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DNR意願健保卡註記的困擾,亟待解決。

依此舊條例註記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者表示授權醫療人員,不要插管急救;萬一被插管無效,可以撤除(即拔管)。但在新的註記代碼生效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只代表不要插管。目前超過19萬人完成此舊版註記。 。陳榮基建議依舊版註記者應視同兩者都選擇,即[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不插管)及[不施行維生醫療](要拔管)。衛福部已舉辦兩次會議,希望能趕快執行,解除民眾及醫療人員的困擾。以維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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