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健保IC卡DNR註記解讀

健保IC卡DNR註記解讀


健保卡(或稱健保IC卡)內有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註記欄」,民眾在簽好相關意願書後,將「器官捐贈意願書」寄給器官捐贈協會,將「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預立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即可將該意願註記於健保卡該欄位內。

這格欄位在健保局的檔案中,如果病人未註記則是空白,如果是(1)表示同意器官捐贈,(4)表示同意器官捐贈及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7)表示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醫院呈現時,也可簡化為(空白)未註記,(1)同意器捐,(4)同意器捐及同意DNR,(7)同意DNR。讓醫師可以一目了然。

以往有些醫院會將未註記(空白者)誤植為「不同意器捐不同意DNR」,引發一是錯判,不再詢問病人或家屬。其實空白者只表示病人沒有去做註記動作。感謝健保局副局長接受陳情,發函更正,提醒醫院,「空白」表示「未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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