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教育部100年度生命教育學習網動畫徵選活動辦法


教育部100年度生命教育學習網動畫徵選活動辦法
一、 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100學年度生命教育數位學習推廣計畫」。
二、 活動目標
(一) 配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辦法,鼓勵各級學校師生將生命教育內涵融入不同學習領域,彙整生命教育經驗,分享活潑生動的生命教育教學設計。
(二) 充實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內容,入選作品皆將上傳至網站上,以提供教學使用。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三) 協辦單位:蓮花基金會
四、 參加對象
(一) 參賽者均需填寫「動畫徵選個人資料表」(如附件一)與創用CC授權書(如附件二)。
五、 動畫製作
(一) 劇情內容
1.情境故事可自行編撰或取材自「生命教育學習網」。
2.主題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分成「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大領域,唯需將生命教育內涵融入於故事之中。
(二) 製作規範
1. 動畫製作以FLASH設計,配以旁白、音樂。
2. 請附上學習單。
3. 每則動畫時間以10分鐘以內為原則。(建議動畫時間不宜冗長)
4. 請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共計4片),內容包含動畫影片(swf)與原始檔(fla)。
5. 作品相關內容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利及個人隱私。
六、 收件方式及期限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1年04月12日。(以郵戳為憑)
(二) 收件內容:作品光碟(4片)、動畫徵選資料表及創用CC授權書。
(三) 郵寄地址:掛號郵件請寄至
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7鄰大學路一段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電信研究中心 鄭璿宜 小姐收
(四) 連絡方式:E-mail: anina1tw@hotmail.com
七、 評選標準
故事內容30%、動畫製作40%、配音配樂10%、流暢度10%、學習單10%
八、 獎勵辦法(本競賽將於初審選出15名;決審選出8名並排列名次)
(一) 優勝:3件,每件優勝作品酌於補助製作費2萬元整及獎狀一張。
(二) 佳作:5件,每件佳作作品酌於補助製作費6千元整及獎狀一張。
註1.若無符合錄取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註2.所有的補助製作費皆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說明如下: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須扣取百分之十所得稅,此部分需從補助製作費中扣取。
 相關規定,請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九、 評審頒獎
(一) 評審:敦聘生命教育專家學者及具有生命教育推動經驗之教師擔任評審委員。
(二) 得獎公告:將於101年05月13日在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http://life.edu.tw)公布入選優勝名單,並通知得獎者。
十、 著作權
(一) 入選優勝之生命教育故事動畫著作權仍屬原著作者所有,本活動之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推廣、公佈發行之權利。
(二) 凡經評審通過之生命教育故事動畫,如於其他媒體刊載須註明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徵選入選。
(三) 凡刊載於生命教育網之所有動畫均提供教師於教學上無償使用。
十一、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沒有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