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衛福部確認「健保卡註記安寧(DNR)意願」新舊代碼

衛福部確認「健保卡註記安寧(DNR)意願」,舊代碼4及7均表示意願人[同意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及[同意不施行維生醫療]。將與新的代碼 D, E, G, H 同樣意義。如簽署意願人罹患末期疾病,臨終時,經兩位專科醫師評估確認,即應[不予心肺復甦術/即不插管急救],如已插管無效,即應[撤除維生醫療/即拔管],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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