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供佛齋僧大會呼籲預立DNR意願書保障善終

安寧善終-是要預作準備的! 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DNR) 的重要性與方法 ■ 陳榮基/蓮花基金會董事長 (前台大醫院副院長、恩主公醫院院長) 於2012年國際供佛齋僧法會  人人追求「五福」-長壽、富貴、康寧、好德與善終。五福臨門應是善生與善終的最高境界。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維持健康或治好疾病是善生的重要一環。安詳往生則是善終的必要條件。自古善終就是人生最後的要求,也是重要的權益。不幸在「老病死」的過程中,常常無可避免的會經歷到很多痛苦的折磨。  為了避免在疾病或老衰已經無法治癒復原時,不必再受到現代醫療的心肺復甦術(CPR)等急救術的折磨,人人有權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DNR): 1. 簽立人的基本條件是必須滿二十歲以上並具行為能力。 2. 以正楷正確於簽立人欄位親筆簽名並填寫意願書所有內容,特別是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西元)、電話、地址等。 3. 二位見證人的資料必須完整,最好是親友、兄弟姊妹或師兄弟。 4. 請將正本(白色聯)郵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25160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或現場交予蓮花基金會工作人員代為轉交,約三~四週即可完成健保IC卡的註記。(紅色聯於完成註記前請自行保管)。 5. 任何一家醫院醫師都可從IC卡讀出您的意願-健保IC卡的註記。 6. 若經兩位醫師判斷,您已符合末期(絕症)病人的條件,則醫師可以遵照您不做無效心肺復甦術(DNR)的指示,協助您安詳往生,維護您的善終權。  在健康時,儘早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完成健保IC卡的註記,交代好家屬自己的選擇,才是維護善終的最好措施。生命的最後,您可以選擇不要儀器的陪伴。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人人有爭取善終的權利。(相關資料可參考:蓮花基金會網站: http://www.lotu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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