥研究機構,而且在京都還有機會見識到黃帝內經的手抄本(據說目前只剩中日各有一份),以及日本和尚從西安帶回的 [真身如來]木雕古佛。這尊如來佛像,到日本一千多年後,才在一次大清掃的活動中,被發現佛像腹內藏有用絲絹織成的內臟,顯示唐朝時的中醫,可能已有(人體或動物?)解剖的概念或嘗試。

哈教授後來又協助陽明醫學院創辦解剖學科,他也不忘邀我去給醫學生或研究生做臨床基礎聯繫的演講。2009年4月7日我應邀去給研究生講解:小腦各部位的功能的臨床症狀表現,下面兩張照片是課後我與哈教授及我們兩人的學生,陽明解剖科主任黃銀河教授的合影,也是我最後見到哈教授的時間。

本來大家期待 [立夫中醫藥學術獎] 會逐漸成為中醫葯界的諾貝爾獎,可惜現在卻因為主事者問題而停擺,而立夫先生及評審委員中的好友,Anderson教授、傅教授及哈教授,都已先後往生,恐怕恢復立夫獎的機會更加渺茫。緬懷過去,只能恭祝哈教授華開見佛,蓮生淨土。

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華視「蒐藏生命風景」還有三場不要錯過喔

敬愛的蓮花之友:平安!
 國民健康局補助本會辦理「99年擴大推動安寧療護推廣計畫」頃製作完成一套(8集)呈現安寧療護的深度與魅力,以蒐藏生命風景為題、倫理情境為核心的生命教育教材電視節目-已於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出,感謝大家上週觀賞後回響的支持、鼓勵與肯定,本週一~週四(12/6~12/9)續播出4集(請參閱「播出時間表」),歡迎大家告訴大家、閤家觀賞共享這知性與感性的時光!感恩!耑此 敬頌
閤家身心健康
社會祥和樂利
蓮花基金會
董事長陳榮基暨全體同仁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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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

「蒐藏生命風景」電視節目播出時間表
【播出頻道】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數位頻道)(111)
【播出時段】晚上20:00~21:00
序 播出日期         節 目 主 題
1 99.11.29(週一) 生命的滿全與依歸
(約會資深安寧志工/張寶方老師)
2 99.11.30(週二) 念念相續
(約會安寧病房臨床宗教師/宗惇法師)
3 99.12.01(週三) 祝福的願力
(約會為愛滋提燈的護理督導長/蘇逸玲督導長)
4 99.12.02(週四) 虹橋的彼端
(約會安寧心理師/蔡惠芳心理師)
5 99.12.06(週一) 時光逆旅慈悲行
(約會安寧病房主治醫師/蔡兆勳醫師)
6 99.12.07(週二) 接觸的力量
(約會安寧病房護理長/王浴護理長)
7 99.12.08(週三) 在生命轉彎處看見希望
(約會往生者遺族)
8 99.12.09(週四) 握手佛光中
(約會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教授)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黃勝堅新書《生死謎藏-善終,和大家想的不一樣》

 《生死謎藏-善終,和大家想的不一樣》
   陳榮基序


安寧緩和醫療創始於1967年英國倫敦西西里‧桑德斯女士(Dame Cicely Saunders)創辦的St. Christopher’s Hospice,1990年馬偕醫院引進安寧病房,1995年台大醫院設立緩和醫療病房,2000年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我國國民可以在臨終時拒絕痛苦的無效醫療,選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以求安詳往生的權利 。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揭示緩和醫療的原則為:「重視生命,並認為死亡是一種正常過程;生命與死亡不是對立而是連續的;緩和醫療既不加速也不延後死亡,它提供痛苦和不適症狀的解除,它整合病人心理、社會和靈性層面的照顧。提供幫助病人盡可能地積極生活直至死亡的一種支持系統,它也提供協助家屬在病人照顧和死亡哀慟期間調適的一種支持系統。」。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更進一步界定緩和照顧為:「它是在病人和家屬面對威脅生命之疾病,包括疼痛和其他身體、心理、社會及靈性相關問題時,利用早期辨識和毫無瑕疵的評估與治療,對苦難(suffering)的預防和解除,以改善生活品質的一種措施。」。因此,在安寧緩和醫療裏,生活的品質比生命的長短更為重要。

從前的醫學教育偏重「醫生」、「救生」,尤其在1960年代各種搶救生命的心肺復甦術(CPR)出爐,而且越來越進步,醫院的加護病房充滿各色各樣的新式武器,從人工呼吸器到人工心臟(ECKMO葉克膜),在家屬企求一絲希望與奇機,醫師不肯服輸寧與死神奮戰到底的努力,可以使臨終病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盡折磨,讓病人含恨而終,讓家屬悔恨不已。

本人有幸參與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志業,終於了解古人期待「壽終正寢」的意義,悟出安詳往生是一種重要的人權,而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應該也是醫師的天職。醫療人員應該善盡「醫生與顧死」的使命,維護每一位病人從「子宮到墳墓」、「從出生到死亡」。

在十幾年的努力中,很欣慰的看到很多同道的加入或支持,更意外與感動的是看到兩位長年在加護病房奮戰救人的學生與同事,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的負責醫師,柯文哲醫師及黃勝堅醫師,經過多年不眠不休的搶救病人,看盡人生生死交會時的種種悲歡與折磨,終於悟出了何時應該奮力搶救,何時應該協助家屬放下,協助病人有尊嚴且安詳的走完人生句點。柯醫師的祖父是我的小學老師,黃醫師神經外科出身,與我這個神經科醫師,算是同行。兩人在繼續堅守加護病房搶救病人的使命中,也到處宣揚並教導加護病房工作的同道,如何善盡「護生與護死」的神聖任務。本人多次聆聽他們兩人的醫學宣教演講,每次都有很深的震撼。

黃勝堅醫師是台大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腦中風加護病房主任,曾任台大雲林醫院外科部主任,在他繁忙的醫療工作中,紀錄下點點滴滴,與讀者分享他的失敗與成功,他的悲傷與安慰,希望醫療從業人員,讀後能夠學習到如何善待病人、善待家屬;也希望一般民眾,讀後能夠知道如何提早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也就是預立選擇臨終DNR的意願,保障自己安詳往生;在親人面對絕症末期時,如何與醫師及時配合,協助家屬安詳往生。

本書《生死謎藏-善終,和大家想的不一樣》,分成六大章節,第一、二章,告訴我們作者如何第一次面對死亡及第一次陪伴死亡的經驗與心路歷程,第三章「拼」,黃醫師有句名言:「有希望,拼救命,沒希望,拼安詳往生。」道盡了「醫生與救死」的精髓。第四章「DNR」,從案例中解說DNR的真諦,及如何預立或及時確定DNR的意願,如何化解家屬間的不同意見的困擾。黃醫師告訴我們:「簽了DNR是善終的起點,不是代表一定得死、不是代表甚麼事都不用做!簽了DNR之後,是醫療團隊對家屬承諾:如何問心無愧的,面對病患與家屬,陪伴一起走過死亡的幽谷!」第五章「安」,黃醫師說:「醫療團隊為怕被告,為自保,對臨終病人做任何不必要的搶救,已經不去在意病人,痛不痛苦了?」難道家屬因為不捨的心理或因為害怕陷入不孝的迷思,要讓醫師以痛苦無效的CPR來造成另一種無法平復的傷害嗎?第六章「願」,黃醫師說:「對末期病人來說,要的不是CURE(治癒),而是CARE(照護)。醫師能做到的,是預防病人最後的痛苦,盡量幫忙善終。雖然很多人說,現在的醫療是器官化、疾病化,但別忘記,最後必須回歸到『人』的身上,醫師不是在照顧器官、不是在照顧疾病,是在照顧『人』!」

本書附錄由台大醫院加護病房護理長李芳珊所寫的「回首來時路」,她告訴我們:「我們發現:病人是救活了,但是他的生活品質呢?這些死裡逃生的病患,因為嚴重腦傷,他們整個生活的依賴度是相當高的,當他們出院之後,家屬所面臨的困境,是我們當時所想像不到的。」 她的心路歷程,很值得大家深思。

本人有幸在本書付梓之前,先行瀏覽,再一次感受聆聽黃醫師演講的震撼,願意向一般讀者及醫療人員鄭重推薦這本如何面對死亡的好書。畢竟「大孝與大愛並非不計親人痛苦的搶救到底,而是親切的陪伴末期病人的親人,協助他坦然接受疾病,減少他身、心、靈的痛苦,協助他放下萬緣,安詳往生。人生終需一死,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

陳榮基
台大醫學院/台北醫學大學/恩主公醫院教授
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常務監事/前理事長
(2010年8月28日)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歡迎參加蓮花基金會2010年歲末祈福感恩會

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2010年歲末祈福感恩會
日 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週五)
地 點:蓮花基金會/台北市承德路3段230號4樓
流程表:★09:00~17:00 歲末感恩義賣會
一、10:00~12:00 祈福感恩誦經法會-
         灑淨、藥師經、午供
二、13:30~15:30 感恩座談茶話會-
         臨床佛教宗教師與護持委員的對話
....................................................................................
【回 條】
●敬請填妥後傳真(02)2593-3535
姓名:          ID:       
□準時出席
 □一、祈福感恩誦經法會
 □二、感恩座談茶話會
    □不克出席
服務單位:                    
電話:( )        傳真:( )      
手機:          E-mail:        

*歡迎參加僧伽醫護基金會99年度歲末感恩消災祈福法會

十方大德慈悲:

僧伽醫護基金會發心願意護持所有僧伽身體健康,使法師身安道隆而利益眾生。
今為感恩十方大德長期護持,及為建設僧伽安養如意苑,謹訂於民國99年國曆12月12日農曆11月7日(星期日),假苗栗後龍佛教僧伽安養如意苑預定地,舉行:99年度歲末感恩消災祈福法會
法會中大眾虔誠持誦大悲咒、藥師經、蒙山施食及供養十方僧伽,以此迴向內外護法業障消除、福慧增長!祈願大德護持僧伽如意安養苑讓工程順利早日圓滿完成!誠摯地恭請您參與勝會。
今隨函附上法會時間表及回函單,如蒙應允蒞臨,請於99年12月2日前將回函單傳真或寄回本會。
法師及信眾往返備有交通車:
◎ 北區僧醫會 (台北縣樹林市大安路534號6F)
聯絡人: 黃靖芳 0985-304-995
林秀鳳 0985-304-992
電 話:(02)2682-9188 傳 真:(02)2682-9181
◎ 桃園中壢:上圓下善法師
TEL:(03)4280-851 手機:0985-322-837
◎ 台 中 區:台中分會-廖慶榮會長
TEL:(04)2225-8261‧2225-3917
手機:0985-304-978‧0932-560-847
◎ 彰 化 區:彰化分會-蘇錫勳會長
TEL:(04)7562-882 手機:0911-098-795
彰化分會榮譽會長-柯天壽
TEL:(04)7363-759 手機:0920-435-546
◎ 南 投 區:張順寶居士
手機:0937-983-488‧0985-466-728
◎ 高 屏 區:上見下薦法師
手機:0985-848-101‧0937-582-825
※請以傳真或電話提早報名
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 敬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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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函 單
本人 □準時參加歲末消災祈福法會,共   人 (為方便統計人數,準備餐點)
□不克前往參加
※請於99年12月2日前將回函單傳真或電話聯絡。
聯絡人:黃靖芳02-2682-9188 / 0985-304-995 FAX : (02)-2682-9181

*歡迎觀賞蓮花基金會「蒐藏生命風景」電視節目

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蒐藏生命風景」電視節目播出時間表

【播出頻道】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數位頻道)
【播出時段】晚上20:00~21:00
序 播出日期 講 座 主 題 / 講 師
1 99.11.29(一) 生命的滿全與依歸~約會資深安寧志工/張寶方老師
2 99.11.30(二) 念念相續~約會安寧病房臨床宗教師/宗惇法師
3 99.12.01(三) 祝福的願力~約會為愛滋提燈的護理督導長/蘇逸玲督  導長
4 99.12.02(四) 虹橋的彼端~約會安寧心理師/蔡惠芳心理師
5 99.12.06(一) 時光逆旅慈悲行~約會安寧病房主治醫師/蔡兆勳醫師
6 99.12.07(二) 接觸的力量~約會安寧病房護理長/王浴護理長
7 99.12.08(三) 在生命轉彎處看見希望~約會往生者遺族
8 99.12.09(四) 握手佛光中~約會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教授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賀蓮花基金會榮獲衛生署衛生財團法人評核特優獎

蓮花陳慧慈執行長接受頒獎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孤島叢林的醫生---陳光明教授

<孤島叢林醫生之回憶> 讀後感
陳榮基
健康世界雜誌2010年11月
(本書由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出版)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陳榮基(左)與作者陳秀丹(右)
<向殘酷的仁慈說再見>
陳秀丹醫師著
陳榮基推薦文:
陳秀丹醫師在加護病房服務二十多年,雖然救人無數,但也看盡很多人臨終的痛苦,深深悟出善終的重要。本書正好詮釋我常說的:【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簽署DNR意願書的疑慮

簽署DNR意願書的疑慮
陳榮基
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常務監事

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六月七日總統號令公布。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衛生署發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並公告六款安寧緩和意願書:包括表一「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表二「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表「三預立委任代理人委任書」,表四「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表五「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表六「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其中表一、二、四及五,是給病人或健康人自己填寫的意願書,可通稱為「DNR意願書」,表六是給家屬填的同意書,也可簡稱為「DNR同意書」。因為款式繁多,民眾及醫療人人常常不知如何選擇,引起不少困擾。

為了簡化,衛生署乃於99年7月17日公告停用上述六款表單。並於99年8月12日公告修正[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等四種表單參考範例],包括「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如附表1)、「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主要是將前述表一、二、四及五之「DNR意願書」合成一式的「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即「DNR意願書」,病人或健康的人都使用此同一式樣的意願書,另增加了「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讓反悔的病人可以撤銷原來的意願。家屬填的還是原來的同意書,加上英文註解,成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同意書」,意即「DNR同意書」。(讓大家可以更清楚的了解自己填的叫意願書,家屬填的叫同意書。)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規定,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並規定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第五條規定二十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意願書。推行以來,對於健康或小病的人,鼓勵填寫原來的表一「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將之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登錄於健保憑證IC卡上,方便病人到任何醫院,都可從IC卡上看到DNR的意願,不必長時間帶著一份意願書在身上。重症病人已住進醫院,就直接填寫表四「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表五「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以上各式意願書,都設計有兩名見證人。原立法規定要有見證人,是希望有旁人見證該意願書確實是由當事人的意願親自填寫的,以減少後人質疑意願書的真偽性。而且見證人最好是自己的親人,配偶及子女,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心願,以免臨終時家屬因為不捨,而違反病人心願,強行要求醫師插管作急救的心肺復甦術,徒增病人的痛苦。

但是有些人,找不到願意見證簽署的人,造成預立意願的困難。於是有要求廢除見證人之議。衛生署居然於99年10月5日公告宣示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可以不必有見證人。其論述理由為:[1].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同條第三項規定,應有具行為能力二人在場見證,始生效力。另本條第5條第1項規定,二十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意願書。[2]依法律明確性原則,本條例第四條係以末期病人為規範對象,而第五條係以二十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為規範對象,因前揭2條規範對象主體不同,爰立意願書人若為二十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毋須見證人。宣示可以廢除意願書中之見證人,引起第一線工作之醫療同仁恐慌,不知所從。安寧照顧協會及健保局同仁在接到意願書時,又將如何辨別簽署人是屬於第4條規範(依法需要見證人)的人,或是第5條(依99年10月5日公告)依衛生署解釋,毋需見證人的人?
將來如果有異議的家屬,以簽署該DNR意願書時,簽署人已是末期病人,而意願書上沒有見證人,告承辦單位違法(違反第四條規定)時,將如何處理?

在還沒有得到衛生署合理及合法的補救措施前,本人願奉勸各醫院及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同仁們,繼續使用有見證人的表1範例。

表1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參考範例)

本人 _______________ 瞭解醫療有所極限,若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特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簽署本意願書並同意加註於本人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健保IC卡)內,選擇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於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願接受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及不接受施行心肺復甦術。

簽署人:(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在場見證人(一):(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在場見證人(二):(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法定代理人:                                             (簽署人未成年方須填寫)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醫療委任代理人:                                    (簽署人為醫療委任代理人方須填寫並應檢附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中 華 民 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註:
1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規定:
本條例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安寧緩和醫療: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二、末期病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三、心肺復甦術: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四、意願人:指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全部或一部之人。
2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五條規定:
二十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意願書。
前項意願書,意願人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並以書面載明委任意旨,於其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簽署。
3.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規定: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二、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但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前項第一款所定醫師,其中一位醫師應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
末期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但不得與末期病人於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前明示之意思表示相反。

表2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參考範例)

本人 _______________ 瞭解醫療有所極限,若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特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簽署本意願書並同意加註於本人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健保IC卡)內,選擇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於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願接受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及不接受施行心肺復甦術。

簽署人:(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法定代理人:                                                 (簽署人未成年方須填寫)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醫療委任代理人:                                             (簽署人為醫療委任代理人方須填寫並應檢附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中 華 民 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文明人的生活習性

文明人的生活習性--抽水馬桶文化
陳榮基

《健康世界418期第3頁,2010年10月號》
記得小時候,廁所叫便所(台語)或茅房,大多設在屋外獨立的房間,以免味道影響到屋內的空氣。進到裡面,看著下面滿堆大小便,上面還有很多蠕動的白色蛆蛹,蹲在茅坑上,還要忍受刺鼻的臭味,恨不得以最快速度完成”解放”動作,迅速逃出來,也不會去想到如何使後來的使用者舒適些,其實也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茅房就永遠成為藏污納垢孳生蚊蠅的地方。
長大以後,台灣引進了西式抽水馬桶,廁所改稱淨房、洗手間、盥洗室、化妝室,不論使用便斗或馬桶,進去是乾淨甚至有香味的空間,有些人家還可能放一盆花。當然使用者,也應該協助保持乾淨清爽,於是就形成了現代人的抽水馬桶文化。
洗手間裡各色各樣的標語,如:「來也匆匆,去也沖沖。何妨暫且放輕鬆。」「為人為己、方便多多。不管您再怎麼急,請記得沖水。」」「請體諒打掃人的辛苦,保持廁所內的乾淨。」「凡尿過必留下痕跡,凡大過必留下異味,記得!去沖沖!免得我;氣沖沖!」「人生自古如廁樂,留取清潔剋蚊蟲。」「來到此地要隨俗、手理要拿衛生紙,上完廁所擦屁股、洗完雙手才舒服。」「向前一步靠,廁所芬芳好。」「靠近一點,瞄準正確。」「掃射,亂射,不如瞄準再射。你可以再靠近一點,記得請瞄準後再射。」「排便乃人生大事、請保持廁所的整潔,謝謝您的合作。」
以上林林種種,無非是提醒使用人,在享受前人給我們留下的美好環境後,要常記得提供後面的使用者一個舒適的空間。最近曾經在桃園八德的聖保祿醫院的便斗下方看到一圈藍色標靶,牆面上寫著:「如果你的小便未能使藍色標靶變紅,請到泌尿科就診。」真是給老人男性很貼心的提醒。
浴室的窗戶不要完全關閉,可以保持空氣流通,減少長時間使用熱水淋浴時,造成浴室內氧氣不足。尤其是浴室內若裝有瓦斯爐熱水器,更不可關閉窗戶,以減少瓦斯中毒的危險。當然最好是不要將熱水器裝在浴室內!
在佛教的寺院裏,每當上淨房(洗手間)時,都會見到淨房內大小淨器具,牆壁上方張貼著發願的偈文,寫著:「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瞋癡,蠲(去)除罪法。事訖就水,當願眾生,出世法中,速疾而往。洗滌形穢,當願眾生,清淨調柔,畢竟無垢。」更是廁所文明最高表現了。
便器有蹲式與座式兩種,公共場所應該設立足夠的兩種便器,並標示清楚,有些人不喜歡座式,有些人不會用蹲式,尤其老人,可能蹲下去站不起來,醫院評鑑要求蹲式便器旁邊要有扶手方便使用者站起來。當然,公共場所應設有足夠的女性廁所空間,減少女同胞排長列等候的時間與不便。殘障用的廁所應該獨立在男女廁所之外,免得推輪椅的異性家屬尷尬。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越南衛生部頒發國際「人民健康奉獻獎」


Speech of Director Quyet, VDH1

Speech of Director Quyet, VDH2
Speech of the Deputy Minister, Ministry of Health, Vietnam, Dr. Ngo Ba Thuy at the Award Handing Ceremony, Oct. 11, 2010 at Viet Duc Hospital, Hanoi

Distinguished international guests,
Dear participants,
Ladies and gentlemen

It is a great honor for me to be here today on behalf of His Excellency Mr. Minister of Health and the Leaders from MOH at this ceremony for awarding the Medals “For the Health Care of Vietnam People” of MOH to three Professors: Prof Rong Chi Chen from Taiwan, Prof. Daniel Jaeck and Prof. Daniel Maitrot from France. First of all I’d like to express our sincere thanks and our greatest congratulations to them, and warmly welcome all invitees who are present here.
Distinguished guests,
Viet Duc Friendship Hospital is a leading Center in the System of Surgical facilities in Vietnam, with main 7 missions assigned by MOH: 1/ providing health care services to people, 2/ Training health professionals, 3/ Performing scientific research, 4/ Providing outreach activities, 5/ Assisting preventive measures, 6/ Enhanc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partnership, and 7/ implementing economic management in Health Care.
During many years the Hospital successfully fulfills its missions assigned by Government, and to achieve that we have to recognize a great contribution of highly qualified specialists who have been trained on site and abroad. The Hospital develops very good cooperation and partnership with many countries especially with France and Taiwan.
Through this cooperation and partnership we have got a precious and effective support from our friends, such as Prof. Rong Chi Chen - the establisher and First Director of Hospital En Chu Kong. Since 1998, via Taipei Cultural and Economic Office in Hanoi, he has admitted and trained approximately 100 Vietnamese doctors and nurses, among those many are from Viet Duc Friendship Hospital, in various specialties such as: Surgery, Anesthesia and Resuscitation, Endoscopy, Trauma and Orthopedics, Nursing and Hospital Management. Prof Daniel Jaeck has been Medical Director of Strassbourg Hospital, Vice-President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Cancer, and is now responsible for training of Vietnamese residents in France. Since 1975 he has been in Vietnam many times for teaching, and he has admitted many Vietnamese doctors in France for training. He has offered a special support to Vietnamese doctors in their training and research. Prof Daniel Maitrot - the former Head of NeuroSurgery Department of Strassbourg Hospital, has directly trained almost all NeuroSurgeons in Viet Duc and other Hospitals in Vietnam. He has come to Vietnam many times to participate into scientific meetings, to support the Vietnamese patients in performing interventions.
Following the return to Vietnam, all trainees can ensure the health care services with high quality and become active core person in health facilities in Vietnam in general and in Viet Duc Friendship Hospital in particular.
On behalf of Ministry of Health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our deepest gratitude to these professors for their effective support. Based on the request of Viet Duc Friendship Hospital, Ministry of Health in accordance with State authorization honors these 3 professors with the Medals for their great contribution. We wish you all a great health and look forward to having your further collaboration with Viet Duc Friendship Hospital and Vietnam Health System in the future.
Thank you very much!

副部長及三位受獎人Daniel Jaeck, Daniel Maitrot, 陳榮基  
越南衛生部Ngo Ba Thuy吳伯水副部長頒獎


 








越南衛生部Ngo Ba Thuy副部長, 台灣得獎人陳榮基教授, 台灣黃志鵬大使
左起台大王主科教授,黃大使,陳榮基教授,台大張重義教授夫婦獎狀英譯本
勳章

 越德醫院Viet Duc Hospital 現任院長Nguyen Tien Quyet阮進決教授
台灣黃志鵬大使
越德醫院前院長杜金山Do Kim Son
越德醫院來恩主公醫院受訓之部分學員
Thang Long(騰龍) Hanoi(河內)正慶祝建都千年(1010-2010)




國際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0,5246,11050404x132010101301137,00.html

培訓醫護人員 陳榮基獲越頒獎

• 2010-10-13 中時電子報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越南衛生部日前在河內越德(Viet-Duc)醫院舉行頒贈台灣恩主公醫院教授陳榮基「人民健康奉獻獎」典禮,駐越南代表處代表黃志鵬應邀觀禮。 頒獎典禮由越德醫院院長阮進決(Nguyen Tien Quyet)主持,越南衛生部副部長阮伯水(Nguyen Ba Thuy)代表衛生部頒獎。這次受獎者除陳榮基外,另有2位法國籍醫師同獲殊榮。 主辦單位也邀請法國駐越南大使館主管衛生的參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派駐越德醫院進行聯合門診的醫師張重義與王主科等台、越、法人士60餘人到場觀禮。 阮伯水和阮進決在致詞中分別表示,恩主公醫院自1998年即開啟與越德醫院醫療技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越方醫護人員的實習與培訓機會,造就無數濟世救人的醫護工作者,對越南民眾的健康照護與診治貢獻卓著,因此越南衛生部特別頒贈人民健康奉獻獎章。991013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0130205&pType0=aOPL&pTypeSel=0

培訓醫護人員 陳榮基獲越頒獎 (中央社)

2010/10/13 18:04:02
(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3日專電)越南衛生部日前在河內越德(Viet-Duc)醫院舉行頒贈台灣恩主公醫院教授陳榮基「人民健康奉獻獎」典禮,駐越南代表處代表黃志鵬應邀觀禮。

頒獎典禮由越德醫院院長阮進決(Nguyen TienQuyet)主持,越南衛生部副部長阮伯水(Nguyen BaThuy)代表衛生部頒獎。這次受獎者除陳榮基外,另有2位法國籍醫師同獲殊榮。

主辦單位也邀請法國駐越南大使館主管衛生的參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派駐越德醫院進行聯合門診的醫師張重義與王主科等台、越、法人士60餘人到場觀禮。

恩主公醫院院訊報導
阮伯水和阮進決在致詞中分別表示,恩主公醫院自1998年即開啟與越德醫院醫療技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越方醫護人員的實習與培訓機會,造就無數濟世救人的醫護工作者,對越南民眾的健康照護與診治貢獻卓著,因此越南衛生部特別頒贈人民健康奉獻獎章。991013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保障病人尊嚴,拒絕無效醫療

 保障病人尊嚴,拒絕無效醫療 – 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宣導暨意願註記健保IC卡的執行
作者: 李英芬, 方俊凱, 莊榮彬, 陳榮基
「轉載自醫療品質雜誌第四卷第五期特別企劃專欄,17-21頁,2010年9月」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醫祭--值得醫療人員與家屬深思的課題/我們可以做得更圓滿

醫祭

(作者:來自網路信函)
母親生前掙扎說出的最後一句話是「謝謝」。

但是在她走後,這個「謝」字卻像是一塊不斷長大的石頭,重重的壓在心頭。今天,也是她走後第四天,我決定坐下來寫這篇短文。因為唯有這麼做,我才能為父母親在臨終時所受的痛苦找到一絲意義;也唯有這麼做,我才能面對母親臨終的那句「謝謝」。

我以這篇文章,祝禱所有我的親人、朋友、所有善良的人永遠不會經歷我、以及我父母所經歷的苦痛。
繼續閱讀請點選下面這個數字                              [4.10.10]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楊麗環委員:醫師盼修法 讓末期病人能善終

楊麗環委員:醫師盼修法 讓末期病人能善終

【2010-09-15 台灣時報 綜合 孫麗菁 】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當病人生命將盡,醫生該盡力延續肉體生命,還是讓病人尊嚴離開?一群在醫療前線奮鬥的醫生昨天在立法院公聽會中呼籲,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要用維生器具拖住末期已經出現屍斑、肢體扭曲的病人,無法善終。
   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二要件,一為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二是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但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同法第三條定義「末期病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心肺復甦術」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因為有些不合理之處,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召開公聽會,探討當末期病人生命將告終時,能否由親屬同意後,撤除所有維生器具與方法,讓末期病人有品質、有尊嚴的離開人世。
   與會的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系專任教師趙可式說,現行法令規定,只要末期病人在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前,未立意願書,就無法在生命最後關頭由家屬出具同意書,撤除維生器具與方法。他們希望透過修法,讓未立意願書末期病人在最後關頭時,可以經家屬同意而撤除維生器具與方法,尊嚴往生。
   趙可式播放末期病人圖片,因為無法撤除維生器具,幾位末期病人事實上已死去,有的下半身出現屍斑,有的身形扭曲,難以辨視正常軀體,但維生器具卻仍維持病人呼吸與心跳,造成病人必須一直活下去;醫生在法令規定下,擔憂醫療糾紛,就算家屬不忍,也無法撤除維生器具,對病人跟家屬都是折磨。
   在加護病房奮鬥逾二十年的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說,國外醫生看到台灣的情況,不解為何要把病人折磨成這樣;台灣詛咒仇家常用「不得好死」,但醫生和病人無冤也無仇,病人「不得好死」的情況卻常出現的加護病房。
   台大醫院神經外科專任主治醫師黃勝堅認為,同意不繼續使用維生器具,並非放棄末期病人,而是既然已是無效醫療,應讓病人尊嚴的離開,這是只有生命末期才適用,其他情況下,醫生一定會盡力救治病人。
   台大醫學院教授陳榮基表示,修法除讓在加護病房的醫生,能在家屬同意後,撤除末期病人的維生器具,也希望能把意願書註記在健保IC卡內,效力視同正本,讓急診室醫生看到健保IC卡後,評估急救醫療效果,真的無法救治時,不要折磨病人,讓病人可安詳往生。

*走得有尊嚴 支持自然死 醫界要求修法

走得有尊嚴 支持自然死 醫界要求修法

【2010-09-15 聯合報 生活 記者鄭宏斌、楊湘鈞∕台北報導 】
  為讓民眾有更多「善終」自主權,醫界人士昨天在立法院公聽會建言,應修正安寧條例,不要用維生器具拖住末期病人,應讓每年十四萬非自然死、意外死的往生者走得更有尊嚴。
  衛生署六月將安寧條例修正草案送立院,增訂若無意識病人先前已簽意願書,或由預立代理人簽同意書,即可終止或撤除插管、切管;意願書也可以健保卡註記。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表示,心肺復甦術已被濫用,強行急救「徒讓末期病人不得好死」。
       台大醫學系教授陳榮基說,他終於了解為何有人抱怨「人家要好好死,醫生卻不讓人好好死」,並表示以後臨終,「希望我的學生讓我好好的走」。
  成大醫學院護理系教授趙可式強調,自然死絕非有殺人爭議的安樂死;她透露,當年立法時因有立委忌諱,致無法比照英、美立自然「死」法,連「善終」條例、「末期」病人選擇條例,都被打回票,最後立了個「無死無終無末期」的安寧條例,限縮了民眾善終自主權。
  六個月前喪父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也說,她的父親是小兒科醫師,八年前重病時已無意識,母親決定氣切,雖救回一命,卻沒了生活品質與尊嚴。今年初她帶母親遊太魯閣後,母親說已大澈大悟,後悔當年決定,如果日後自己生重病,千萬不能比照辦理。
  主持公聽會的藍委楊麗環表示,對如何修法「內心仍拉扯不已」。楊麗環說,她的祖父病逝前,家族為了要不要氣切意見分歧,最後長輩決定要做;如今回想,真不捨祖父臨走前的痛苦。

*衛生署將強制醫院執行住院須給安寧、器捐意願書

安寧與器捐意願 住院可先表明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7日電【2010-09-17/中央社/中央社】
明年強制醫院執行
住院須給安寧、器捐意願書
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10-09-18/聯合報/D2版/健康】

即日起,病人辦理住院手續時,都可預填器官捐贈與安寧緩和意願書,衛生署說,這是提醒病人維護醫療自主權,在生命末期時遺愛人間,或是拒絕不必要的急救。
衛生署最新公告「醫院住院須知範本」,民眾住院時,醫院將會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表示,病人在辦理住院手續時,本人可填寫相關意願書或委任書、聲明書,家屬則填同意書。
石崇良說,在生命末期不必承受非必要的電擊、插管、心肺復甦術的痛苦,可以表達器官捐贈遺愛人間的意願,這是病患的權益,醫院有義務告知,應在民眾住院時例行詢問,而非在急重症時才徵詢。
台北陳小姐昨天陪年過七旬的骨折母親到三軍總醫院辦理住院,就領到安寧緩和意願書,她向母親解釋後,母親表示「人老了!不要電擊」,所以陳小姐就幫媽媽簽署了。
黃小姐的父親日前癌症病逝台大醫院安寧病房,她說沒有收到意願書,不過家屬都有共識,事先向醫院表達意願。
「醫院住院須知範本」即日公告生效,明年起,住院須知列入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徵詢器官捐贈等項,納入醫院評鑑必要評鑑項目,強制施行。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99年8月新版<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本人 _______________ 瞭解醫療有所極限,若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特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簽署本意願書並同意加註於本人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健保IC卡)內,選擇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於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願接受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及不接受施行心肺復甦術。

簽署人:(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在場見證人(一):(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在場見證人(二):(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 話: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法定代理人:(簽署人未成年方須填寫)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醫療委任代理人:(簽署人為醫療委任代理人方須填寫並應檢附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簽 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 電話:



中 華 民 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國99年8月12日修訂版)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