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蓮社菩提仁愛之家倡導DNR手環預約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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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記者yeo在菩提仁愛之家報導
略述DNR手環的緣起
◎法務組長 郭宗旻
DNR為Do Not Resuscitate 的簡稱,意謂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時,願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作如下之選擇:(一)願意接受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顧;(二)願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CPR(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並簽妥意願書後寄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彙整,送衛生署轉中央健保局鍵入其健保IC卡註記欄內。
此舉對臨終者,實慈悲至極,以人至臨終時,諸根(眼、耳、鼻、舌、身、意)散壞,四大(地、水、火、風)漸漸分離,如生龜脫殼般的痛苦,如能尊重其DNR的意願,在其所信仰的宗教祝禱下,莊嚴安詳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可說是一生最大的福報。
本家為一佛教機構,一向秉持創辦人手定的四大誓願:(一)施診施藥;(二)精神安慰;(三)祈禱法會;(四)助念往生,而履行之。兩年前,菩提醫院由學佛的院長經營以來,更加落實老人及病患臨終關懷及助念的工作,嘉惠許多學佛者。唯於今年初台中蓮社吉祥班一位老班員,在本人未確認是否簽署DNR,又連絡不到家屬的情況下,礙於醫療法規定,施行CPR無效,才進行助念程序;而六月間又一位曾服務於明倫月刊社多年,亦是蓮社彌陀班老班員,早已簽署DNR及臨終不急救、需助念的交代事項,因其於深夜12:50突發心肌梗塞,緊急送醫急救後無效,才連絡助念。以上兩個特案引起蓮社多數蓮友關切,於是由蓮社社長召集三部主任及本家、醫院重要幹部研商,得一結論:為使蓮友、老人及病患臨終無障礙,本家除了由社工組積極推動DNR簽署外,並針對已簽署者,再給予配戴DNR手環,以增加一道關卡,俾遇緊急狀況,在醫院還來不及讀取IC卡資訊時,先掃除被CPR急救的障礙,得以安詳往生極樂。
地藏經云:「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華嚴經亦云:「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雖蓮社師長大聲的疾呼,本家及醫院全體大力的倡導DNR簽署及配戴手環,如果本人不加緊用功念佛,改掉惡習的話,恐誠如蕅祖云:「悠悠散善,難敵無始積罪。」故凡我念佛蓮友若善能體會兩位老班員的示現,不以配戴DNR手環為往生極樂的唯一依靠,而能更加勇猛精進,如蕅祖所云:「唯念至一心不亂,則如健人突圍而出,非復三軍能制耳。」的地步,則方不負蓮社師長及本家、醫院同仁們的這番用心。同時亦懇請家屬發慈悲心、孝順心,能確實遵照自己長輩DNR的意願,圓滿完成其人生最後的一件大事,此乃「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的實踐,亦是盡大孝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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