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秀傳亞洲遠距微創訓練中心成立
陳榮基
因為老友秀傳醫療體系黃明和總裁的追求最新最好,提供病人最佳照顧的理念,斥資近兩億,設立於秀傳彰濱醫院的秀傳亞洲遠距微創訓練中心,已於2008年5月26日正式開幕。在黃明和總裁及法國微創手術領導人Jacques Marescaux教授的共同主持,在副總統蕭萬長、立法院長王金平及眾多嘉賓的見證下誕生了。
微創手術包括腹腔鏡手術(Laparoscopic surgery)及內視鏡手術(Endopscopic surgery),已成為外科醫療發展的趨勢。猶記得約十年前恩主公醫院李威傑副院長發表以此術作胃隔間減肥手術的成果時,有位朋友的外甥女兩年前接受傳統胃隔間手術,看著自己肚皮上長長的手術疤痕,無限欣羨此新手術只在肚皮上留下兩三個小點的疤痕!微創手術不但減小了手術疤痕,更縮短了手術時間,及術後的恢復期程,縮短住院時間。提升醫療品質,增加病人滿意度,也減少了醫療費用。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新的發展更使小小的點狀傷口,變成外表看不到傷口!變成今天的 ”NOTES(Natural Orifice Transluminal Endoscopic Surgery)”,以先進的內視鏡,通過人體自然孔道,如經過胃壁、大腸壁或子宮壁,進入腹腔或胸腔,進行各種手術的方法正方興未艾,無法想像。將來真不知道手術的醫師是外科醫師或內科醫師了。
針對突飛猛進的醫療新技術,醫師需要不斷學習。遠在法國Strasbourg的遠距手術中心(IRCAD/EITS Laparoscopic Center)(Institut de Recherche contre les Cancers de Appareil Digestif),每年吸引超過三千位各國外科醫師前往取經。今天,秀傳亞洲遠距微創訓練中心(AITS, Asian Institute of TeleSurgery)將IRCAD的亞洲分部搬到台灣,讓亞洲各國的外科醫師可以就近來彰化鹿港深造!更便利國內同仁的學習。將使台灣一鳴驚人!已經排定的今年度訓練課程有8/28-30 的泌尿科手術,9/29-10/1的婦科手術及12/4-5的大腸直腸手術。(http://www.aits.tw)
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賀秀傳亞洲遠距微創訓練中心成立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介紹新書《建構亞洲的生命醫學倫理》

陳榮基
最近接到好友戴正德教授(Michael Cheng-tek Tai)的英文新書”The Way of Asian Bioethics” 《建構亞洲的生命醫學倫理》(台北普林斯頓國際有限公司出版,2008年5月) ,拜讀之後,受益良多,忍不住要鄭重向讀者大力推薦。戴教授十多年前執教於加拿大薩斯克省大學,是位國際知名的醫學倫理學教授。我曾經向台大醫學院李鎮源院長推薦延攬回台領導醫學倫理學教學,後來他接受台中中山醫學院周董事長的禮聘,於1997年到中山醫學院執教,該校升格為中山醫學大學後,開創了醫學人文暨社會學院,成為創院院長。創辦台灣醫學人文學刊,也為教育部編寫「醫學倫理導論」, 「 醫療兩難的倫理抉擇 」 及「醫師與社會責任」三書。並經常受國際研討會邀請前往演講, 被推選為國際臨床醫學倫理學社(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linical Bioethics) 第三任理事長, 也邀請知名學者來台舉辦生命醫學倫理研討會。為國內醫學倫理的拓荒者與教育的重要推手之一。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這本新書博引儒家、道家及佛教乃至印度的理論,追尋生命倫理在東方的觀念,而與近代西方的醫學倫理及生命倫理串聯,並比較東西之異同。近代西方的生命倫理自1970年代開始澎博發展,由Beauchamp及Childress所推廣的喬治城原則(Georgetown Mantra)形成了現在廣被接受的倫理四大原則,即尊重自主(Autonomy)、切勿傷害(Nonmaleficence) 、利益病患(行善原則)(Beneficence)及公平正義(Justice)。
戴教授歸納亞洲的思想成為下列五大原則:
1.切勿傷害(Ahimsa, or nonmalificence):Ahimsa源自印度教與佛教傳統,對所有生命都要切勿傷害(Do-no-harm)。在此原則下禁食動物性食物(素食) 、放棄戰爭、拒絕傷害任何生命的想法,將切勿傷害的原則推廣到所有有情眾生。
2.慈悲(仁)(Compassion):佛教說「慈悲」,孔子說「仁」,為別人、為眾生作好的事情,將利益病患推廣到利益眾生。也就是實踐菩薩度化眾生成佛的悲願。在醫療的作為上不但要有同情心(sympathy),也要有同理心(empathy),醫療人員應積極為病患的最大利益設想。含意更廣於beneficence。
3.尊重(Respect):從儒家孝道的精神衍生出對他人的尊重,西方人較注重對個人自主權的尊重,東方人因為家族/家長的集體決策的觀念,可能在告知病情時,對家人的意見的尊重更甚於對病人意見的尊重。但是現代安寧緩和醫療的理念,越來越覺得應該更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應是醫療行為的重要準繩。
4.正義(Righteousness):孔子說「君子重義,小人重利。」好的醫師應該盡最大努力給予病人最好的照顧,不必也不能計較報酬與利益之多少。收受紅包才給好的醫療的行為,是嚴重違反倫理正義原則的。
5.道 -- 盡責(Dharma--Responsibility):道是正確的生活方式或生命原則,人人有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責的義務,病人要遵從醫囑善盡照顧自己身體健康的責任,醫師也要善盡照顧病人健康及利益病人的責任。彼此盡責,彼此互信,醫病關係和諧,是生命倫理的最佳成果。(本文登載於健康世界雜誌2008年8月號)
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天心月圓 弘一大師格言別錄賞析》



《天心月圓 弘一大師格言別錄賞析》
編著者: 楊梓茗
發行人: 釋慧觀
出版者: 財團法人弘一大師紀念學會(http://www.hongyi.org.tw/)(慧觀法師)
贊助者: 財團法人益生文教基金會(江朝陽居士)
印刷者: 台北縣七海印刷有限公司
2008年7月初版
近承好友慧炬機構董事/理事江朝陽居士贈送《天心月圓弘一大師格言別錄賞析》一書,余長年嚮往弘一大師特有的書法,翻卷益覺親切,讀之更為內容所深深感動。此書源自於清朝金纓(蘭生)所編之《格言聯璧》,「分學問,存養、持躬(附攝生) 、敦品、處世、接物、齊家、從政、惠吉、悖凶十類,共珍錄六百餘則金科玉律,字字珠璣。」1954年弘一大師親撰成《格言別錄》。《弘一大師格言別錄賞析》由本書編著者楊梓茗居士自2003至2008年在《弘裔雜誌》連載。2008年7月出版。特為之鄭重介紹。
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
*電視带大的孩子
電視带大的孩子
陳榮基
現代民主社會國家除了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以外,媒體也發揮了重要的制衡力量,因此媒體被稱為第四權‧媒體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乃至網路‧
以前大家庭時代,在家裏小孩都是由母親或祖母带大的,出外玩耍也大多由父兄或叔伯帶領,在親情的孕育下,逐漸成長學習‧到了學齡時期,老師的燻陶與教誨,益形重要‧現在小家庭,父母往往都要出外工作,小孩就交給褓姆或外傭看管了,為了減少看顧的精力,讓小孩從小就守在電視機前,乖乖的隨著電視的畫面與音樂而活動,因此現在的小孩可說是由電視带大的‧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電視固然可能有好的娛樂或益智節目,但是更多的是”教壞大小”的節目,小孩除了看壞眼睛,養胖腰圍(因為長時間窩在電視機前,沒有運動,又不斷的吃甜食!)以外,更從電視上模仿學習一些壞的習性:譬如菸酒廣告,雖然附上了「抽煙有害身體健康」或「未成年人不可喝酒」的警語,但是這些對大人都無效的勸說,對心智未開的小孩,又怎能有嚇阻的功效呢?看到電視上俊男美女,抽煙或喝酒的瀟灑鏡頭,難怪中學生就會偷偷的學抽煙,以向同儕顯示「我長大了! 」 「看我酷不酷! 」如果再加上電視影劇中男女主角抽煙或喝酒的寫意鏡頭,孩子不迷上不拼命仿效才怪呢!我真感謝我們成長於沒有電視的時代,否則回想起來,當年也許會學上抽煙與喝酒呢!如果再加上很多限制級的節目(TV,VCD,DVD),沒有設限的呈現在未成年人的眼前,對年輕人的戕害,甚至導致犯罪行為,危害就更可怕了‧
很多廣告,不論是藥品或商品的廣告,有時在潛移默化中對年輕人的危害,更是殺人不見血.最近幾年常到鄉下醫院輔導,常常看到年輕工人,因為嗜酒,導致肝硬化住院‧仔細追究其染上酒癮的原因,是因為工作的夥伴,很多人看到電視上的「增強體力」或「消除疲勞」的「強壯飲料」的廣告,并不知道或是沒注意到這些初喝起來會讓你覺得「強壯如牛」的飲料,原來是含有酒精的飲料,年輕人為了消除疲勞,喝了覺得有效,但是因為效力來自酒精,必須逐漸要增加劑量,才能保持功效,結果就在不知不覺中染上了酒癮,而不能自拔‧
還有另外一類的廣告是廣播電台的賣藥廣告或健康食品的廣告,常常誇大其詞或誇稱療效,甚至如消基會或老人聯盟的調查,還有很多是偽藥或假藥,受騙與受害的都是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
不幸的是廣告或暴力色情的節目,往往是電視或媒體公司重要的財源‧是不是大老闆們要等到有一天自己的兒女或親人受害時,才願主動淨化節目的內容?(本文登載於健康世界雜誌2008年7月)
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
*「臨床佛教宗教師」培訓與服務概況
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臨床佛教宗教師」培訓與服務概況
陳慧慈,陳榮基
●緣起~
蓮花基金會自民國83年成立,十多年來一直致力於佛法與臨終關懷的結合,每兩年舉辦一場「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並在民國87、88年首度委託台大醫院進行「靈性照顧模式之研究」以及「佛法在安寧療護/緩和醫療應用之研究」確立靈性照顧模式及其重要性。民國89年至94年改由屏東「一如淨舍」繼續委託研究發展,並正式進行「臨床佛教宗教師」之培訓工作。由台大醫院家醫科主任陳慶餘教授及西蓮淨苑/法鼓山上惠下敏法師負責訓練課程,台大緩和醫療病房提供實習場所。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民國94年起,蓮花基金會展開「本土化靈性關懷」系列課程乃至臨床佛教宗教師之臨床實習及培訓工作。經臨床證實,由經過培訓的佛教宗教師提供靈性照顧,不但是佛教徒強力的助緣,在協助無宗教信仰或非佛教信仰的臨終病人以及家屬,也經常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於是,自民國95年起至今,蓮花基金會再度委託台大醫院陳慶餘教授繼續致力融合醫學與佛學之「緩和醫療臨床佛教宗教師培訓推廣研究」工作,期盼禆益更多病人及家屬。
至今培訓73名人次,有29位法師完成全程訓練,包括實習,積極投入全國各安寧病房從事靈性關懷的工作,深獲好評。企盼教內各大道場踴躍支持,不斷派法師參與培訓。更盼望佛教大學的佛學院或佛教研修學院,能夠開設臨床宗教師的培訓課程,使兩千多年來佛教界培養法師/僧伽參與醫療工作的創舉,成為正式僧團培植的一部分。不讓天主教與基督教神職人員從事醫院服務的傳統,專美於前。
除了感謝法師們的熱心參與,老師們的殷勤指導,更感謝社會大德菩薩的踴躍捐輸,使蓮花基金會能夠繼續推動此工作。
●何謂「靈性照顧」與「臨床佛教宗教師」~
「靈性照顧」是指末期病人在面對死亡的過程中,由專業的照顧者協助提昇正念,學習超越生死的態度,緩解身心痛苦及死亡恐懼,進而達到善終(甚至佛教所謂的「往生淨土」)。在中國人的文化、習俗中,經過訓練的佛教宗教師是最適任的角色。
因此,「臨床佛教宗教師」即是指:經過培訓,在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中從事第一線工作,參與病人身心社會靈性照顧的臨床法師,是安寧緩和醫療團隊的核心成員之一。
●蓮花基金會「建立本土化靈性照顧模式」~
1. 兩年舉辦一次「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具領導指標地位。
2. 進行「佛法與臨終關懷研究計畫」,開本土研究之先河。
3. 每年定期辦理「本土化靈性關懷」系列課程(共同課程乃至臨床實習),為培訓「臨床佛教宗教師」之教育養成推廣工作而努力。
●蓮花基金會之「善終服務」~
1. 製作「回家,真好!」安寧居家療護手冊,為醫療人員及家屬的重要參考,且榮獲國民健康局「二OO六年優良衛生教育教材-優等獎」。
2. 成立「安寧居家療護輔具租借中心」,免費出借氣墊床、氧氣製造機、噴霧器及抽痰機等,完成病人回家的心願。
3. 成立「蓮花臨終關懷諮詢專線」,由經嚴格培訓且具臨床實務經驗之臨床佛教宗教師擔任線上諮詢服務,提供無遠弗屆的靈性照撫、善終引導。
●未來展望~
1. 推廣安寧療護之高優質照護~五全照顧(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
2. 籌設佛教式的臨終關懷醫院~蓮華醫院,結合醫學與佛學的醫療團隊,提供病人及家屬身心靈安適與自在的照護服務,致力塑造慎始善終的社會文化。
*生生世世的愛
生生世世的愛
陳榮基
欣聞台南奇美醫院的奇恩(安寧)病房將於97年7月25日啟用,使安寧緩和醫療的團隊又增加了一隊生力軍。該病房將由陳冠廷主任及張賢真護理長掌舵。奇美醫院邱仲慶院長是我在台大醫院服務時的老同事,神經外科醫師。僅借用他的一篇題為「生生世世的愛」(題目應是取自奇美安寧團隊照顧過的一位癌末病人給老婆的卡片上的一句話:『老婆,我愛你,生生世世,我愛你。』)的文章的最後一段,介紹此奇恩病房。「一般病人的照顧除了身心以外,靈性的照顧也是很重要的,特別是癌末病人,心靈的療護更是重要。我們醫院是以急性病人照顧為主,醫療的空間也多已充分利用,但為了讓癌末病人得到身心靈的照顧,我們決定在8B team II的病房撥出6間病房、11張病床設置溫馨的安寧病房。除了1間單套需自付差額以外,另外五間二人房將不收差額而由社會善心人士捐助來幫助癌末的弱勢的病人。除了病房之外,我們也將增設交誼廳、會議室、宗教室、往生室等,伴隨病人安寧地走完餘生。即日起,社服部愛心基金成立“安寧療護基金”接受院內外善心人士的捐款。盼大家來共襄盛舉。」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以拒絕臨終急救預約善終
以拒絕臨終急救預約善終
陳榮基
恩主公醫院,臺大醫院,台北醫學大學,天成醫療體系,佛教蓮花基金會,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
摘要
善生與善終是基本的人權,治癒疾病及解除痛苦是醫者的天職,當疾病已非人力可以挽回時,協助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人道照顧,以及在病人臨終時,尊重病人安詳往生及DNR的意願,不再以無謂且痛苦的CPR措施面對病人,應是醫界努力的目標.推動全民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作健保IC卡的登錄,符合醫學倫理的規範,並可減少醫療糾紛的困擾.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或安詳的往生,將是莫大的功德。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前言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自古以來,追求善終是大部分的人及很多的宗教所要求的基本人權.「醫學技術和醫藥科技的進步,有助於解救無數的生命和舒緩無法言喻的痛苦.不過,在這同時,它們也對臨終者、臨終者的家人和醫生構成許多倫理道德上的兩難,這些問題非常複雜,有時又難以解決.」(1)本文擬引用三個臨床病例,討論如何協助臨終病人,確保人道、有尊嚴的死亡。
病例
病例一: 一位65歲婦人,身患末期癌症,住入某醫院安寧病房,並在長子與三子的見證下,要求主治醫師及護理長,協助她安詳往生,臨終時不要再作急救.結果在臨終時,跳出二兒子,堅決要求醫療人員作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否則要告醫師見死不救.在匆忙中,醫師只好進行體外按壓、氣管插管等急救動作,老婦人再承受約半小時的CPR的折磨後,含恨而終.病人逝世後,護理長質問二兒子,為何明知急救無效,卻執意違敖母親的意願,要母親承受最後的痛苦.二子回答說:「母親有二百萬元存款,生前曾說要給我,我要你們把她救醒,親口告訴老大跟老三,這兩百萬元是要給我的。」
病例二: 96歲老太太因呼吸困難被70歲的兒子,送到某醫院急診,醫師認為老太太呼吸困難,嘴唇及四肢末梢發紺,因此緊急予以插管急救,但老太太延至4個月後因肺炎去世.病人的兒子堅稱醫師並未徵詢病患與家屬同意即插管,認為醫師不僅剝奪病患的自主權力,更以暴力造成其母重傷害致死.因而提出告訴.檢察官認為插管未徵得家屬同意,依強制罪起訴醫師。(2)
病例三: 一位70歲癌末婦人,臨終時被兒子送到急診室,病人出示DNR意願書,但兒子堅持要急救,醫師順從家屬的要求(沒有要家屬簽下書面CPR的要求),給予插管急救,結果病人還是死亡.病人逝世後,兒子拿著病人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意願書的複本,責問醫師為何不尊重病人DNR的意願,而給予CPR,增加病人無謂的痛苦!他否認曾在急診室堅持要醫師搶救母親。(2)
討論
四、五十年前的人,大多死於家中,醫師面對絕症病人臨終時,最多是到病人家中,握著病人的手,與家屬一齊陪伴病人,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現代醫學的進步與社會型態的改變,很多人死於醫院或養護機構中.1960年代以來,逐漸發達的急救用CPR的技術,更使醫師充滿了人定勝天,堅定與死神奮戰到底以搶救病人的「高尚情操」。醫學的教育忽略了臨終醫療的教育,(3)於是在急診室、一般病房乃至加護病房中,對於臨終行將斷氣的病人,一定使出CPR的絕招,明知搶救無益甚且對已受盡重病折磨的病人,將更增加痛苦,但還是因為認為救命救生是「醫生」的天職,不能接受病人終將死亡的事實。家屬也因不捨,認為應讓醫生作最後的急救,才是孝順的表現。
安寧緩和醫療,於1967年創始於英國,1990年傳入台灣,(4-6)逐漸在各地醫院推廣。2000年5月23日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國民在臨終時,有選擇接受或拒絕CPR的權力;也賦予醫師對於末期病人,可以尊重病人預立的意願,根據病人事先簽署的「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表一)或「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即DNR意願書或DNR指示),以DNR善待病人,協助病人安詳往生.上述三個病例,如果病人已經依法簽署DNR意願書,醫師即可根據病人的意願,不再作CPR,就可避免上述的醫療糾紛.依法病人的意願最大,家屬雖要求CPR,醫師可以婉言說明,尊重病人意願.如果家屬堅持急救,一定要獲取家屬簽立的書面要求,以免如病例三,家屬反悔興訟。
一般人到了病重時或年老時,家屬或醫療人員皆難於啟齒,討論DNR的議題.最好在健康時或輕病時,提早討論,早日預立遺囑.醫院最好在住院須知中明告病人及家屬:「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人人有權選擇末期臨終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可以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衛生署及健保局為了方便國民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自2006年開始DNR意願的健保IC卡註記作業.醫療機構及醫療人員應請積極向病人及健康的人推廣IC卡註記DNR意願的理念,鼓勵大家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表一),並將正本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完成健保IC卡之註記,一旦完成IC卡之資料下載或更新,以後病人在各家醫院,都可由IC卡中讀出DNR的意願.讓醫療人員,如判定病況已屬末期疾病,CPR已無醫療意義時,即可尊重病人的意願,協助病人獲得善終,無怨無憾的,有尊嚴的離開人間。
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die in dignity)或安詳的往生(peaceful death),將是莫大的功德。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7-8)
誌謝
感謝衛生署醫事處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對安寧緩和醫療的支持,本研究承蒙衛生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登錄及宣導計畫」(計畫編號96B6210)計畫資助。
參考文獻
1. 索甲仁波切著(鄭振煌譯):西藏生死書。台北:張老師文化,2006;
490頁。
2. 陳榮基:急救與否的兩難與預立DNR意願書的重要。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2007;51(3):12-5。
3. 趙可式:醫師與生死。台北:寶瓶文化,2007;161-8頁。
4.陳榮基:日本的安寧照顧。心身醫學雜誌,1994;5:8-20。
5.陳榮基:學醫與學佛。台北:慧炬出版社,2002;244-56頁。
6.陳榮基:生命的靜美──談安寧緩和醫療。台北:蓮花基金會,2004;7-20頁。
7.陳榮基:醫界應積極推廣臨終DNR的觀念。慈濟醫學雜誌,2006;18:155-7。
8.邱泰源、陳榮基:安寧緩和醫療的倫理困境。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安寧
緩和醫療理論與實務,台北:新文京開發.2007;61-83頁。
DNR Living Will for Good Death
Rong-Chi Chen.,M.D.
Abstract
Good life and good death are basic human rights. To cure the disease and to relieve suffering are physicians’ natural duties. When the disease has progressed to the terminal stage, physicians should try to provide the best hospice palliative care and acknowledge the patient’s living will of Do not resuscitate(DNR) to help the patient to have a peaceful and dignified death. We should promote the idea of signing the DNR order and registering it into the IC card of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This is in concordance with the medical ethics and can also decrease the medical legal disputes. In one’s final moments, quality of life may be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mere prolongation of existence. Filial duty and love should find its expression in being with the family member at the end of his life, and in encouraging acceptance of disease, quiet life in his last days, and peaceful passing. Where it is unavoidable, the death of a patient is not a medical failure. Not being able to facilitate a peaceful and dignified demise is, however.
(本文登載於臺灣醫學2008年7月; 12卷4期: 1-2.)



花蓮海洋公園
海豚與美女
海豚與美女
新社古堡
江南村
帝王蓮
帝王蓮
帝王蓮
鹽水八角樓
台灣詩路
台中酒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