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改善急診醫療,全民有責,政府更該努力

急診室的春天
陳榮基
四十多年前,當我還是住院醫師時,如果急診室接到車禍頭部外傷的病人,症狀顯示可能有硬腦膜內外出血,縱使沒有神經外科的醫院,一般外科醫師都可以鑽開頭顱引流積血,救活病人。現在同樣的病人到了急診室,首先要做CT確認顱內血腫的存在,找來神經外科醫師,確定術後有加護病房可以住院,才會開刀救治病人。否則選擇轉院治療,而病人就可能因為長途轉院而耽誤了搶救的契機。邱小妹的被從台北市轉到台中縣梧棲,就是這種醫師及醫院因怕醫療糾紛纏身,使出「轉院絕招」的不幸後果。
醫院評鑑要求(評鑑項目2.4.1):急診人力配置,「每天24小時至少有1名專科醫師或資深住院醫師值班。」再加上配置一名有資格的護理人員及行政人員,且都要每天三班有人輪值。偏遠地區的小醫院(小的地區醫院),因為病人數很少(健保給付又低),根本無力支撐符合標準的急診室設施,只好不設急診服務了。鄉下人急診只好遠道跋涉到都會區的大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了。
相反的,醫學中心常常急診室爆滿,經常有一百床的等候住院的病人躺在觀察床上,無法消化。使急診室嘈雜擁擠,不好處理,當然就可能無法妥善的照顧每一個病人。更弔詭的是,在醫護人員忙得團團轉的急診室中,居然還有一堆病人坐在候診椅上,等候叫號應診。這些候診的病人,看起來很像一般門診病人,似乎沒有到急診湊熱鬧的必要,但是醫院說:「我們不能拒絕來診病人!」只好給病人一個號碼牌,等候急診醫師慢慢消化病人了。
以上的困擾,很多人都說無解!首先必須合理的減少醫療糾紛的壓力,讓醫師可以充分發揮救人第一的天職,而不是凡事先考慮如何避免挨告,處處以「防衛性醫療」優先。其次,為了解決偏遠地區沒有急診服務的問題,可否適當的減少評鑑標準的要求,譬如,鄉下小醫院的人力配置,只要求醫院應有全院性值班主治醫師,必要時可以應召到急診室診治病人,而不必「每天24小時至少有1名專科醫師或資深住院醫師值班。」(目前這種小醫院根本沒有住院醫師。)
相反的,對於動不動就到醫學中心急診的病人,可以根據檢傷分類的等級的不同,收取不同的部分負擔,譬如檢傷分類5級的病人(可以去門診的病人),部分負擔的自負額可增加到2000元。以嚇阻輕症急診,減少急診室的壓力,騰出更多精力照顧好重症病人。至於如何解決上百床的候床病人,恐怕只有提升附近的區域醫院的醫療照護品質了。衛生署似可輔導醫學中心幫忙附近的區域醫院甚或地區醫院,以建教合作的方式,逐漸提升後者的品質,讓病人可以放心的直接到區域醫院急診,或放心的被轉到區域醫院住院。
(本文登載於健康世界雜誌2011年7月
http://www.health-world.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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