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器捐中心二十周年慶
陳榮基
恩主公醫院
顧問/教授級主治醫師
欣聞器捐中心慶祝二十周年。本人有幸參與一路的推動,看到它的成就,深感欣慰。要做器官移植,需要訂定腦死判定準則,衛生署召開會議討論,會中以本人書面提出之「腦死(腦幹死)判定標準草案」做進一步研討。逐漸形成共識
[中山醫學大學出版:台灣醫學人文學刊:200011 (1:1期)73-74頁],訂立我國的[腦死判定條例]。
隨後本人參與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立法。很高興看到器捐中心的成就,完滿了善心捐贈器官者的心願,也拯救了眾多的生命。讓愛心傳遞下去,繼續貢獻社會國家。
簽訂<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的人,希望臨終時,不要插管急救,可以安詳往生。簽署器捐意願書的人,臨終時,需要接受插管急救,以期保護可用的器官。很多人同時簽訂了這兩種意願書,最後會讓醫師很難處理,不知道該遵重那一個意願。我們應該宣導,告訴民眾,考慮好最後的選擇,只簽訂一種意願書(器捐或DNR),完滿達成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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