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推動全責護理 病人、家屬、醫護三贏
◎ 周照芳
歐美先進國家普遍實施「全責護理」,將住院病人照護的責任全部由醫院承擔。但台灣將一大部分的護理照護責任,推給病人家屬負責,醫院只負責部分責任,"Total
care"到了台灣變成"Partial
care"。
本人在美國、英國、比利時、法國及澳洲見習或參訪過醫院,他們都實施「全責護理」。甚至東南亞的新加坡及菲律賓,因為有英美殖民背景,所以也採「全責護理」。在國際護師節前夕,我們應該檢討、推動「全責護理」。全責護理相關連結
民報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614a9c2-9ea0-4c28-82d1-0c9f77c5845d
民報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633f45c-e1ae-4a98-b6bf-c7ba07fac6aa
陳榮基部落格
http://profrcchenmd.blogspot.tw/search?q=%E5%85%A8%E8%B2%AC%E8%AD%B7%E7%90%86
台北市呼籲中央推動
http://profrcchenmd.blogspot.tw/2014/07/blog-post_19.html#links
自由時報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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