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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7十方法界電視台 周照芳推動全責護理
台灣醫療的最後一里路 全責護理
推動全責護理 大家一起來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j7Jh7_j2k7ErKMgGk_rn1yakDuAy0_m/view?usp=drive_web學醫與學佛,護生與護死。悲智願行, 隨緣奉獻。 COMPASSION,WISDOM,DEVOTION。TRUTH。 URL: http://www.lotus.org.tw E-mail: lotus@lotus.org.tw 蓮花基金會電子發票愛心捐贈碼885814 RONG-CHI CHEN, MD, PhD, FANA
健康世界
〔107年6月號〕護病比1:9入法並非倒退走
/周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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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護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周照芳
自由時報於6月7日生活新聞版刊登記者彭琬馨、林惠琴報導「衛生福利部將護病比1:9入法,民團批倒退走」一文,筆者擬藉此機會澄清一些護理人力資訊。
筆者認為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將護病比1:9入法,此1:9是指三班護病比的平均數,對護理環境是很好的改進。一直以來都沒有訂護病比,規範的護理人力很低也很不清楚。與現況作比較,並沒有倒退走!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盧孳艷理事認為工作負荷是採全日護病比,恐怕護理人員負荷不了。事實上一直以來,不管大小醫院,白班都是1:9以上,甚至1:15,夜班工作量減少,都維持1:15(小夜班),1:20(大夜班)以上。平均三班護病比1:12到1:15或以上。醫學中心的評鑑標準護病比是1:9。現在入法的設置標準護病比1:9算是很高了,已經與醫學中心的標準一樣高了!
因為醫院剛設立所要達到的標準不需要太高,住院病人數及疾病嚴重程度也不會太高。一些業績不好的醫院也一樣,不需要高人力,等到穩定之後,病人數增加,疾病嚴重度提高,醫院自然會增加護理人力。而且接著就有醫院評鑑,評鑑通過後才能獲得健保給付。評鑑標準較高,且可常常修正。
我們護理評鑑委員訂的人力標準,絕不會造成護理人員的血汗。只怕醫院達不到標準而評鑑成績不及格,而被降低醫院等級,降低健保給付,或地區醫院通不過標準,就停止給付,關門大吉了!
評鑑標準每三年就可能修改。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以前都十幾二十年才修正一次,不能訂太高,不然很多醫院都開不成或要關門。護理人員更減少很多工作機會,對我們專業更不好!
至於護病比的標準,新聞中盧孳艷理事所比喻之美國、澳洲、日本的護病比是1:5或1:7。但盧理事及我們很多護理專業領導者都忽略了一點:這些先進國家,或曾經被歐美殖民的國家或地區,如新加坡、香港、澳門、菲律賓,都比我們高。都是實施全責護理下的護病比,都有護理佐理員(護佐)或照顧服務員(照服員)跟護理人員一起工作。美國護佐人數較多,歐洲、日本都很少護佐,護佐少的國家,他們的護理人員有時比台灣更血汗。至少台灣還有不少家屬、看護甚至病人帶來的外勞幫忙。
總括來說還是應該要比照美國的全責護理制度,採用混合式護理技術模式(nursing skill mixed model)。護理人力之護病比入法,也應訂下護佐培訓制度及護佐/病人比,一起入法,全面推動全責護理制度,解決血汗護理師及血汗家屬的問題,以提高醫護品質,減少院內感染,維持清靜衛生安全的病房環境。
護理照護工作不必靠沒有護理基本訓練的家屬及院外合約雖有訓練但醫院直接管不到的看護隨時進出病房;請一位看護經濟負擔重,家屬來當無薪勞工,太辛苦;常常全家輪流,一人住院全家輪流住院,有時連親戚、朋友、學生也輪流來住院照護。一人住院全家倒!護理人員面對這麼多病人自己帶來的“義務勞工”,每個人都要教,形成額外的負擔。
台灣要推行的全責護理應比照美國制度,護病比維持目前護理評鑑標準,但護佐與病人比要比美國的標準高,大約是三班平均1:6-1:8。目前美國加州大約是1:13,但是美國的護病比大約平均是1:5,台灣目前是1:9-1:18,很難達到護理界要求的1:7。所以應該聘用足夠的護佐,實施全責護理,既可提升護理品質,減少家屬負擔,也可減少護理人員的血汗。
請廣邀體系內外同仁親朋好友大家響應周大觀基金會倡議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推動全責護理大家一起來](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1e4fe61-6212-4f22-9206-c5deb14be327 ),踴躍連署支持,並廣為分享親朋好友及你的社團。共同來建立台灣全面化全責護理的醫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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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6月號〕【社長的話】醒來/陳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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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到死有多遠?呼吸之間。從迷到悟有多遠?一念之間。從愛到恨有多遠?無常之間。從古到今有多遠?笑談之間。從你到我有多遠?善解之間。從心到心有多遠?天地之間。當歡場變成荒台,當新歡笑著舊愛,當記憶飄落塵埃,當一切是不可得的空白,人生是多麽無常的醒來,人生是無常的醒來!嘿呀嘿呀嘿呀,嘿呀嘿呀嘿呀,嘿嘿呀嘿呀嘿呀,嘿嘿呀嘿呀嘿呀。』童音禪語,令人似醒似悟!
真的,人與人的距離,從心到心居然可能是天地之間的距離!而生命從生到死,居然是佛陀在《佛說四十二章經》中所開示的:「人命在呼吸間」。「只要一息不來,就是人天永隔。」「人生是無常的醒來」。我們渾渾噩噩,度過一生,知道你醒來了嗎?「淨土修行人,都常念迴向文『願我臨終無障礙,阿彌陀佛遠相迎。觀音甘露灑吾頭,勢至金臺安我足。』」
《佛說阿彌陀經》(鳩摩羅什譯)中記載:「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慈悲加祐,令心不亂/玄奘譯文)。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但是「臨終前,有人老病纏身,行動不便;有人病苦折騰,頹喪失志;也有人慘遭天災人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很多臨終障礙,偏偏來自眷屬的不捨,來自醫生的不放,來自病痛的折磨。病痛的折磨,使人很難在臨終七日可以一心不亂的念佛等待佛菩薩的接引。
感謝現代安寧緩和醫療在1990年被引進台灣,可以讓醫療團隊努力減少病人的痛苦。2000年我國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國民可以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在臨終時可以免除因為家屬的不捨及/或醫師的堅持搶救到底,而被插管急救的痛苦。2016年我國又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2019年元月施行),讓國民在罹患「一、末期病人;二、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三、永久植物人狀態;四、極重度失智;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可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拒絕很多只有延長痛苦的無效醫療處置,譬如眾多維持生命治療措施(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甚至洗腎或開刀)、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更能縮短臨終時因為醫療處置所增加的痛苦時程。
而1998年佛教蓮花基金會及台大醫院安寧緩和醫療病房開始臨床佛教宗教師的培訓,招募法師經過適當的訓練以後,參與安寧照顧,成為安寧照顧團隊的重要成員。協助佛教徒在臨終時,透過佛法的引導,更有機會在生命末期,「一心念佛」,等待佛菩薩的接引。讓很多人可以如法善終。這個在醫療史上及佛教史上的創舉也傳播到日本。期待能更進一步傳播到有很多佛教徒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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