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醫師們切勿漠視臨終病人DNR的意願
創辦人你好:
謹代表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菩提仁愛之家,已過世長者向署立台中醫院發不平之冤。該名已往生長者,98年9月間,於台中澄清平等院區,發現罹患肺癌第三期。於98年10月8日再求診署立台中醫院。主治楊醫生,於問診時,特別應陪伴者要求,顯示出早在97年11月14日,向安寧照顧協會簽立緩和醫療意願書,並獲註記於健保卡上的訊息。但仍不被署立台中醫院醫師接受。於長者緊急時仍違背其生前意願,給予急救。如此不重視亡者意願的作法讓人痛心。吾人若再不發聲恐仍有許多遺憾。
胡XX 091022
(一位病人已簽署DNR意願書,並依法做健保IC卡註記,臨終時卻因為醫師的執著與不能依法、依倫理協助病人安詳往生,讓病人受盡不必要的折磨後逝世。以上函件是他的朋友發出的哀怨,但願醫療同仁能夠以同理心,慈悲心,協助病人安詳往生。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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