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炬傳燈與蓮花安寧之路---紀念周宣德老師110歲冥誕
陳榮基
雖然從小跟著茹素的母親到處見廟就拜,但是自幼佛道不分。1957年進入台大醫學院學醫,1959從台糖退休的工程師周宣德居士,在台大校園內貼出「撰寫佛說八大人覺經閱讀心得」可以獲得獎學金的告示,使我有機會正式接受佛學與佛法的薰陶。1960年4月8日在周老師的輔導下,全國第一個大專佛學社團-台大「晨曦社」成立,有幸成為晨曦社社員,直至畢業。1961年周老師創辦「慧炬雜誌社」,全力推展向大專學生傳播佛法;在周老師伉儷的諄諄教誨下,佛學與學佛成了台灣青年學子的風尚。1964年台大畢業,服役一年後進入臺大醫院服務。為學與做人不敢稍離佛法。周老師後來又創辦慧炬出版社。徵召他從各個大學培訓出來的學生們,擔任慧炬兩社的董事或會務工作人員,本人奉召進入兩社的董事會服務。在周老師赴美養老後,指定由企業家莊南田居士統領慧炬機構。為了擴大慧炬的團體及方便眾多支持大徳的捐款,乃於1992年5月創立中華慧炬佛學會,先後推舉莊南田及劉勝欽居士為理事長,本人於2004年5月承兩位前理事長及理事們的付托,繼任第五屆理事長(2007年續任第六屆理事長)。在莊董事長的帶領下,期盼慧炬雜誌社、出版社及佛學會,三位一體,發揚光大周老師慧炬傳燈的使命。今年正逢周老師110歲冥誕,也是周老師大專弘法將近50年的時光,慧炬同仁紛紛回來參加紀念活動,緬懷先賢,策勵未來,我們更應繼續不斷的努力!茲將本人在本行神經醫學以外的與佛學/佛法相關的活動作一簡報,以告慰慎公恩師:
1987年4月8日臺大醫院成立「慈光佛學社」,時任台大醫學院及台大醫院神經科教授兼主任的我,被推為社長,直到1997年退休離職。在慈光社的參訪活動中得以到埔里蓮茵寺皈依上懺下雲法師,師父開示從事醫療工作的弟子們:「要有觀音菩薩的心腸(慈悲),維摩居士的口舌(智慧與辯才),彌勒菩薩的肚皮(容忍)及金剛菩薩的面目(公正)。」
臺大醫院慈光佛學社與北部各醫院的佛學社團定期聯誼共修,於1990年1月結合醫界佛教徒成立了「佛教醫事人員聯合會」。本人被推為首任會長。會員同仁逐漸形成共識,想要為協助生病法師的醫療及協助臨終病人得以獲得助念及安詳往生做些貢獻。遂於1994年7月在上浄下耀法師的帶領下,成立了「財團法人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蓮花基金會),加入台灣的安寧療護行列。本人被推為董事長,在全體董事的領導下,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及會務同仁的努力,至今十多年來,不斷推展安寧緩和醫療的工作及生命教育的普及。 1998年「財團法人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僧醫會)成立,本人有幸被邀參與醫療顧問團及董事會的工作,更進一步有機會為法師們的醫療、安養及臨終照顧提供更貼切的奉獻。
安寧緩和醫療(Hospice palliative care,hospice palliative medicine)源自於1967年英國的西西里.桑德思醫師(Dame Cicely Saunders)在倫敦開辦聖克力司多福安寧院(St. Christopher’s Hospice),開啟了用積極的醫療作為,以解除病人身心靈的痛苦,讓病人安享餘生的醫療。此一人性化的醫療,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地,而於1990年由馬偕醫院竹圍分院的鍾昌宏副院長傳進台灣。本人在1995年任臺大醫院副院長時,積極規劃成立緩和醫療病房,使台灣的安寧路又向前邁開一大步。安寧緩和醫療是「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而在臨終時,維持病人的生活品質與協助病人沒有痛苦的安詳往生,是安寧緩和醫療的重要目標。
世界醫師會對末期疾病曾作如下的宣示:「醫師的職責是治癒,盡其可能的減輕痛苦,及保護病人的最大利益。」「醫師可以為了解除病人的痛苦,在病人或其最近親屬(如果病人已無法表達意願)的同意下,不予治療。」「醫師應避免使用對病人無益的特別(治療)方法(extraordinary means)。」
我國的醫療法及醫師法禁止醫師在病人危急時「放棄病人」,民間思维及醫界傳統,已形成搶救到底的文化,要推展安詳往生,臨終不再接受痛苦與無效醫療折磨的觀念談何容易。本人有幸參與安寧緩和醫療團隊的努力,終於在2000年5月促使立法院通過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提供國民臨終時可以選擇不接受痛苦折磨的心肺復甦術(Do no resuscitation, DNR)的權力的法案。DNR是完成安寧緩和醫療減輕病人痛苦,協助病人安詳往生的一個重要環節。此法案賦予國民可以在健康或輕病的時候,自行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將之寄至「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地址:台北縣251淡水鎮民生路45號),協會會協助將此意願註記在健保IC卡內,病人只要持IC卡,到醫院就診,醫師就可看到DNR的意願,在病人罹患不治的末期疾病時,尊重病人的意願,不再以心肺復甦術的急救動作,增加病人的痛苦,協助病人安詳往生。如果未預立DNR的意願,也可在罹患不治重病時,簽署DNR意願書,或交代家屬或親友代為簽署同意書,交付診治醫師,叮嚀醫師尊重病人的意願,在適當的時機,協助病人安詳的走完人生的旅程。
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積極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或安詳的往生,將是莫大的功德。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的病人,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早點簽署DNR意願書並告知家人,可讓家屬了解自己的意願,免得一旦罹病或到了年老時,家屬反而不敢、不忍心、或不知如何啟齒與病人討論這種問題。而且,病人的意願最大,將來家屬如彼此間有不同意見,可以尊重病人的意願,以病人預立的意願為奉行準則。醫師與家屬可以根據此意願共同協助病人安詳往生,走完無悔無憾的人生句點。(慧炬機構www.towisdom.org.tw/蓮花基金會www.lotus.org.tw/)(本文登載於慧炬雜誌527:47-50,2008)
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慧炬傳燈與蓮花安寧之路---紀念周宣德老師110歲冥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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