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International award For People's Health國際醫療奉獻獎

A Medal “For People’s Health”


The Minister of Health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awards A Medal “For People’s Health” to Mr. RONG CHI CHEN, Former Director of En Chu Kong Hospital, Taiwan, for his great contribution to Health development of Vietnam, on June 8, 2010.

台越國際醫療合作開花:為彰顯恩主公醫院及陳榮基前院長對越南健康發展的重大貢獻,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衛生部長於2010年6月8日頒發「人民健康奉獻獎」給台灣恩主公醫院前院長陳榮基先生。(這是越南衛生部第一次頒發的國際醫療奉獻獎,得獎人為台灣的陳榮基醫師及兩位法國的外科醫師。)

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健保卡預立醫囑之後呢?

健保卡預立醫囑之後呢?
台灣新生報/社論


行政院院會上周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主要的改變是病患的「預立醫囑」可以註記在健保卡,並且和印刷的意願書具同等的法律效力,這項修正案還需經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修正草案其實是在技術上謀求改善目前臨床實務上的困擾,同時也有推廣「預立醫囑」的意涵。雖然人皆必死,但風和日麗的時候,人不會去思考這種嚴肅議題,即使罹患癌症,根據國健局的調查結果發現九成五的癌末病人未被告知來日無多,近七成病患則表示願意放棄急救。

台灣每年約有四萬人死於癌症,其中約三分之一的癌症患者會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而未來如果改成健保卡註記,將可能比目前通行的將書面同意書附在病歷裡的方式更具便利性與時效性;顯然地,衛生署希望提高國人「預立醫囑」的比例,避免癌末患者接受電擊、插管等侵入性治療,來落實尊嚴死亡的理念。

這項修正案也是回應衛生署長楊志良不久前在立法院說末期癌患若予插管或電擊是浪費生命,浪費醫療資源的措施。圍繞在死亡的爭議永遠與當地的社會道德、文化、醫學倫理和法律相關,生命臨終或者死亡對一般人而言不僅不中聽,還可能是禁忌,而死亡議題與爭端的人文面向不僅對一般人,甚至是醫療人員而言,除了抽象之外,也常常存在不易理解、悖論與彈性的法律與醫療技術層面,因此衍生出許多困難和複雜性。

台灣規範死亡的法律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但是緩和醫療在二十年前從淡水馬偕醫院成立安寧病房以來,幾乎都是以照顧癌末患者為主,因此「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形同是規範癌症末期拒絕急救的法律。但是,死亡的原因何止癌症末期,死亡的面貌不僅成千上萬,而台灣把規範死亡的法律稱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根本就是失真的錯誤,雖然這是可以理解的法律演化,但同時也是一種社會道德和法律的不幸和落後;相較之下,從一九七六年加州通過「自然死法案」以來,目前美國各州都有各自的自然死法案,而聯邦也有「病人自我決定法案」。

簡單的說,到了癌症末期台灣人才可能有一扇死亡權之窗。

另外,許多醫療科別都有癌症患者,但是把癌末患者集中到安寧病房卻使得患者離開長期照顧他/她們的各科醫師,醫病彼此之間長期溝通與建立的信任關係將斷離,病患自然會產生不安與被遺棄的心理。醫界可能必須思考讓各科及各階層醫師都能參與照顧癌末患者,而這除了是趨勢,也才合乎死亡醫學教育逐漸在醫學院以及醫學教育評鑑受到重視的邏輯。

新修正案雖然擴大「預立醫囑」的途徑,但是患者多變的心理,醫學難以預測的病情與醫療科技之進步都可能衍生障礙;另外,彼此衝突的家屬意見以及面對援引宗教與道德等所謂「良心反對」的醫療人員的時候又該怎麼辦?這些都需要更複雜的醫學倫理和法律辯證。

從楊署長的發言到新修正案的一小步來看,普林斯頓大學生物倫理學家辛格(Peter Singer)所說的話確實洞察趨勢:「未來三十五年之內,在科學、科技和人口發展的壓力下,到了二○四○年時,將只剩下一小撮什麼都不懂的死硬派宗教基本教義者才會捍衛人類生命從受精到死亡都神聖不可侵犯!」

【2010-06-24/台灣新生報/社論】 http://61.222.185.194/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請您拒吃吻仔魚

請您拒吃吻仔魚-世界上根本沒有一種魚叫吻仔魚

張秋萍轉寄

請拒吃吻仔魚
曾經有人算過一杯量米水的吻仔魚,居然有5仟4百多隻魚耶!小魚苗還來不及長大,就被人類捕捉來,然後吃掉了。
也因為如此,自一九七七年後,我們的沿岸漁獲量直線下墜。全世界也只剩下我們和日本還在吃吻仔魚,而日本的吻仔魚是台灣出口的。
所以,從今天起,我們不要再吃吻仔魚了,也希望您能加入這個行列。在此,和大家分享廖鴻基先生寫的這篇文章:

廖鴻基先生文
曾和一位老船長聊天,談到漁獲現況,老船長嘆了口氣回答:「現在的魚仔,連談戀愛的機會都沒有!」
一時聽不懂老船長的意思 -- 魚仔談戀愛?魚仔沒機會談戀愛?最後,老船長蹙著眉頭說:「連吃奶嘴的都不肯放過,哪有機會談戀愛!」老船長沿海浪濤裡打滾四、五十年,見證了台灣沿海數十年來的枯榮;我能感受他幽默背後的沉重和沉痛。
台灣沿海曾經是漁產富饒之鄉,為何短短才幾十年,我們已經走到幾乎無魚可捕的窘境?
老船長說出了魚源枯竭的主要原因之一 -- 撈了太多吻仔魚。我們愛吃吻仔魚,說是鈣質豐富、營養豐富;我們一口就吃掉幾百條,一餐數千條地囫圇吞 … 因為嗜吃而渾然不覺,我們已經吃掉了曾經豐盛的沿海漁產資源,同時也贏得了嗜吃魚苗等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的惡名。
根據水產試驗所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吻仔魚是兩百多種魚類幼苗的統稱,牠們是海洋魚種數量及海洋食物鍊的基礎。海域若失去了這樣的基礎,研究報告中已清楚的指出後果 ---這樣的捕撈情況若是不加以管理和改善的話,最後,可能導至整個沿岸漁業的滅亡。
照理說,吻仔魚除了是多種魚類的數量基礎,同時牠們也是多種魚類願意靠岸覓食的主要原因。吻仔魚的確是重要的食物,但是是許多種魚類賴以生存的重要食物,而絕不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食物。
沒有人不曉得,沒有小魚就沒有大魚的簡單道理,而我們吃吻仔魚竟然一吃吃了一百多年,那樣無骨、無刺、糊裡糊塗地吃掉了我們的海洋生機。
日本人發明吻仔魚雙拖網後,很快的,日本漁業當局瞭解這是一種嚴重破壞沿岸漁類資源的不當作業,因此日本早已停止使用吻仔魚雙拖網作業。
而台灣卻在1977年間大量從日本引進他們已經禁止使用的漁具及捕撈技術,並在我們的沿岸海域如火如荼地大肆捕撈;並且,還將吻仔魚大量外銷到日本。
從沿岸漁撈統計資料不難解讀,自1977年後,我們的沿岸漁獲量直線下墜,從此,台灣沿海再也沒有春天。
消費者有絕對力量來影響生產者的方向,拒吃吻仔魚,讓我們展現對鄉土的大愛。

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

*臨終不受罪 健保卡 可註記「放棄急救」

臨終不受罪 健保卡 可註記「放棄急救」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包括癌末等重症患者,可直接在健保卡註記「放棄急救意願」,不必另外簽署書面文件,讓患者有權選擇拒絕無效醫療。

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一席「癌末急救是浪費醫療資源」的論點,引發議論,但國民健康局調查發現,九成五癌末病人未被告知來日無多,近七成願放棄急救,也促成「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天也說,救人是所有醫事人員天職,醫療法也規定對病況危急者,要全力救治,但醫學有其極限,無效治療只會增加病人不必要的痛苦,「多數醫療人員也都簽署,我自己也簽了」。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在健保卡加註,重症末期病危時是否願放棄插管、電擊等急救措施,其法律效力等同書面意願書。

石崇良解釋,國內每年約四萬人死於癌症,其中僅三分之一簽署書面同意放棄急救,且書面文件攜帶便利性不如健保卡,若改成健保卡註記,應可提高此一比例。

石崇良認為,例如電擊、插管等侵入性行為,病人可根據個人意願,在生命末期決定是否接受急救,可讓生命終點更有尊嚴。

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安寧療護是保障末期病人醫療權益的「全人化照護」,這次修法充分尊重病患的醫療自主權,也解決臨床實務的困擾。

【2010-06-18/聯合報/A6版/生活】http://udn.com/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台大緩和病房王浴護理長與您分享接觸的力量

台大緩和病房王浴護理長與您分享接觸的力量
蓮花基金會http://www.lotus.org.tw/

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病危急救或拒絕無效的急救意願(即DNR意願) 健保卡可加註

病危急救或拒絕無效的急救意願(即DNR意願) 健保卡可加註

健保卡已可註記「器官捐贈」,及DNR意願,病危時是否願放棄急救,或放棄無效醫療,醫師一刷卡就知道。
(自由時報2010年6月18日 A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

〔記者范正祥、王昶閔/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在健保卡加註,在末期病危時,是否願放棄插管、電擊等急救措施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法律效力等同書面意願書。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安寧緩和醫療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通過

其他修正要點還有,意願人或其醫療委任代理人撤回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時,應通報中央管理機關廢止註記。經註記於健保卡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與意願人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時,以意願人明示的意思表示為準。

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安寧療護是一種保障末期病人醫療權益的「全人化照護」,盼此次修法,能使病患的醫療自主權充分獲得尊重及保障,同時解決臨床實務工作上的困擾。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於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鑑於民眾簽署意願書後未必隨身攜帶,這次修法,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加註在健保卡上,若有狀況發生,醫院或醫療人員可透過健保卡的註記瞭解病人的意願,希望各界正視末期病人的權益。

石崇良指出,根據調查,約有七成的癌症病人表達,臨終時不願意接受急救插管等。但到今年五月底止,統計事先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民眾,只有四萬多人。顯示有些病患可能來不及表達,到醫院後接受了不必要、無效的醫療。

這幾年衛生署非常積極地與相關民間團體一起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概念,鼓勵民眾自主表達意願,簽署安寧緩和醫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願書。

健保卡註記 將等同醫療意願書法律效力

安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張嘉芳表示,此立法賦予健保卡註記等同於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正本的法律效力,將有助於安寧療護的推動。不需要跟現在一樣,家屬必需在第一時間出具意願書正本,才能放棄不必要的急救或拔管,徒增家屬困擾,也經常讓病人平白受苦。

不過,張嘉芳也指出,安寧醫療意願的健保卡註記推動四年來,均需由民眾寄送到安寧照顧基金會與協會彙整後,再轉寄到健保局,有不少民眾反映作業時間往往要等一、兩個月,在加快行政效率上,健保局還有改進空間。

(陳註: 這是維護國民善終,尊重生命尊嚴的重要措施,希望立法委員諸公,可以全力支持,讓此利益民生的法案,及早通過。請大家多多遊說委員們。健保IC卡註記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即DNR意願)已實施四年,但常發生急診醫師因未見到意願書正本,而不肯尊重病人意願的爭執,此次修法如果順利成功,將健保IC卡之DNR意願註記,視同正本的法律效力,希望可以減少病人及家屬的困擾。
另因目前法律只同意病人自己簽署意願書者,萬一被插管急救沒有成功,可以撤除插管及呼吸器;家屬簽的DNR同意書者,不得撤除,增加病人的痛苦時程,本次衛生署及民間推動安寧的團隊原擬也修法讓家屬簽署同意書者,也可做撤除的動作,可惜似乎在行政院就被擋下來了,因此這則新聞沒有提到撤除呼吸器的問題。)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拒絕無效醫療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2 010/06/11宣導安寧療護及臨終DNR
新標語:

「捍衛身體自主權,保障病人尊嚴,共創生命圓滿」

「落實知的權利.享有專業照護.拒絕無效醫療」。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http://www.tho.org.tw/  )

*世界宗教博物館

世界宗教博物館 http://www.mwr.org.tw/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預立遺囑:簽署DNR意願,以預約善終

預立遺囑:簽署DNR意願,以預約善終  健康世界雜誌2010年6月                             http://www.health-world.com.tw/



*器官一起拿掉!

器官一起拿掉!
健康世界雜誌2010年6月
http://www.health-world.com.tw/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推廣[我對魚翅過敏]

推廣「我對魚翅過敏」

朱真一

非常高興,看到自由時報5月30日報導美國夏威夷州要禁賣魚翅。更高興此法案會激勵世界各地包括香港、馬來西亞、加拿大、美國其他州,甚至愛爾蘭,以夏威夷法案為藍本,尋求禁賣魚翅的立法。可惜台灣不在其中之一。
鯊魚先被活活地切下魚鰭,再拋海讓其自生自滅,貴報報導說據估計每年七千萬條鯊魚為供應餐館或家庭食用魚翅而喪命。國際上推動禁賣魚翅的成效不彰,夏威夷州立法禁賣意義重大。
台灣人吃魚翅的習慣仍很盛行,看到上述報導前,有位朋友打電話來邀請晚餐,就以煮魚翅湯來當吸引人的「賣點」。若嚴加苛責怕得罪他們,拿出我一向拒絕吃魚翅的法寶:「我對魚翅過敏」,果然端出來的菜就沒有魚翅。
吃過飯後聊天,知道那對夫婦從中國回來不久,談天中,把中國造假功夫扯上,從網路找製作假蛋的圖片請大家看,對中國人的造假技術,都嘆為觀止。我沒提魚翅,主人可能從中國帶回來或從「高級」店買魚翅,想來他們夫婦瞭解,大概以後不敢再買再吃。
常在文章看到魚翅餐,受招待者頗得意,被主人看得起的禮遇,請客的主人也認為有能力花大錢,請人吃魚翅而臉上有光。像上面談請客用魚翅當「賣點」,這類習慣可以改變。聽過兩次朋友談一醫界知名人士過,性喜吃魚翅尤其排翅而頗有名。參加婚宴酒席,他只吃魚翅,一吃完就離席。最近看到他寫的文章中,有句話「性喜吃魚翅,罪過罪過」,看來他大概不再吃魚翅了。
上面談用「我對魚翅過敏」很管用,若朋友來電話或來帖到餐館吃飯,若在可能有魚翅的餐廳,電話中或email回信說「我對魚翅過敏」。主人大都不會叫魚翅,若菜單已點了,因先聲明「我對魚翅過敏」,不吃也不會給主人難堪。其他客人可能吃得心理不太舒服,以後另一場合,主人要點菜時,以前同桌過的客人也說「我對魚翅過敏」,主人不再點魚翅。
我想,請客的主人可能反很高興,這樣不必花冤枉錢,大家皆大歡喜。主、客都不會蒙上「不夠環保」、「殺生沒慈悲心」等污名,或觸怒熱心宗教尤其佛教界人士。大家請來推廣「我對魚翅過敏」。
(作者留美醫師)
(本文登載於2010/06/13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nov/10/today-o.htm  )

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公視介紹安寧緩和醫療

公視介紹安寧緩和醫療


http://talk.news.pts.org.tw/2010/05/blog-post_31.html  

對末期病人臨終時強行施予無效且非常痛苦的CPR,是褻瀆生命的尊嚴,妨礙病人的安詳往生。尊重病人的意願,給予安寧照顧及DNR,是高尚的醫療行為。

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我所期望於菩提醫院者

陳榮基1963。我所期望於菩提醫院者。 菩提樹雜誌127(6):35,(民國52年6月28日) 


http://www.gaya.org.tw/library/ejournal/index.asp

*大專生學佛與生死關懷

晨曦社慶特刊


http://ntusunrise.org/semicent/50index.htm

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德州佛教會慶祝「釋迦牟尼佛聖誕」法會

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


德州佛教會(http://www.jadebuddha.org/)
慶祝「釋迦牟尼佛聖誕」法會及「三皈五戒」祈福法會
德州佛教會於5月23日(星期日),假玉佛寺大雄寶殿舉行慶祝「釋迦牟尼佛聖誕」法會;下午並於觀音殿舉行「正授三皈五戒」祈福法會。

相傳兩千六百餘年前,釋迦牟尼佛於藍毘尼園誕生時,曾有九龍噴水為佛沐浴,所以佛誕日亦稱為「浴佛節」。也因此,佛教徒於是日為佛聖像沐浴,除了表示對佛的恭敬外,最重要的意義是藉著浴佛儀式,來洗淨自身的煩惱塵垢,得到身心的清淨自在。

聖誕法會於23日上午十時舉行,在嚴淨儀式後,德州佛教會會長淨海法師,以「人間的佛陀」為題,為大眾開示。淨海法師首先闡明: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佛陀是人、覺者、智者,不是(天)神,並且講述了佛陀一生的真實事跡。《增一阿含經》中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淨海法師開示:「佛性具足三事:大智慧、大慈悲、大願力。只要福德、智慧圓滿,人成即佛成。」 淨海法師開示後,由德州佛教會拉瓦卡分會的菩提合唱團,為大家獻唱兩首歌:「浴佛頌」和「常見自己過」。 接著是拉瓦卡佛學班周照照居士的學佛經驗分享。周照照居士目前是分會的負責人,周居士的先生,吳堯明居士現時任職台塑德州廠副總經理,兩位平日對分會的照顧,和對佛法的弘揚,不遺餘力。學佛經驗分享後,是貴賓介紹,當日與會貴賓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休士頓總領事館–儲開旻領事、王志宏領事 ;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賴澄民副處長;文教服務中心–王偉讚主任;經文處–陳彥夆組長; 及35位來自中美友誼協會的外籍友人。貴賓介紹後是恭迎聖像、獻燈和佛前大供。今年因緣殊勝,德州佛教會特別請到拉瓦卡分會的會友們參與主持大部份儀式,如供花、供燈等,同時「浴佛節」當日的供花、午齋和壽桃,都是由拉瓦卡分會所發心供養,與大眾結緣。是日參加盛典者共有約750人。 佛前大供後,恭請玉佛寺住持宏意法師開示、祝福。宏意法師再次闡明了佛教,是「實」、「德」、「能」的宗教。「實」即真實:釋迦牟尼佛的證悟成佛,在歷史上,是真人真事;「德」即道德,亦即有德行的生活之道;「能」即智慧能力:佛教,是理性智慧的宗教。 宏意法師並帶領大眾同心祈福祝禱,祝願佛光普照、世界和平、人人身心安樂、吉祥如意。宏意法師開示祝福後,大眾在釋迦牟尼佛聖號唱頌聲中,一一虔敬浴佛。

三皈五戒儀式於下午1:30於觀音殿舉行,由淨海法師、宏意法師共同主持,共有19位居士皈依,7位居士受五戒。在唱讚、三稱釋迦牟尼佛聖號、及誦念《華嚴經淨行品》之後,恭請淨海法師、宏意法師以中、英雙語開示。兩位法師首先講解了三寶和皈依的意義,同時開示做為一個佛教徒,必須要有三點認知:1. 相信人都有成佛的可能性。2. 深信因果律。3. 要有慈悲心。淨海法師和宏意法師並且告誡佛弟子皈依後,要持續持戒、修定、聽經聞法、增加智慧,並祝福大家依靠三寶,成長道業。在請戒、懺悔、受三皈、授衣、宣五戒戒相等儀式後,法會於發願、三皈依、回向後,約下午三時圓滿。

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蒐藏生命風景系列講座

蒐藏生命風景系列講座
蓮花基金會
http://www.lotus.org.tw/

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醫病和諧與法制思想


醫病和諧與法制思想
陳榮基
醫事法學 17(1): III. (2010年六月)
醫事法律學會 http://slamt.org/  
華藝數位公司出版 http://www.airitipress.com/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臺中蓮社菩提仁愛之家倡導DNR手環預約善終

臺中蓮社菩提仁愛之家倡導DNR手環預約善終
http://www.bodhi.org.tw/
http://www.bodhi.org.tw/index.php?sid=b.1&no=200911191121

2009-11-19 記者yeo在菩提仁愛之家報導
略述DNR手環的緣起
◎法務組長 郭宗旻

   DNR為Do Not Resuscitate 的簡稱,意謂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時,願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作如下之選擇:(一)願意接受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顧;(二)願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CPR(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並簽妥意願書後寄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彙整,送衛生署轉中央健保局鍵入其健保IC卡註記欄內。

   此舉對臨終者,實慈悲至極,以人至臨終時,諸根(眼、耳、鼻、舌、身、意)散壞,四大(地、水、火、風)漸漸分離,如生龜脫殼般的痛苦,如能尊重其DNR的意願,在其所信仰的宗教祝禱下,莊嚴安詳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可說是一生最大的福報。

   本家為一佛教機構,一向秉持創辦人手定的四大誓願:(一)施診施藥;(二)精神安慰;(三)祈禱法會;(四)助念往生,而履行之。兩年前,菩提醫院由學佛的院長經營以來,更加落實老人及病患臨終關懷及助念的工作,嘉惠許多學佛者。唯於今年初台中蓮社吉祥班一位老班員,在本人未確認是否簽署DNR,又連絡不到家屬的情況下,礙於醫療法規定,施行CPR無效,才進行助念程序;而六月間又一位曾服務於明倫月刊社多年,亦是蓮社彌陀班老班員,早已簽署DNR及臨終不急救、需助念的交代事項,因其於深夜12:50突發心肌梗塞,緊急送醫急救後無效,才連絡助念。以上兩個特案引起蓮社多數蓮友關切,於是由蓮社社長召集三部主任及本家、醫院重要幹部研商,得一結論:為使蓮友、老人及病患臨終無障礙,本家除了由社工組積極推動DNR簽署外,並針對已簽署者,再給予配戴DNR手環,以增加一道關卡,俾遇緊急狀況,在醫院還來不及讀取IC卡資訊時,先掃除被CPR急救的障礙,得以安詳往生極樂。

   地藏經云:「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華嚴經亦云:「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雖蓮社師長大聲的疾呼,本家及醫院全體大力的倡導DNR簽署及配戴手環,如果本人不加緊用功念佛,改掉惡習的話,恐誠如蕅祖云:「悠悠散善,難敵無始積罪。」故凡我念佛蓮友若善能體會兩位老班員的示現,不以配戴DNR手環為往生極樂的唯一依靠,而能更加勇猛精進,如蕅祖所云:「唯念至一心不亂,則如健人突圍而出,非復三軍能制耳。」的地步,則方不負蓮社師長及本家、醫院同仁們的這番用心。同時亦懇請家屬發慈悲心、孝順心,能確實遵照自己長輩DNR的意願,圓滿完成其人生最後的一件大事,此乃「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的實踐,亦是盡大孝的模範。

*台灣失智症協會將舉辦重度失智優質緩和療護培訓

台灣失智症協會將於99年6月21和22日舉辦重度失智優質緩和療護培訓
http://www.tada2002.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