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消費者如何維護善終權益

陳榮基

人人追求「五福」,五福包括:「長壽」、「富貴」、「康寧」、「好德」與「善終」(《書經洪範》)。自古善終就是人生最後的要求,也是重要的權益。
「善終」是能預先知道自己的死期,臨命終時,沒有遭到橫禍,身體沒有病痛,心裏沒有罣礙和煩惱,安詳而且自在地離開人間。「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不幸在老病死的過程中,常常無可避免的會經歷到很多痛苦的折磨,此時醫界除了努力提供促進健康、減少病痛及延年益壽的方法外,更於1967年開始了現代安寧緩和醫療的理念,於1990年傳進台灣。雖然尚未普及於各個角落,但是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在世界的評比上,已經列名全球第14名,亞洲第一名。可惜的是,很多病人或家屬,錯誤的認為接受安寧療護,是放棄與病魔搏鬥的機會,不顧病人所承受的痛苦,寧可讓醫師用盡各種無效且痛苦的特殊醫療手段,與死神爭取幾小時或幾天的時間,最後讓病人含恨以終,家屬悔憾終身。其實大孝與大愛,並非讓病人不計代價,奮戰到底,而是協助病人,安詳面對絕症,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讓病人身無痛苦,心無罣礙,有尊嚴且安詳自在的離開人間!
為了更進一步讓病人可以做臨終的醫療抉擇,我國於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經過2000及2011年兩度修法,已經賦予我國民,如果罹患末期疾病(絕症),經長期治療,已知無效,在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無效且痛苦的心肺復甦術CPR)的折磨,選擇安詳善終。成年國民都可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DNR意願書)>(可在醫院要到,或上衛生署、台灣安寧照顧協會或蓮花基金會等網站下載),找好兩位見證人,最好是找自己家人(如配偶與子女)當見證人,讓他們了解自己的意願;並將該意願書郵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地址:25160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協會會將該DNR意願書登錄於個人的健保憑證(健保IC卡),約三週後到醫院或診所要求將該註記資訊下載於健保卡內,以後到任何醫院都可讀卡看到此DNR的指示意願,讓醫師能夠合乎倫理也合法的在最後關頭,不再插管急救,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生命的最後,你可以選擇不要儀器的陪伴。如果家屬要求,還可以將病人帶回家中,壽終正寢。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消費者有爭取善終的權利。
(本文作者是醫師,醫學教授,現任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本文登載於消費者報導100年08月364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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