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關於安寧療護—給衛生署長的公開信

關於安寧療護—給衛生署長的公開信
許禮安
請署長下令所有衛生署醫院限期開設安寧病房!
我的理由如下:
一、邱署長當年推動騎乘機車強制帶安全帽的立法,冥冥中保護許多人免於被開腦或死於車禍,救人於無形的功德或許是讓邱院長成為署長的因緣。以我過去從事安寧療護十多年的經驗,我相信只要署長一聲令下,所有署立醫院都可以開設安寧病房,讓轄下院長限期完成,列入績效考核,辦事不力者以怠忽職守理由予以降級或調職,這將是邱署長可以留名台灣醫學史的另一項重大貢獻。
二、根據衛生署網站公告的資料(行政院衛生署,2003):
運用以全人照顧為主的安寧療護方式照護癌症末期病人,經過專家學者評估,不但能夠提供較為人性化的醫療服務,而且因減少非必要的醫療介入,經統計每日費用,傳統照護約6,146元,安寧療護約4,263元,可見安寧療護較傳統照護更節省醫療費用。透過安寧療護,可使得疼痛及其他症狀控制與病人身體不適,均獲得極佳的改善效果。另外,病人及家屬對「身體照顧需求的滿足」、「症狀控制」、「情緒需要的滿足」及「全面生活品質」等四方面醫療服務的滿意度,都高於一般病房。
既然可以節省健保醫療費用的支出,又可以讓病人與家屬獲得更高品質的醫療照護與更高程度的滿意,令人不懂為何轄下的公立醫院竟然都沒有執行,更不懂為何歷任署長都沒有下令要求院長執行?這是間接否認自己公告承認的研究資料數據,還是間接顯現有些人在其中尸位素餐呢?
我猜是因為政策彼此抗衡,身為衛生署長,既希望健保局能夠節省開銷,又希望署立醫院業績成長,這是左手與右手打架,終將導致兩敗俱傷的局面!醫院業績要成長,就必須製造更多的病人,一位有良知的署長絕對不可以這樣起惡念而應當知所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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