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含酒飲料戕害國民健康
陳榮基
[民報2014/07/17]
我曾經在2013年11月因為看到“果汁啤酒”的販售,在健康世界雜誌為文呼籲「請勿以含酒提神飲料及果汁啤酒飲誘青壯少年」
[全文請點這篇文章的連結]
該文提到:『多年前曾經在鄉下工業區附近地區醫院,很驚奇的看到幾位年輕工人罹患酒精性肝硬化,深感不解,這些有正當工作的青年人,為何會染上酒癮,導致酒精性肝硬化或神經精神病變?仔細探究,才發現原來工人們,喜歡飲用電視天天廣告的“提神強身飲料”,認為不但可增加工作的「氣力」(kui力),不會累,而且還可避免被譏笑為「只剩一張嘴」!但是他們萬萬沒想到這些提神飲料,是加了少量酒精的“含酒飲料”,初飲時,因為酒精量少,不會感覺是喝酒。但是不幸酒精有成癮作用,要達到相同功效,劑量要越來越高。於是每天喝的“飲料”就會逐漸增量,才能達到同樣的“強壯”效果。不知不覺,就變成與酒癮病人一樣,欲罷不能,最後就得了肝硬化或腦病變、神經病變,只剩一張沒有用的嘴。出現腹水、智能減退或手腳發麻無力,已經來不及治療了!我曾經透過多種管道呼籲過,應該禁止飲料含酒,或者含酒的飲料,一律當“酒類”管制,廣告也要遵照酒品的限制。要有明顯的警訊並且規範購買及飲用者的年齡。但是一直沒有看到成效。最近更震驚的發現,公賣局居然販售多種“果汁啤酒”,以果汁的美味與甜味,促銷啤酒!更嚴重的是連便利商店都可隨手買到,而便利商店很少會詢問顧客年齡,於是受不了“果汁”誘惑的年青人,乃至未成年人,都陷入長期被“飲誘”,將來也可能成為酒癮,最後導致肝硬化或腦及神經衰敗。年紀輕輕的就可能成為殘廢的人!』我也將這個呼籲PO在我的部落格上(
今天驚恐的看到自由時報報導:「違賣含酒精內服液 14檳榔攤挨罰 」(2014-07-17自由時報A5生活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96533
) 略謂:
『〔記者洪素卿、黃邦平/綜合報導〕市售提神飲品琳瑯滿目,不過,包括保力達B、維士比及白馬活力發等產品,其實並非飲料,而是「指示用藥」,且其中酒精濃度達十%,是啤酒酒精濃度的兩倍。一旦勞工朋友大量飲用後上工,不僅可能產生職業災害,若開車上路,還可能造成公共危險,甚至因酒駕遭判處徒刑。』
我們的政府真的病了,居然讓含酒濃度比啤酒還高的飲料可以隨便在便利商店或路邊攤販售,這是便民嗎?還是害民?我曾經在四十多年前在美國進修時,周末晚上十時後忽然想到明天中午要在家中宴請幾位朋友,趕快開到PDQ(當時的便利商店)買啤酒,結果店員以「晚上十時後不得賣出啤酒」,很客氣地請我明早在來買。他們對年輕人也會要求出示年齡的證明,遵守不賣酒品給未成年人的規定。如果我們的便利商店,能夠嚴格遵守不賣酒給未成年人的規定,而且將這些”含酒精飲料、口服液及果汁啤酒”放在明顯標示”酒類”的專櫃上,我不反對他們可以販售。如果不能遵照不能賣酒給未成年人的規範,則應該將所有”酒類”,包括含酒的飲料,一律限在專門賣酒的商店才能出售。
容我再次呼籲,請總統府/行政院管轄下的相關部會(我搞不清楚有哪幾個部會應該負責管理這個問題!他們可能會努力把責任推給別個單位。),能夠很快很積極的出面維護國民健康,不要再讓這些含酒精的提神飲料、提神內服液及果汁啤酒繼續危害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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