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基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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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陳榮基現任恩主公醫院教授/顧問醫師 神經學兼任教授. 曾任(台灣大學/台北醫學大學)教授,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顧問,台灣失智症協會名譽理事長,台灣腦中風醫學會名譽理事長,中華慧炬佛學會理事長,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健康世界雜誌社社長.慧炬雜誌社發行人, 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董事,華梵大學董事. [曾任]恩主公醫院創院院長,台大醫院副院長,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神經科教授及主任,台大醫學院生理學科教授.台灣神經學學會理事長,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理事/監事長,佛教醫事人員聯合會理事長,台灣神經學學會雜誌(Acta Neurologica Taiwanica)創刊總編輯. [學歷] 台大醫學院醫科畢業,黎巴嫩貝魯特美國大學(American Univ of Beirut)進修(WHO復健醫學訓練班),美國威斯康辛大學(Univ of Wisconsin-Madison)神經科進修, 日本福岡九州大學腦神經研究所進修. [獎項]醫師醫療奉獻獎(台灣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07/11/12),越南衛生部人民健康奉獻獎(2010/10/11)Received a Medal for People's Heath from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Vietnam on Oct. 11, 2010.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2011/04/16).

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

*請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修法

請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修法
陳榮基
1. 先修[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
[本條例第九條所定之意願書或同意書,應以正本為之。但病人轉診者,由原診治醫療機構留具影本,正本隨同病人轉診。]
修改為:
[本條例第九條所定之意願書或同意書,應以正本為之。但病人轉診者,由原診治醫療機構留具影本,正本隨同病人轉診。意願書註記於健保IC卡者,視同正本。]
施行細則衛生署即可修改,改正後應可減少急診醫師看到IC卡註記,卻以未見正本而刁難家屬之困擾。可馬上減少因等候修母法,曠日費時,使目前臨終病人DNR意願常被違反的現狀。
2. 修改母法第九條:
[醫師對末期病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應將第四條至第八條規定之事項,詳細記載於病歷;意願書或同意書並應連同病歷保存。]
修改為:
[醫師對末期病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應將第四條至第八條規定之事項,詳細記載於病歷;意願書或同意書並應連同病歷保存。意願書做健保IC卡註記者,應將註記內容登錄於病歷保存,視同正本。]
3. 修改母法第七條最後一款:
[末期病人符合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情形時,原施予心肺復甦術,得予終止或撤除。]
修改為:
[末期病人符合第一項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情形時,如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或家屬簽署之同意書,原施予心肺復甦術,得予終止或撤除。]
可使接受心肺復甦術後,未能恢復呼吸及意識之末期病人,減少痛苦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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