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巨星殞落!敬弔吾師 林宗義教授。

林宗義博士台灣追思感恩禮拜
時間: 2010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十時
地點: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

追思台灣精神醫療的先驅者─林宗義教授

陳永興
開創台灣精神醫療領域的先驅者林宗義教授,於2010年7月20日逝世於加拿大溫哥華,將於7月29日舉行追思禮拜,作為台灣精神科醫師的晚輩無法前往參加告別式送大師最後一程,只能以此文遙祭林宗義教授在天之靈,並祈禱林夫人節哀保重,願上帝賜福林教授家人平安。
1920年出生於日治時期的林宗義教授,父親是日治時代第一個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台灣人教育博士林茂生,自小受到父親融合東西方文化的身教言教,擁有跨躍海島走向人類世界的國際視野,在他一輩子充滿艱辛坎坷又富傳奇創造的生涯當中,他永遠記得他的父親在他要出國深造時送他的一首詩:「桃源在何許,西峰最深處,不用問漁人,延溪踏花去」。就是靠著這樣追尋理想桃花源,孤軍奮戰開拓冒險的精神,林宗義教授在二次大戰後(1946年)成為第一位從日本東京大學返回台灣,擔任台大第一位精神科主任的精神醫學開拓者,當時的台灣飽受戰火摧殘可說是一片廢墟,即使台大醫學院和醫院也是幾乎一無所有百廢待舉。但是林宗義教授並沒有被一無所有、萬事起頭難的處境所嚇跑,相反的在台灣精神醫學的黎明階段,他秉持「不靠範本」的精神,勇敢的開拓他的事業。然而不幸的遭遇和打擊,等著正要起步建立台灣精神醫學的林宗義教授,由於戰後的台灣社會歷經國民政府統治初期的經濟破敗、失業大增、物價飛漲、政治貪腐、軍紀散亂、法紀蕩然、用人不公,特權橫行…,在1947年台灣人民對陳儀政權失望和憤怒,引爆了台灣近代史上最悽慘的228事件,事件發生後國民政府在蔣介石派軍來台鎮壓後大舉逮捕社會領導菁英。林宗義教授的父親林茂生博士當時擔任台大文學院院長,也被軍警逮捕後遇害失蹤,這樣的打擊和挫折對當時的林宗義教授是多麼沉重和無法接受。
林宗義教授就是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中,忍受內外煎熬舉步維艱的展開他一步一腳印的台灣《精神學之路》。他創立了台灣精神醫學教育的模式,也展開了聞名世界的台灣精神疾病的社區調查研究,訓練精神醫療相關的專業團隊人力,重視學校和社區心理衛生工作。很幸運的是在戰後台灣還未退出世界衛生組織,美國也提供許多獎學金鼓勵台灣優秀人才赴美留學,林宗義教授1950年是首位台灣精神科醫師獲得美國哈佛大學進修的機會,他的東方文化又增加了西方文化的洗禮,回台後他又讓台大更多精神科同仁有計畫的赴美,培養更多不同的領域的精神醫療人才;1955年他又被W.H.O.聘為精神衛生部門的研究主任,負起國際精神醫學研究的指導角色,甚至後來在1974年擔任了世界心理衛生聯盟的主席。他可以說是從廢墟台灣建立起精神醫學領域的開拓者,更是台灣人精神科醫師走上世界舞台大放異彩的第一人。我們讀林宗義教授的《精神醫學之路》─橫跨東西文化,可以感受到他的博學多聞和豐富人生經歷,他從一個臺灣人接受日本教育,再接觸中華文化深受痛苦折磨,再學習歐美文化活耀於國際精神醫學界,對人類的健康和世界心理衛生做出重大貢獻,而他對故鄉台灣的精神醫學留下的影響和基礎迄今仍在。
當林宗義教授跑遍全球服務人類而退休之後,他沒有忘懷自己的祖國台灣,更沒有忘記他的父親林茂生的犧牲和228事件的善後處理。他在1989年回到台灣,在三年之中面會許多受難家屬,最後於1991年要求李登輝總統接見家屬並提出政府和民間共同面對二二八事件的五項具體目標:
第一、二二事件官方報告出爐。
第二、紀念碑與紀念博物館的設置。
第三、對倖存受難者及其家屬公開道歉並賠償。
第四、將每年的二月二十八日定為和平紀念日。
第五、設置二二八紀念基金會,重建因二二八遭破壞的臺灣文化與教育。
最後李登輝總統同意好好解決二二八事件的善後問題,家屬所提的五項目標也逐一實現。今日雖然台灣社會仍有許多問題存在,但是林宗義教授生前堅持台灣人的尊嚴和自決,追求台灣精神醫療在國際學術上的獨立地位始終奮鬥不懈,贏得國際友人的敬佩和肯定。如今林宗義教授已經安息主懷,但他留下的風範和精神將令所有台灣的後輩追思和懷念。
陳永興
2010年7月26日
於羅東聖母醫院

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三高與肥胖,代謝徵候群

三高與肥胖,代謝徵候群

三位衛生署長熱心推薦的喔!
健康世界新書 http://www.health-world.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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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和肥胖是代謝症候群的危險因子,與台灣十大死因中的腦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腎藏病、高血壓性疾病等密切相關;本書指出代謝症候群威脅的同時,也教導如何養成少吃多動的生活、飲食行為,遠離代謝症候群!

醫學倫理與法律的交錯與應用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好友子女創業,在新莊輔仁大學旁開設西班牙風味輕食餐廳,歡迎蒞臨鼓勵並指導。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分享不丹的幸福

位於喜馬拉雅山下的佛國不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窮國,透過菩薩協會與山月協會的引薦,不丹王國將來台北參加2010世界花博展,不丹館將坐落於中山北路北美館旁,歡迎參觀,更歡迎出錢出力,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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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覺不丹幸福力-體驗魅力不丹
我們將不丹國境懾心的美、
樸實的熱情、無染的真摯,
釀成一壺最醇香的幸福原味,
邀您以心佐茶,一同細細體會。

一定要來不丹館喔!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祝福語

祝福語
(來自網路,作者不詳)


不要攀,不要比,不要自己氣自己

少吃鹽,多吃醋,少打麻將多散步

按時睡,按時起,瑜珈跑步健身体;

只要能吃飯,錢就不怕斷;

不怕賺錢少,就怕走得早;!

官再大錢再多,閻王照樣土裡拖;

能牽手的時候,請勿只是肩并肩,

能擁抱的時候,請勿只是手牽手。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喝茶解禪 喝禪解茶

*台灣臨終照護品質 亞洲之冠

台灣臨終照護品質 亞洲之冠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5日專電

新加坡連氏基金會公布全球首份「臨終照護」品質排行,台灣為全球排名第14名,高居亞洲第1,新加坡則是全球第18名,亞洲第2名。
連氏基金會為提醒世人及政府不僅要重視生活品質,更要重視臨終照護(或稱安寧療護),在去年底委託英國經濟學人雜誌訊息部展開全球首次的臨終照護調查,調查對象包括30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及10個其他國家與地區,評比資料包括國際組織、各國政府數據、訪問護理人員,昨天公布調查結果,台灣表現亞洲第1。
指數項目包括臨終醫療基礎環境、是否提供臨終照護、臨終照護費用和臨終照護品質等4細項,總指數排名得到全球第1的是英國、第2及第3分別是澳洲及紐西蘭。
據評比調查報告,在英國、澳洲及紐西蘭,臨終照護都是全國醫療政策中的一部分,政府確保國民都能得到臨終照護服務;其中英國是全球最先推出臨終照護服務的國家。
其餘國家如德國排名第8、美國排名第9、法國排名第12、瑞士第19、香港第20、日本第23、中國第37;顯示高度發展或富有的亞洲國家不一定在提供臨終照護方面有很好的表現。
在亞洲部分,台灣則高居第1,根據報細部評比,台灣在臨終醫療基礎環境、是否提供臨終照護、臨終照護費用和臨終照護品質等4項排名分別為全球第15名、第19名、第10名及第10名。
報告表示,台灣為亞洲第1,要歸功於較早肯定臨終照護的需要,報告並特別表示,台灣已經做到由全民健保承擔臨終照護。
台灣表現超越新加坡,報告認為主要是新加坡醫療保健支出只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3%,較全球平均的8.8%低,再加上目前老年人口數目與日本等國家相較之下並不算多。
連氏基金會是為紀念新加坡商界領袖及外交家連瀛洲而設立的基金會。
【2010-07-15/中央社/中央社】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對抗三高與肥胖的新書出版了

血壓、血糖、血脂肪三高與肥胖代謝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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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健康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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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廣邀血壓、血糖、血脂肪三高與肥胖領域學有專精的學者專家撰文,是預防、改善甚至治療代謝症候群最佳參考用書,全書272頁,彩色精印。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不要孤單的走,也不要插滿管線的走

不要孤單的走,也不要插滿管線的走
陳榮基
健康世界 http://www.health-world.com.tw/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法官,我說明夠了嗎?醫師告知義務的法院判決評析

新書介紹:
法官,我說明夠了嗎?醫師告知義務的法院判決評析
作者:吳俊穎,賴惠蓁,陳榮基
出版者:台北:橘井文化(當代醫學叢書19) 2010年7月http://www.medtoday.com.tw/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為何不願意告訴病人病情?

為何不願意告訴病人病情?

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執行長
許禮安 醫師

對於病情告知的各種誤解
一般家屬害怕讓病人知道病情,可能是想像「告知病情」有如「宣判死刑」一樣,也許是電視連續劇看太多,覺得醫師一定是像這樣對病人說的:「你得了癌症末期,只剩下三個月可以活了!」其實病情告知必須依照病人個性,看病人反應,所謂「觀機逗教」的分段告知。
「病情」的部分則可深可淺,或鉅細靡遺,或輕描淡寫。有的病人習於追根究柢,此時則可詳盡告知,因為病人有權利掌握自己的生命。有的病人則不聞不問,或不甚瞭解,此時則只需暗示:此病不可治,或「治標不治本」,減輕痛苦就好,病人就可了然於心。
告知病情的時機包括:病情有變化時、有新的檢查報告時、病人主動詢問時等。有許多病人會趁家屬都不在身邊時詢問病情,所以我們偶爾還要藉故把家屬支開,幫病人製造獨處而方便提問的機會。當病人一直追問檢查報告時,你總不能這週說報告還沒出來,下週說放射科醫師休假出國沒人打報告,那接下來乾脆騙病人說醫師離職或死了。
大部分醫護人員與家屬都誤以為病情告知是醫師的事情,其實真正發動第一階段「病情告知」的是病人,病人要先上門來告訴我病情(生病的情形),然後醫師根據他所告知的事項進行相關的檢驗與檢查,再對病人進行第二階段的「病情告知」,告訴他關於診斷、治療以及預後。
假如病人一直都不上門來,那他就永遠都是健康的,我身為醫師就算有預知能力,也不敢隨便在馬路上對路人說:「我覺得你已經肝癌末期了。」因為我恐怕會被打或是被抓去精神病房關起來!
另外一個常見的誤解是:只要醫師和家屬配合不告訴病人,病人就永遠不會知道病情。其實病情又不是身外之物,像金銀珠寶或銀行帳戶,只要不講就不會被偵查到。病情根本就是病人的身內之物,既然不可能把病情挖除,然後鎖進保險箱裡面,那麼病人怎麼可能完全都感覺不到自己身體的變化呢?

病情告知的必要與真相
病人就算沒被告知病情,多半可以從家屬的情緒反應得知自己的狀況。我常舉例說明,電視劇裡面經常上演,醫生在病人面前都不說什麼,醫生一出去家屬就跟著追出去,然後家屬在外面很久都不進來,家屬一進來就眼眶紅紅的,如果我是病人,一定會覺得:「啊!我一定是得到絕症!」
臨床上常見的情況是:家屬擔心病人無法承受惡耗打擊,而要求醫護人員不要告訴病人真相。如此隱瞞病情的後果:一來病人的痛苦無法解決,隨著病情的惡化,病人會逐漸對醫護人員不信任,且怪罪醫師越治越嚴重,走的進來躺著出去,通常病人會要求換主治醫師或轉到大醫院。二來病人無法預作準備,沒有交代後事、完成心願,更無法了結心事、化解恩怨。
首先要確認的問題是:到底是病人還是家屬無法承受打擊?通常是家屬以為病人無法承受打擊,可是這個必須要詢問病人才能認定啊!在沒問過病人之前,純粹只是家屬把想法投射到病人身上罷了。所以我覺得:來到我們面前訴說病人無法承受打擊的家屬,其實就是眼前這位家屬最無法承受打擊了。
再來我用聯考放榜的暑假舉例:假如放榜後不告訴考生落榜,卻騙他有考上台大,等到開學註冊日一定會穿幫,學校會說沒有他的名字啊,這樣不就讓他浪費這兩個月的暑假嗎?為什麼不乾脆一開始就告訴他落榜了,然後要提早入伍當兵、要入社會的就去找工作、打算重考的就去補習班苦讀,這樣暑假就可以很充實的活著。
末期病人或許只有最後這兩個月而已了,我們還要騙他說會好起來,到死的時候才要穿幫,再也沒有另一個暑假了吧!對末期病人而言,一開始就告訴他病情,讓他可以決定要趕快去做什麼事,最後這段日子才可以活得充實又有意義。
有時病人會看著電視新聞裡面的天災人禍、車禍意外等事件,試探性的提起後事,「假如(萬一)我不行了,要---」,家屬若一聽到就立即阻止病人再講下去,「你會好起來啦!講這些做什麼!只要聽醫師的話吃藥打針就好了。」,如此一兩次之後,病人就只好把心事藏心底。所以我們經常提醒家屬:病人說話請讓他說完,不要打斷,以免將來就聽不到了。
過去我在慈濟醫院心蓮病房與安寧居家療護照顧癌症末期病人,以及院內其他病房看會診的實際經驗:當家屬要求醫護人員隱瞞病情時,我很好奇,但是我沒有違反約定。我只是會趁家屬與醫護人員都不在時,私下偷偷問病人:「你知不知道你現在身體是什麼狀況?」約有九成的病人會告訴我,然後有大半病人在講完後還要交待一句:「等一下不可以告訴我的家屬說我已經知道了!」其實病人也會怕家屬擔心,所以假裝不知道,於是家人僅存的相聚時光就在互相假裝、彼此演戲中度過,病人無法與家屬坦誠溝通,真的很可惜。

病人絕對有知道病情的權利!
根據中華民國89年5月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八條:「醫師為末期病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時,應將治療方針告訴病人或其家屬。但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時,應予告知。」
按照過去的醫療習慣,只要告訴家屬就不違法,不管病人知不知道,因為法律規定是「告訴病人或其家屬」,這就是為何病人知道病情的權利多年來一直被剝奪。
當家屬要求醫師不可以告知病人病情時,醫師並不想強出頭來幫病人爭取知道病情的權利,可是這麼一來,病人的自主權就不可能被尊重,因為不知道病情的病人如何能夠有自主權呢?於是這樣的醫師都違反了醫療倫理四大原則裡面的第一條「尊重自主」原則。
其實「病情告知」可分為主動告知與被動告知:主動告知是醫護人員尊重病人知的權利;被動告知則是因應病人詢問,基於醫療之誠信原則而告知。
所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八條後半段的但書:「但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時,應予告知。」其實只保障了被動告知,因此只要病人不提出要求,醫師就可以不用告知病情。那就更不用說可以強迫醫師主動告知了,而原本希望透過法律保障病人知道病情的權利的美意也打了很大的折扣。
在台灣的醫療體系中,病人通常是沒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的,就算有,也常常是被阻擋或隱瞞,甚至被家屬聯合醫護人員來欺騙病人。我個人認為:這條應該用負面表列法,也就是:「當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不欲知病情時,可以不告知」,這樣才能真正尊重病人知的權利。
又因為條例中說的是:「應將治療方針告訴病人『或』其家屬」,所以只要告訴家屬即達成其要件,但是當病人不知病情,病人知的權利沒有受到尊重,那又如何能尊重病人自主權?充其量也只尊重了家屬決定權而已。我建議該改為:「應將治療方針告訴病人『及』其家屬。」

尊重病人自主權或家屬決定權?
其實想要修改條例根本就緩不濟急,更何況「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公告施行到今年已屆滿十年,可是醫療體系的舊習難改,社會觀念的認知沒變,一直都用著積習難改的態度來對待病人。
我現在經常去醫療院所與醫護學校演講,還是不斷聽到醫護人員與醫護學生有類似的疑惑:「如果病人私下透露想要了解病情,可是家屬堅持不可以告知病人,那我們應該怎麼辦?」
我到許多社會團體機構演講或接聽安寧諮詢專線時,還是不斷聽到社會大眾在病人還清醒時卻有類似的觀念:「因為病人年紀太大了或教育程度太低,怕他(她)會受不了打擊或做出錯誤的決定,所以我們子女都決定不要告訴他!」
我經常在想這件事情的核心概念,也就是回到事情的根本,那就是:請問是誰在痛苦?請問是誰會死亡?當然是病人啊!請問醫護人員可不可以代替病人忍受痛苦?請問家屬可不可以代替病人死亡?當然不可能!那為何我們都自認為可以代替病人做決定呢?在我的觀念裡面,除非你願意代替病人承受痛苦並且代替病人去死,不然根本不夠資格代替病人做決定!
過去數十年來犯下的錯誤,不代表以後還可以繼續這樣錯下去,過去老師和學長學姊教導我們的事情不代表以後永遠都是對的。醫學系的學生可能都聽老師說過:「醫學系七年裡面所學的東西到畢業時有一半會是錯的,問題是老師在教的時候還不知道哪些東西將來會變成是錯的!」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經施行十年了,醫護人員還停留在錯誤的觀念裡面繼續犯錯,不願意去勸說家屬一起來維護病人的自主權,反而是滿足家屬決定權或是滿足自己免於被告的恐懼,社會大眾在身為家屬時還繼續堅持錯誤的認知和做法,自以為是為了病人著想,可是等到有朝一日自己變成病人時,還有誰會來保障我們知道病情的權利呢?
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醫師因為配合家屬要求不告訴病人病情而被控告,可能會有像我這樣熟知條例的人會說:「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八條,你不告訴我病情,我就告你!」
許禮安99-4-2(五)酉時完成於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公視首播--在那之前我愛你

公視首播--在那之前我愛你

首播時間: 7/13 週二 晚間 10:00
重播時間: 7/14 週三 凌晨 2:30
                   7/17 週六 下午 15:00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希望在那之前說聲我愛你
日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在立院接受質詢時說到「替癌末病患插管、電擊,是浪費生命、也浪費醫療資源,應該讓病患有尊嚴的走」。此話一出,引起社會輿論一陣嘩然與批評。
而在政治人物相互叫囂、網友反覆張貼『浪費生命』、『浪費醫療資源』這些個字眼的同時,我們是否可以反向思考:如果說文明與民主社會的進步就是建立一套標準來決定醫療資源應該優先分配給 「有希望活下去的人」,那麼70%或60%終究因癌症步入死亡的病人,又該如何有尊嚴的走完人生的旅程?
電視劇常常上演「你罹患了癌症,只剩三個月的生命」,但在現實生活中,癌症病患要與病魔纏鬥的時間往往超過一般大眾所想像。在這場耗費時間、金錢、體力的戰役中,有誰願意全程陪伴癌末病人?又有誰願意回過頭來聽聽病患家屬的需求?
公共電視紀錄觀點7/13(週二)晚間10點播出的《在那之前我愛你》,將帶領觀眾走進台灣大大小小安寧病房,一起探討這個問題。
台灣是第十八個設立安寧療護機構的國家,安寧療護服務的目的是為癌症末期、重症等病人及家屬提供專業服務,陪伴其接受臨終事實,減輕或消除病人的身體疼痛、不適應症或心理壓力,陪伴病人安詳走完人生最後一程,並讓家屬敢於面對病人死亡。
然而,因為大多數的台灣人對於談論死亡非常的忌諱,並且認為轉去「安寧病房」就是等於「等死」,造成了「安寧照護」推廣上的困難。有的家屬根本不讓病患得知他是罹患癌症,導致病患一直到過世,都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甚至有病患家屬挑明了說「安寧醫療團隊是死刑宣判官,會帶來霉氣,請不要過來我們這裡」。
為了探討死亡與尊嚴的議題,紀錄片導演蔡明珊,費時2年,深入台灣各地安寧機構,拍攝安寧照護如何陪伴癌末病人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程,並分析目前安寧照護在台灣的發展與限制。
其中受訪者黃曉峰醫師就表示「首先就要跟醫院的醫療單位進行安寧療護的推廣,因為醫生很怕讓病人以及家屬失望,把病人轉去安寧單位,好像是提前宣告死期」。
另外一位血液腫瘤科韋至信醫師也認為「台灣的醫療觀念一直是希望能戰勝死亡,但醫護人員的天職應該是盡力去緩解病人的痛苦。」
然而,這樣的醫療觀念是否挑戰了台灣醫療體系的價值觀?對於癌末(重症)病人來說是否必須在「活下去」或是「有尊嚴的走」的兩端抉擇、拔河?
有病患家屬表示,父親剛住院的時候,家人還可以冷靜的討論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的話,要讓爸爸好好的走,但真的等到急救時,醫生一插管大家都慌了,就這樣讓父親插管七天,沒辦法好好講話、受到折磨。
其實死亡本來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因為醫療的進步卻讓死亡變得好像有點違反自然,導致許多病人身上插滿管子在加護病房辛苦的離開人世。
導演蔡明珊的父親20年前因為心肌梗塞被送進加護病房,在生命的最後一段路程,身體插滿維繫生命的管路,父親臨死前,她非常抗拒前往加護病房探望,或許是因為害怕父親身上的管子的痛苦模樣,結果沒能好好跟父親說再見。這樣的遺憾放在蔡明珊心中有20年之久,也引導了她日後不斷地用紀錄片去追問「死亡」是什麼?
如果說「死亡」是每個人都不可避免的結局,那麼每個人應該都要有機會在那之前說聲我愛你。台灣的醫療水準技術是世界等級的,但台灣的癌症醫療觀念,是不是有值得討論的空間?紀錄觀點《在那之前我愛你》試著透過導演的紀錄與觀察,與觀眾一同辯證死亡與尊嚴。

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醫療傳愛--恭賀鄧世雄/林恆毅醫師接任耕莘醫院第七任院長副院長

健保IC卡DNR註記解讀

健保IC卡DNR註記解讀


健保卡(或稱健保IC卡)內有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註記欄」,民眾在簽好相關意願書後,將「器官捐贈意願書」寄給器官捐贈協會,將「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預立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即可將該意願註記於健保卡該欄位內。

這格欄位在健保局的檔案中,如果病人未註記則是空白,如果是(1)表示同意器官捐贈,(4)表示同意器官捐贈及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7)表示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醫院呈現時,也可簡化為(空白)未註記,(1)同意器捐,(4)同意器捐及同意DNR,(7)同意DNR。讓醫師可以一目了然。

以往有些醫院會將未註記(空白者)誤植為「不同意器捐不同意DNR」,引發一是錯判,不再詢問病人或家屬。其實空白者只表示病人沒有去做註記動作。感謝健保局副局長接受陳情,發函更正,提醒醫院,「空白」表示「未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