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論死亡
李光耀先生說:
不久前,我做了預先醫療指示,意即如果我必須靠插管才能進食,而且不太可能復原或再次自行走動,那醫生就得為我拔掉插管,讓我能盡速離世。我在一位律師朋友和醫生的見證下,簽下這份指示。[閱讀更多請點這篇文章的連結]
如果不簽下這份指示書,醫生會窮盡一切方法去阻止必然要發生的事。我見過太多類似情況了。我太太的姐夫楊玉麟病逝之前插著管子,在家躺著,他的太太也同樣身體欠佳而躺在床上。他的大腦漸漸沒有意識,但他們還是讓他繼續撐了好幾年。這又有什麼意思呢?醫生或親屬通常會認為他們理應設法延長病人的壽命,這我無法苟同。萬事終將有盡頭,我希望自己人生的終結,會來得迅速且毫無疼痛。我可不想變成殘廢,半昏迷臥床,鼻孔插著管子直通入胃。那樣的情況不過只剩下軀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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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人人可以依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規定,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http://www.lotus.org.tw/DOC/Pre.pdf
),並將該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則臨終時醫師可以不必用心肺復甦書插管急救折磨病人;萬一已被插管急救無效,昏迷不醒,不能自己呼吸,醫師也可遵照病人在健保卡上註記的意願的指示,儘早拔管,減少並縮短病人的痛苦,協助病人安詳往生。達到像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先生的心願。
(陳榮基: CPR與DNR的抉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