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安寧 非自願 CPR可以說不

中國時報 2007.11.24 
安寧 非自願CPR可以說不
黃天如/台北報導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調查,國內簽署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 resuscitation,DNR)者,七年僅七千人;去年起衛生署推動健保IC卡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但至今僅一成醫院病歷系統能夠讀取該項註記並提醒主治醫師,另只有五成醫院提供民眾查詢IC卡是否完成註記的服務。
許多醫療單位,並未讓病人獲知安寧醫療的相關訊息,甚至若有民眾已在健保IC卡簽署DNR,但仍可能因急救的醫師未細查,而對病人採取積極性的急救,致病人受苦。
安寧照顧協會法律顧問陳凱平強調,雖然還沒有實質案例,但若患者確實已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醫療院所卻違背其意願施予心肺甦術(CPR),可能將衍生法律責任。
台灣安寧療護推手,恩主公創院院長陳榮基昨天表示,CPR乃六0年代以來發展的高科技醫學,主要是搶救因溺水、電擊、車禍或急性心臟病發作之急性心肺終止(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病患生命的險招。然而,CPR或許能將急性病患救回,有時卻會把病患「救」成生不如死的植物人。
陳榮基強調,CPR不能「救治」任何慢性不治的末期病人,但為了「盡人事」,國內絕大多數癌症末期、重要器官衰竭、愛滋病或運動神經元萎縮末期的病人,在臨終前都要受盡CPR的折磨。
但因沒有患者本人或家屬的DNR同意書,即使明知患者的死亡已不可挽回,醫師基於倫理與法律,亦不敢放棄各種急救手段。
陳榮基難過地說,國內多數重症病患都是在沒有家屬陪伴的冰冷加護病房孤單死去,還有年邁及骨癌患者因為CPR壓胸動作,當場被壓斷好幾根肋骨…,最後還是死亡。他呼籲,如果本人確有DNR意願,就應趁年輕健康盡早簽署。
( 在地新聞|大台北 )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ngkwo&aid=1399003
早點簽署DNR意願書(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參考08/03DNR意願書),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www.tho.org.tw,登錄於健保IC卡,可以為臨終安祥往生增加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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