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得有尊嚴 支持自然死 醫界要求修法
【2010-09-15 聯合報 生活 記者鄭宏斌、楊湘鈞∕台北報導 】
為讓民眾有更多「善終」自主權,醫界人士昨天在立法院公聽會建言,應修正安寧條例,不要用維生器具拖住末期病人,應讓每年十四萬非自然死、意外死的往生者走得更有尊嚴。
衛生署六月將安寧條例修正草案送立院,增訂若無意識病人先前已簽意願書,或由預立代理人簽同意書,即可終止或撤除插管、切管;意願書也可以健保卡註記。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表示,心肺復甦術已被濫用,強行急救「徒讓末期病人不得好死」。
台大醫學系教授陳榮基說,他終於了解為何有人抱怨「人家要好好死,醫生卻不讓人好好死」,並表示以後臨終,「希望我的學生讓我好好的走」。
成大醫學院護理系教授趙可式強調,自然死絕非有殺人爭議的安樂死;她透露,當年立法時因有立委忌諱,致無法比照英、美立自然「死」法,連「善終」條例、「末期」病人選擇條例,都被打回票,最後立了個「無死無終無末期」的安寧條例,限縮了民眾善終自主權。
六個月前喪父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也說,她的父親是小兒科醫師,八年前重病時已無意識,母親決定氣切,雖救回一命,卻沒了生活品質與尊嚴。今年初她帶母親遊太魯閣後,母親說已大澈大悟,後悔當年決定,如果日後自己生重病,千萬不能比照辦理。
主持公聽會的藍委楊麗環表示,對如何修法「內心仍拉扯不已」。楊麗環說,她的祖父病逝前,家族為了要不要氣切意見分歧,最後長輩決定要做;如今回想,真不捨祖父臨走前的痛苦。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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