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 星期一

*重症緩和醫療

中文題目:重症緩和醫療
英文題目:Palliative care in critical care services
作者:陳榮基
服務單位:恩主公醫院 台大醫學院 台北醫學大學 佛教蓮花基金會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自古以來,追求善終是大部分的人及很多的宗教所要求的基本人權。「醫學技術和醫藥科技的進步,有助於解救無數的生命和舒緩無法言喻的痛苦。不過,在這同時,它們也對臨終者、臨終者的家人和醫生構成許多倫理道德上的兩難,這些問題非常複雜,有時又難以解決。如何協助臨終病人,確保人道、有尊嚴的死亡,是今日醫療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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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十年前的人,大多死於家中,醫師面對絕症病人臨終時,最多是到病人家中,握著病人的手,與家屬一齊陪伴病人,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現代醫學的進步與社會型態的改變,很多人死於醫院或養護機構中。1960年代以來,逐漸發達的急救用CPR的技術,更使醫師充滿了人定勝天,堅定與死神奮戰到底以搶救病人的「高尚情操」。醫學的教育忽略了臨終醫療的教育,於是在急診室、一般病房乃至加護病房中,對於臨終行將斷氣的病人,一定使出CPR的絕招,明知搶救無益甚且對已受盡重病折磨的病人,將更增加痛苦,但還是因為認為救命救生是「醫生」的天職,不能接受病人終將死亡的事實。家屬也因不捨,認為應讓醫生作最後的急救,才是孝順的表現。  
安寧緩和醫療,於1967年創始於英國,1990年傳入台灣,逐漸在各地醫院推廣。2000年5月23日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國民在臨終時,有選擇接受或拒絕CPR的權力;也賦予醫師對於末期病人,可以尊重病人預立的意願,根據病人事先簽署的「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即DNR意願書或DNR指示),以DNR善待病人,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衛生署及健保局為了方便國民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自2006年開始DNR意願的健保IC卡註記作業。醫療機構及醫療人員應請積極向病人及健康的人推廣IC卡註記DNR意願的理念,鼓勵大家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將正本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完成健保IC卡之註記,一旦完成IC卡之資料下載或更新,以後病人在各家醫院,都可由IC卡中讀出DNR的意願。讓醫療人員,如判定病況已屬末期疾病,CPR已無醫療意義時,即可尊重病人的意願,協助病人獲得善終,無怨無憾的,有尊嚴的離開人間。
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或安詳的往生,將是莫大的功德。面對加護病房中的重症病人,我們是否應該認真的考慮緩和醫療的課題?
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台灣學會2008年11月9日教育演講9:[重症緩和醫療]引言。)

2008年8月23日 星期六

*漫談健康長壽的秘訣



漫談健康長壽的秘訣
陳榮基
人人都想要健康長壽,秦始皇求長生不老丹,而不可得。當時的人平均壽命大概是30-40歲。因此古人常說:「人生七十古來稀」。至今兩千多年,所謂科學昌明的今天,近代科學的研究認為人壽至多大約125歲。「有些國家平均壽命,超過80,台灣現在平均壽命男性約75,女性約81,已超過古稀之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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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村的秘密
很多人研究長壽村的秘密,大體包括下列因素: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老人的一生幾乎都未離開家鄉方圓20公里的地區,生活單純,思想單純,長年攝取較低熱量的飲食,身高體重比一般人矮小,但負重力非常好,生活在山間空氣較稀薄地區。但常有人引述長壽地區高加索的一則笑話:記者訪問一位90歲老翁,請教養生之道,老翁說他:「生活簡單,欲求簡單,青菜淡飯,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磕藥,一夫一妻,和睦相處,彼此忠實對待,而且脾氣好,不罵人,不打人。」訪談中突然聽到樓上大聲打罵及摔破東西的吵鬧聲,記者請問那是怎麼一回事?老翁腆靦於色,輕聲回答說:「那是我110歲的老爸,他老人家脾氣不好,吃喝嫖賭,樣樣都來,夫妻經常吵架,現在是喝了酒正在打罵他的第四老婆!」這個笑話告訴我們長壽的第一要件是長壽的遺傳基因。所以要長壽,下輩子投胎時選擇長壽村的父母!不幸的是我們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與機會。也許如佛家所說的這輩子努力修行,多造善業,或有希望下輩子投生善道,出生在長壽的家庭。

健康的生活習慣:
雖然遺傳很重要,但是很多專家的研究,還是認為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絕對有利於促進長壽,可以享有更舒適的老年。衛生署發布的2020年國民健康白皮書,特別提到健康生活型態的重要,它包括身體活動、飲食、傷害預防、安全促進、安全性行為、壓力與因應、拒絕成癮物質使用等 (1) 。 茲簡單說明如下:

1.安全行為: 譬如騎機車戴安全帽,汽車乘客繫安全帶(小兒安全座),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家庭熱水器裝在浴室外;杜絕婚外性行為,性行為帶保險套等都是健康安全行為的基本要求。
2.拒絕香菸或戒除煙癮等:拒絕二手煙,拒食檳榔,不喝酒或適量喝酒(每天不超過各種酒習慣用的兩杯),宴會不乾杯等,都是最省錢也最有效的保健良方。菸酒都證明有害健康併能致癌;當然不賭不毒,遠離誘惑,更能常保安全與健康。.
3.均衡飲食::少油、少鹽、少肥肉(乃至少肉)、少味素、多蔬菜、多水果、適量的乳品。不要偏食,少喝垃圾飲料,攝取多種類的食物有益健康。
4.規律運動:每天有適當步行的習慣,不論半小時或一小時都好,重要的是天天規律的運動。游泳、爬樓梯、爬山、打球、太極拳、氣功、摔手,都是好的運動,但是有些運動不適合某種疾病的病人,譬如爬樓梯爬山對鍛鍊心臟健康有益,對膝蓋或腰關節退化的病人則不利,而心臟病發未復原前,勉強爬山則很危險;因此最好請教醫師哪些運動比較適合個人健康。走路則對一般人都適用,每天走30分鐘就有益健康。不妨多用BMW(Bus, Metro, Walk:公車、捷運、走路),既省錢又環保又有益健康。

抗癌的生活習慣:
注意觀察身體的變化,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尤其45歲以後每一到二年作一次全身健檢。針對自己特別的體質,則每年進行特殊的檢查。譬如有大腸癌家族史或已知有大腸瘜肉的人,最好每年作一次大腸鏡檢查,可以在病變進展到癌症前,及時切除。
戒煙,戒檳榔,戒酒或少喝酒;少吃動物性脂肪,少吃醃製、燒烤、油炸的食物。勿吃黃粷毒素污染的食物,如不新鮮的花生、玉米、榖類等。避免接觸工作環境中的致癌物(大多是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多吃穀類、蔬菜等富含纖維的食物。少吃精緻的食物。
適當的運動,充分的休息,保持良好衛生習慣,都有助於遠離癌症的威脅。

菸品的害處:
世界醫師會指出(2),全世界每3名成人就有超過1人抽菸,全球約有11億人抽菸,其中80%在中低收入國家,而很多錢被賣菸的富有國家賺走了。世界各地每年因使用菸草而死亡的人數高達五百萬人,每年20萬人死於二手菸的暴露!全球一半的兒童,約有7億,呼吸著被菸污染的空氣。
吸菸與其他形式的菸草使用,會影響人體各部位器官,是導致癌症、心臟病、腦中風、慢性阻塞性肺疾以及許多疾病的主因。二手菸內含超過四千類化學物質,和多種毒素,會使非吸菸者罹患肺癌、心臟病與其他疾病。不幸的是菸草內的尼古丁會使人成癮,一但染上抽菸習慣,不易戒斷。
在中國的研究顯示每7名中風病人,有1人與抽菸有關。在中國,中風的危險因素中,抽菸可能僅次於高血壓(3)。每天抽菸1包以上者,51%更可能發生缺血性中風,增加20%的出血性中風的危險。
抽菸是肺癌、咳嗽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重要原因,抽菸也可能因為減少動脈血流而增加陽萎的危險。我曾見過一整天在的辦公室中不斷抽菸導致心肌梗塞,趴在桌上死亡的企業家,桌上的煙灰缸已經滿溢了。很多的研究都顯示不抽菸或戒菸是防止肺癌最有效最便宜的方法。

酒的害處:
嗜酒成癮,傷身傷神。酒能亂性,使人作出很多後悔不及的行為。酒能傷肝,導致酒精性肝硬化。酒能傷腦傷神經,導致失智,如威尼克氏腦症或科沙克夫氏腦症,而無法恢復。也可引發酒精性神經炎或酒精性神經肌肉炎,全身無力。豪飲會引發胃出血。台灣每年進口酒的消費量驚人。而有些飲料含酒,(有些含酒量高到10%,比啤酒的酒精含量還高,已接近葡萄酒了!) 在電視上廣告提神壯力的功效,使很多年輕工人在不知不覺中養成酒癮而不自知,一直到醫師發現肝硬化或神經病變,才知道已染上了不易戒斷的酒癮。
飲酒開車易肇事故,一次車禍,害人害己,後悔莫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應該是人人都應遵守的交通規則,交通警察應該嚴厲執法,杜絕酒後開車的惡習。
研究顯示酒精飲料與多種癌症的發生都可能有關:包括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肝癌、腸癌、乳房癌及肺癌等。Wilhelm等的研究報告指出嗜飲啤酒、烈酒、紅酒者,腦的海馬廻體積變小(4),尤其是喝葡萄酒者,也就是嗜酒者會得失智症的機會增加;愛喝烈酒者,血中半胱胺酸(homocysteine)升高,增加罹患心臟病、腦中風及失智症的機率。
雖然,每天飲用紅葡萄酒300 cc(即兩杯)者,可能降低膽固醇及高血壓,得心血管疾病的機會可能降低;每天喝紅葡萄酒150 cc以下者,得肺癌的機會可能降低。但是喝酒的人很難止於一或二杯,過量了,壞處遠大於好處。成癮了,更是百害而無一利。不喝也吧!
酒癮、菸癮、毒癮、賭癮,傷身敗家,一旦染上,戒斷困難。千萬不要因為好奇嘗試,陷入深淵,無法自拔,而後悔莫及。

代謝症候群:
現代醫學流行一個時髦的名詞,叫做代謝症候群,是指肥胖、糖尿病(高血糖)、及高血脂肪(膽固醇及/或三酸甘油脂高)的人,如果再加上高血壓,將來會得腦中風、心臟病、腎臟病、乃至老人失智症的機率就提高了(5)。如有此三高一胖的任何一種,就應努力治療。很不幸的是這幾樣常常形影不離,相偕光顧在一個人的身上。要時常警惕。衛生署建議國人保持腰圍男性小於90公分,女性小於80公分,是減少肥胖及代謝症候群威脅的簡單參考數據。醫師們說每週走路170分鐘或17哩(大約相當於每天走4公里),可以預防或逆轉代謝症候群(6)。
科學家認為長壽有三大因素:基因組成(體質)、吃七分飽及適當運動(7)。一個人若能每天30分鐘的簡單運動(走路也好),會對身體健康有益。

幸福始於家庭:
中廣電子報於2007年12月24日轉載俄國真理報引述的科學報導,說明接吻的很多好處:據說接吻可以穩定心臟血管活動,防止高血壓,降低膽固醇。每天接吻三次,每次20秒,持之以恆,可以減肥。接吻時分泌的唾液,可以降低牙齦發炎的機率,可以止痛。熱吻可以牽動臉部肌肉,促進血液流通,使臉部肌肉更平滑,可發揮美容的功效。
家庭要性福,夫婦宜常彼此親熱。性福的夫婦,是幸福家庭的支柱。佛家五戒之一的戒邪淫,要求拒絕婚外性行為。如果不幸偶而破壞了此戒,記得要在外善用condom(保險套)及對內遵循condone(寬恕),以保護家人的安全及保障家庭的幸福不被破壞。

修身養性歌或長壽口訣:
身心互動,心可以影響身,修身可以增福慧,保健康。活到一百歲的陳立夫先生常推薦一個流行的「長壽口訣」,充滿哲理與科學根據,可做參考:『養身在動,養心在靜;飲食有節,起居有時;物熟始食,水沸始飲;多食果菜,少食肉類;頭部宜冷,足部宜暖;知足常樂,無求常安;無爭寡欲,恕人為善;健康長壽,樂如神仙。』
蓮海法師提倡「幸福生活十二真心」:『1.以慈悲的心,對待每一個人。2.以負責的心,做好份內的事。3.以美好的心,欣賞周遭的事務。4.以謙虛的心,檢討自己的錯誤。5.以愉悅的心,分享他人的快樂。6.以無私的心,傳承成功的經驗。7.以不變的心,堅持正確的理念。8.以寬闊的心,包容對不起我們的人。9.以感恩的心,感謝所擁有的一切。10.以喜捨的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11.以平常的心,接受已發生的事實。12.以放下的心,面對最難的割捨。』
有位溫先生在網路上提供了五個幸福原則,簡明扼要: 『心中無恨,腦中無憂,生活簡單,付出多些,期望少些。』寺廟裡的彌勒菩薩像兩旁,常見這樣的對聯:『大肚能容,了卻人間多少事;笑口常開,笑盡天下古今愁。』可做修身養性的參考。
結論:不抽菸,不喝酒,每天走路30分鐘,做事專心,心情愉快,就是最簡單的長壽秘訣。
(本文登載於台灣養生保健雜誌 1: 52-55, 2008。Journal of Integrated Health Promotion 1: 52-55, 2008)

2008年8月22日 星期五

*賀<台中榮民總醫院緩和醫療中心>

台中榮民總醫院緩和醫療中心佛堂


賀<台中榮民總醫院緩和醫療中心>
陳榮基
自1976年倫敦成立第一家安寧機構,St. Christopher’s Hospice,馬偕醫院於1990年引進設立安寧病房,1994年耕莘醫院設立聖若瑟病房,1995年臺大醫院開辦緩和醫療病房,接著花蓮慈濟開辦心蓮病房,台北榮總成立大德病房,欣見安寧緩和醫療的工作已經在台灣逐步普及。台中榮總於2003年也開設了安寧病房,五年來在院方的大力支持下,由黃曉峰主任,領導同仁,積極推展服務,將於2008年9月12日舉辦五周年開幕儀式,並改名為<台中榮民總醫院緩和醫療中心>。病房志工團長張寶方師姐,也是蓮花基金會董事,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常務理事,來函通知此喜訊,聞訊隨喜,不勝欣慰。希望以愛心與毅力,建立完善的體制,使<中榮緩和醫療中心>,能夠成為中台灣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示範重鎮,扶植更多安寧團隊的發展。

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長養利他之心

長養利他之心
陳榮基
俗語說<助人為快樂之本>,佛教主張<慈悲喜捨>中的<喜>,又稱<隨喜>,看到別人成功,看到別人快樂,跟他一起快樂或與有榮焉的感覺;甚至於幫忙別人,促其成功,使其快樂,而自己也感到快樂,正是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實踐。看到別人失敗或痛苦,不應落井下石,或見獵心喜,應該哀矜勿喜,感同身受,如己受苦,設法幫助這個失敗的人,使其重新站起來。有人說,一切痛苦皆來自於求一己私利,而所有快樂皆根源於利他的行為。<利他>是菩薩的悲願,利他的終極表現就是利益普羅大眾,普渡眾生,度人成佛!密宗大師札巴蔣稱說:<將一己之快樂迴向他人,並將他人之痛苦化為己有;又將所得到的任何功德,再迴向給所有眾生,願他們早日開悟成佛。>一個人如果能將一己之快樂用以交換他人之痛苦,他將會發現快樂不斷湧現。利人利己,能夠<長養利他之心>,就是實現了<助人為快樂之本>。

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

醫療糾紛的預防

醫療糾紛的預防
陳榮基
Prevention of Medical Disputes
Rong-Chi Chen, M.D.
摘要
醫療照護結果的高度不確定性,加上近代民權思想的高漲,使醫療糾紛不斷增加,造成醫界與病人越來越重的困擾。本文探討台灣醫療糾紛的近況,古今醫界的各種自律條款的文獻,社會與病人對醫師的期盼,醫病關係的變遷,以及國內外醫療疏失的嚴重性,企圖重新喚醒醫界對愛的醫學倫理的注重,舉出醫師應注意的行醫準則,維持高品質的醫療服務,並呼籲病人重拾對醫師的信任態度,也要求法界從速訂定「醫療糾紛調處法」,以導正醫療糾紛回歸理性處理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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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醫療照護結果存在高度的不確定性,疾病的進展不一定可以人力控制,醫療人員及病人,乃至病人的家屬,都可能影響醫療的結果。病人因病接受醫師的治療,其結果並不一定保證治癒或好轉;有些病情改善或治癒,有些病人則出現病情惡化,更有些病人留下殘障,甚至有些病人會死亡。當治療的結果出乎病家(包括病人及其家屬朋友)的期望時,就可能發生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的增加及處理的惡質化,不但破壞了一向和諧的醫病關係,對醫療體系的衝擊則是造成防衛性醫療的增加及醫療成本的上漲,甚至醫療人力的流失,對醫界及對社會國家都是重大的損失,對病人可能壞處多於好處。譬如醫師為了減少糾紛,對於危急或重病病患可能不敢或不願盡全力搶救,而採取轉診手段,病人卻在一再轉診途中給犧牲了。
根據陳榮基等的醫療糾紛現況的研究(1),民國八十年在台灣執業的醫師百分之四十四曾經遭受過醫療糾紛的困擾。處理的結果是42.3%撤回,42.0%和解或調處成功,15.7%提出司法訴訟。訴訟案件中3.4%病人勝訴(佔全部件數的0.54%)。但全部糾紛的案件中42.5%病人獲得某種程度的金錢補償。訴訟案件中82.3%提出刑事或刑事加民事的訴訟。56.3%發生恐嚇或勒索,11.8%抬棺或棄屍騷擾等自力救濟的非理性行為。人心不古,隨著現代民權意識的高漲,醫療糾紛不斷增加已是不爭的事實。我國的醫療糾紛又多了一層非理性抗爭及刑罰伺候的隱憂。
二. 古代醫界的自律
其實醫療糾紛並非現代才有,早在四千年前的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2000 BC)就記載有「如醫術不良造成對病人的傷害,醫師就要受到懲罰。」據說當時的懲罰原則可能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2)
在中國唐代孫思邈(581-673 AD)的「千金方論太醫精誠」(2,3)中就要求:「夫太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苦、長幼、妍蚩,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見彼苦惱,若己有之,身心悽凔,勿避險戲、晝夜寒暑、飢餓疲勞,一心赴救。」又說「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嘩,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聲名,訾毀諸醫,自衿己德。」
明末陳實功(1617AD)所著「外科正宗」內就有「醫家十要」與「醫家五戒」(2)。後者要求:一戒:「凡病家大小貧富人等請視者,便可往之,勿得遲延厭棄。」二戒:「凡視婦女孀婦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後入房診視。」三戒:「不得出脫病家珠珀珍貴等物,送家和藥,以虛存假換。」四戒:「凡為醫者,不可片時離去店中,凡有抱病至者,必當親視用意發藥。」五戒:「凡娼妓及私夥家請看,亦當視如良家子女,勿存他意兒戲,以取不正之名。」
古聖先賢的教誨,歷久彌新。如能僅記遵行,當可避免很多糾紛。「醫本仁術,醫者必須存仁心;除了應精通醫術外,尚須修身立德,要發濟世的宏願,不要做出違反道德的行為。」(2)
三. 現代醫界的自律
現代國內外很多醫療團體都訂有誓言、宣言、公約、規範、或法規,(4)希望透過自律的行為,讓醫療人員行事合乎道德準則,消弭醫療糾紛於無形。最常被引用的是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ication)總會1948年發佈的「日內瓦宣言(Decleration of Geneva)」(4), 台大醫學院故院長魏火曜教授將之譯為「醫師誓言」,讓醫學生在昇任實習醫師的典禮上宣誓:「准許我進入醫業時:我鄭重地保證自己要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我將要給我的師長應有的崇敬及感戴,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病人的健康應為我的首要顧念,我將要尊重所寄託於我的秘密,我將要盡我的力量維護醫業的榮譽和高尚的傳統,我的同業應視為我的同胞,我將不容許有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見或地位的考慮介乎我的職責和病人之間,我將要最高地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即使在威脅之下,我將不運用我的醫業知識去違反人道。我鄭重地、自主地且以我的人格宣誓以上的約言。」
世界醫學會的國際醫學倫理原則(International Code of Medical Ethics)也呼籲:「醫師不論從事任何科別,皆應致力於以科技及道德的自主性,及對人性尊嚴的慈悲心及尊重, 提供適切能力的醫療服務。」
我國各級醫師公會也訂有公約或規範,希望會員遵照辦理。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訂有如下十條的「醫師公約」: 「一、我願意貢獻我的一生為救人濟世服務。 二、我願意尊敬和感謝我的老師。 三、我願意盡我一切的力量尊重人命,妥善加以維護,並以獨立、自由、良知與尊嚴之態度執行我的救人聖職。 四、我願意時常為追求醫學之進步與社會常識之素養而努力,使我的學識不限於偏僻之弊。 五、我願意最優先考慮病人之利益,不允許任何對病人不利的事情干預我的聖職。 六、我願意不違背病人之信託,不洩漏病人之秘密。 七、我願意不接受任何在醫療上不應得之報酬,不接受任何以營利為目的之職務。 八、我願意不做不能勝任之醫療行為,不爭奪病人就醫、不避忌共同會診,使病人有選擇醫師之自由權。 九、我願意對同仁有禮貌,互敬互信,協力維護醫師之社會地位。 十、我願意服從公會之指導,遵守醫師公約及公會章程,履行會員應盡的一切義務。 以上各條簽約人誓以至誠遵守,如有違背願受嚴厲制裁。」
古今醫界自律自勉的條款,醫師如能切實奉行,自可防止很多糾紛的發生。
四. 社會與病人對醫師的期望
我們從下面列舉一般人贈送醫師的匾額或讚詞,不難看出自古以來社會是如何期待與看重醫師的:「 仁心仁術,杏林春暖,華陀再世,今之扁鵲,藥到病除,一刀救命,救命之恩,功同再造,起死回生,恩同天地,海上明燈,人生苦海中的救生員,良醫良相,醫民醫國,醫人醫國。」醫師的一舉一動,都可能牽動病人及病家的健康與幸福。
病人希望醫師把病治好,把痛苦解除;希望醫師是一位親切、友善、且醫術高強的超人,能具備「愛心、耐心、有心、信心、貼心」,而且是「關心」病人的好醫師。醫師要了解病人的需要,講話速度適中,解說病情簡單扼要且易懂。醫師要告訴病人疾病的診斷、醫療的方法、用藥或手術,及可能發生的不良副作用或併發症,以及後者發生時的處理方法。醫師看病要仔細,說明要清楚;醫師要重視病人是否瞭解治療過程,要解說治療的預期結果。要詳細說明診斷及建議的治療方法。要告訴病人可有哪些選擇(Alternatives), 告知病人,不接受治療會有什麼後果。並能尊重病人的抉擇。
五. 醫病關係的變遷及病人中心的醫療模式
隨著民主與自由思想的發展,古代多少帶點父子君臣關係的傳統已經改觀,從前認為醫療是德性的表現,現代人則認為醫病關係是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以前的人視醫師是人民健康的保護者,現代人認為醫師是醫療照護的提供者。以前是病人因病尋求醫治,醫師施捨救濟;現在則將醫療行為界定為消費行為(Consumerism),病人是顧客,是消費者。醫療的費用,從前是「杏林春暖」,醫師視病人的能力決定收費的標準,對窮人不但可以免費,還可以送藥(施藥)、送營養品;現在則是由保險給付。以前的醫師是自由業,現在的醫師是服務業。以前把病治癒了,病人感激不盡,萬一失敗,病人也大多能認命接受,因為醫師已盡力醫治了;現在認為醫好病是應該的,醫壞了則等著挨告!甚至病醫好了,也可能因為態度不佳或收費太貴而被抱怨。
從前的醫療是以「醫師為中心的醫療模式」(Physician-centered model of care),現在則是「病人中心的醫療模式」(Patient-centered model of care)(5)。以前看病,一切聽醫師的吩咐就是了,現在的人認為不論從倫理或法律的觀點,病人皆有權參與會影響他的福祉的醫療決定。醫師依其專業知識、訓練及經驗,提供醫學診斷、預後、治療選擇及結果等資訊給病人,病人提供其本身對健康照顧的目標,雙方以「分攤決策」的模式,達成彼此同意的醫療照顧計畫,代表對病人最佳的處置,並據以執行。
六. 正視醫療疏失的嚴重性
錯誤是人的天性!在美國一群哈佛大學的學者於1994年前對紐約州的醫院的住出院病歷所做的研究(6),發現很多不良後果(Adverse outcomes)的存在,其中不少起因於疏失(Negligence),有些甚至導致永久殘障或死亡。美國人估計在美國每年約有44,000至98,000人因醫療錯誤(Medical error)而罹病或死亡,每年因不良反應或事件(Adverse events)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70-500億美元,其中170-290億是可以預防的事件(Preventable adverse events)。
日本人也發現每年可有數千人因醫療不當死亡,(7)其中重大或引起訴訟的案例,譬如醫師誤將肺臟手術與心臟手術的病人對調開刀;護士誤將消毒藥水當作點滴給病人;護士誤將酒精當作蒸餾水加入人工呼吸器的加濕氣中;醫師拒做詳細檢查,因而未能發現小孩刺入喉嚨的竹棒穿進腦部。
給錯藥是比較常見的錯誤,譬如Chlorpromazine誤給Chlorpropamide, Euclidan 誤作Euglucon, KCl 緩慢點滴誤成靜脈迅速注射。輸錯血,包括輸錯人或輸錯血型的血液。開錯刀,譬如上述的送錯病人,開錯左右或部位。這些醫院都應該全力避免,也是可以避免的錯誤。至於醫師的醫療行為是否太保守(Conservative), 該開刀而不開?或是否太積極(Aggressive)太熱心, 不必開或不該開的刀卻開了?用藥處方也是一樣。醫師及醫院皆應常常檢討,避免錯誤。
儒家說:「己之所欲必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醫師有一天也會是病人,如果你不希望你的醫師或你所求診的醫院,發生不應有的錯誤,你自己就應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策勵自己,消滅錯誤。「視病猶親」,醫者仁心仁術,何忍因為醫療的失誤,而造成病人的損失或傷害?
每一位醫師皆應學習如何誠實且謙虛的面對自己所犯的過錯,要有如何挽救過錯的準備,以及不再犯同樣錯誤的決心。病人需要醫師的幫忙,有時醫師能夠做的其實非常有限。十六世紀的Amboise Pare 醫生說的好:「我只是給包紮,上帝使其痊癒。」醫師重要的是要在病人需要的時候,能夠及時伸出援手。
七. 醫學倫理就是愛
佛教倡導「慈悲」。基督教說;「上帝是愛」(God is love.)。回教說:「愛的種子植入心中」。醫學倫理大師Beachaump 及Childress (8) 列舉醫學倫理(Medical ethics)四大原則為1. 利益病患(Beneficence), 2. 切勿傷害(Non-maleficence), 3. 病人自主(Autonomy), 4. 秉持公義(Justice). Macer (9) 則稱「生命倫理就是愛生命(Bioethics is love of life)」. 並將上述四大原則順序調整為1. 病人自主,2. 秉持公義,3. 切勿傷害,4. 利益病患。強調「愛」,強調「病人自主」,正是對現代「病人中心的醫療模式」的認同。
人不論尊卑長幼,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有求於人時,更希望得到「特別的關照或關愛」。尊重病家,對這個起碼的要求的正面反應,常是贏得病家信任及減少糾紛的第一步驟。病人希望醫師不只看到他的「病」,也看到他的「人」。病人希望能有與醫師平起平坐,互相尊重的對等關係,而不是醫師高人一等的態度。
八. 對醫療人員的建議
尊重病人及其家屬,「視病猶親」,常保親切的態度。充分溝通,隨時與病人及家屬說明病情進展及處置計畫,重要的溝通內容不妨寫入病歷記錄,請病家簽章確認,可減少很多誤會,將來發生爭議時,更是最好的佐證。病人有被告知而後同意(Informed consent)或被告知而後做抉擇(Informed choice)的權力。法律或衛生署規定必備的各式「同意書」,更應該仔細說明後,由病家簽署。不斷充實自己,進修新知,保持符合當時當地的醫療水準。保持完整的病歷記載,包括追蹤的計畫。千萬不要「事後先見之明」,隨便批評別的醫師;對先前診治醫師一句不經意的評述,可能引發很大的誤會及傷害。在醫療生涯中維持歷久不衰的「愛心」與親切的「笑容」,是行醫成功的不二法門。有位護理人員如此自勉並期許醫師:(10)「要使工作順遂成功,不單僅靠高尚的學歷與專業的知識,敬業的態度再外加和藹的笑容,將是不可或缺的不二法寶。」
九. 對病人及家屬的期待
「找對醫院看對醫師」(7)應是就醫看病的第一準則,一旦選定了醫師或醫院,最好能信任他,不要展現隨時要告他的心態,畢竟如果你的醫師在診療中或手術中戰戰兢兢,隨時有挨告的恐懼,無法「安神定志」,專心治病,對病人的疾病可能壞處多於好處。平時最好有一兩位常常就教的醫師,必要時可由他介紹轉診,或由他建議可靠的醫師或醫院。應診時應備好自己病情的資料,做有條理的陳述,切忌隱瞞病史,讓醫師做成錯誤判斷;治療中應盡量遵照醫囑,如未遵囑服藥,也應說明,免得因為病人未服藥或少服藥,病情惡化,誤導醫師加重劑量或改用更重的藥(也可能是副作用更大的藥),到頭來受害的還是病人自己。病人自己的延誤,也可能是病情惡化的重要原因。不應在未確認原委前就一味怪罪醫師。需做重大抉擇時,不妨請原來介紹的醫師,或請另一位醫師提供「第二意見」(Second opinion),做為參考。要尋求「第二意見」時,應將原診治的資料一併帶過去,以方便後者提供專業意見。大部分的好醫師應不會介意病人尋求「第二意見」。作為病人的家屬,平常就應關心追蹤自己家人,尤其是長輩的健康狀況,瞭解其進展。以免因為平日未關心未照顧父母,在父母突然因病惡化或死亡時,因為內疚,只好找醫師當代罪羔羊或出氣筒了。
十.對法界及對醫療行政主管機關的呼籲
其實醫界自古以來即是相當高度自律的團體,衛生署也不斷透過醫院評鑑及醫師再教育,來提升醫療服務的品質。大部分的醫師也都是敬敬業業地為維護全民的健康而努力,所有的醫師應該都是希望他的病人能夠順利治癒,高高興興的離開診所或醫院。絕對不會有醫師是希望他的病人不會好起來的。醫師往往需在幾分鐘或幾小時的短時間內,在還得不到充分資訊前,需對病情下判斷,給處置,以搶救病人。急診室的工作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因此而導致不可避免的錯誤,也應有可以原諒或從輕發落的機會。比起司法界的工作,可以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歷經一、二、三審,每一審的結論可以不一樣,甚至相反,三審定讞後,前面錯誤的兩審,也不必吃官司,醫師的工作,確實辛苦多了。期待法界、行政院與立法院,能儘快訂定「醫療糾紛調處法」(1),以公正、有效率而且迅速的調處機制,將大部分的醫療糾紛導引於庭外處理,以矯正國內因司法程序冗長,民眾以不理性抗爭做訴求的惡習,並因調處得以迅速解決,減少動輒民、刑雙訴的處理方法。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五條:(11)「商品於其流通進入市場,或服務於其提供時,未具通常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為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安全或衛生之危險。但商品或服務已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者,不在此限。」如果醫師的診療措施,「已符合當時當地的科技或專業水準」,應該不罰。病家也應體認醫師如已盡心盡力,提供了「符合水準」的服務,而疾病還是惡化或死亡,在傷心之餘,應能坦然接受此後果。不必再怪罪醫師了。彼此信任、和諧相處的社會,對病家、對醫界乃至對國家應是三瀛的局面。
畢竟醫療糾紛太多,醫病關係緊張,引發不必要的醫療資源的浪費,對醫師對病人都是傷害,都有損失。如何恢復和諧的醫病關係,促進大家的健康與快樂,使社會更祥和,人人更幸福,應是我輩共同的責任。
(本文登載於 陳榮基。醫療糾紛的預防。台灣醫學人文學刊 2002;3:103-109。及 陳榮基。學醫與學佛。台北:慧炬出版社。2002:132-144。)

2008年8月16日 星期六

*賀<法鼓佛教學院>開步走

法鼓佛教學院與韓國東國大學學術交流
賀<法鼓佛教學院>開步走
陳榮基
台灣宗教界以往有些培植宗教人才的”學府”,但都是不被教育部正式承認的”黑店”,直到1997年經過法鼓山上聖下嚴法師多年的努力才正式推出大學體系的佛教人才培育機構,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教育部堅持要叫<研修學院>,因此創立了<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接下去<佛光大學佛教研修學院>及<華梵大學佛教研修學院>陸續成立。日昨與<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校長惠敏法師及副校長杜正民先生在北海岸金山醫院見面時,欣聞教育部已經開放,自8月1日起,學校正式改名為<法鼓佛教學院>(Dharma Drum Buddhist College)!將來佛光與華梵也可跟進,甚至將要成立的基督教學院也就水道渠成了。
網址:<法鼓佛教學院> http://www.ddbc.edu.tw/
<佛光大學佛教研修學院> http://www.fgu.edu.tw/
<華梵大學佛教研修學院> http://www.hfu.edu.tw/
(以下是該校的更名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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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法鼓佛教學院
本校校名經校務會議、董事會通過並報請教育部自97學年度起(8月1日)核可,更名為「法鼓佛教學院」。
本校係國內第一所設立之宗教研修學院,創立之始,因教育主管機關對相關法規之制定未盡周全,對校名之訂定未有原則規範,凡宗教研修學院之校名均需冠以「研修」兩字,而本校創立已周年有餘,竭力校務發展與國際學術交流,常因校名冠以「研修」兩字,而令國際(特別是日本)他校誤解本校學制為實習、補習或短期性質學院,造成需要再三解釋的不便與困擾,以致與國際他校之對等性產生混淆。
教育部於97.03.26召開研訂「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草案」第二次會議中,經本校釋惠敏校長提議,得到所有與會宗教界與教育界人士的贊同,達成如下決議:宗教研修學院及其系、所、學位學程,均應冠以該學院所屬宗教慣用之名稱,不硬性規定冠以「研修」之文字。此舉為未來設校的校名有合理的彈性,並且免除誤解學校層級的困擾。
「法鼓佛教學院」,簡潔有力,也正合乎英文名稱︰Dharma Drum Buddhist College,不需冠以「研修」二字為其他宗教學校作開路先鋒,以利未來所有宗教學院校務長遠發展。

(法鼓佛教學院) 秘書室 謹識97.08.12

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臨床醫師如何處理DNR

衛生署宋晏仁副署長簽署DNR意願書
臨床醫師如何處理DNR
陳榮基
醫學的目的是預防疾病、治好疾病及解除痛苦,恢復健康。醫生的天職當然是把病人救活,把疾病消滅,將痛苦解除,促進人類的健康。但是「生、老、病、死」是生命的必經過程,當生命已走到盡頭,死亡已是不可避免時,醫師更應該以最大的愛心及人性的關懷,來提供給每一個病人沒有痛苦,能夠安詳有尊嚴的往生的機會。對末期病人臨終時尊重病人或家屬的意願施行DNR,正是此時醫師所可以給病人最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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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與人性的矛盾:
自1960年代以來,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發明,繼之以不斷發展的高科技醫學,它雖然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並沒有提高人臨終的生活品質。反而使醫療提供者,尤其是醫師,產生了與上天爭命的妄想,也使民眾誤信醫療萬能,人定勝天。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在醫院中因為醫師的「英勇奮戰」或「善盡職守」而痛苦的死亡。醫師不能接受病人死亡的失敗,家屬認為如未經醫師最後的CPR的急救努力,是不孝或不愛,或不忍心讓家人走了。(1)現代科技的進步突飛猛進,以及社會型態的改變,很多人死於醫院或養護機構中。急救用CPR技術的不斷翻新,更使醫師充滿了堅定與死神奮戰到底以搶救病人的「高尚情操」。
醫學的教育忽略了臨終醫療的教育,於是在急診室、一般病房乃至加護病房中,對於臨終行將斷氣的病人,一定使出CPR的絕招,明知搶救無益甚且對已受盡重病折磨的病人,將更增加痛苦,但還是因為認為救命救生是「醫生」的天職,不能接受病人終將在自己手上死亡的事實。
當癌症進入末期,醫師在使盡所有武功而知道無法救回病人、無法為病人解除痛苦時,往往因為不知所措而「逃離」或「遺棄」病人,讓病人與家屬無奈的承受癌末種種痛苦的折磨。相反的在病人臨終時醫師又很「盡責」的執行CPR,讓已經飽受癌症折磨的病人,再一次受到極端的痛苦,含恨而終。
難道醫師在面對各種疾病的末期病人時,一定要奮戰到底,不計病人痛苦的代價,明知無效,一定要以CPR為病人送終嗎?其實很多疾病的末期,CPR已是無效的醫療,不應該在這些病人身上實施:譬如,末期癌症患者、末期之多重器官系統衰竭、末期之重要器官衰竭者。
我國醫療法第六十條條規定:「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以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醫師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症,不得無故不應招請,或無故遲延。」加上家屬因為不捨或愛心、孝心的考量,往往在親人臨終時明知無效卻又要求醫師急救,醫師也害怕因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DNR)是「違法行善」,反而可能挨告,大家相延成習,大部分在醫院臨終的病人都要受到最後無意義的CPR的折磨。(1-2)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
安寧緩和醫療於1967年創始於英國,1990年引進台灣。希望在臨終時,讓病人可以DNR。經過安寧團隊的努力與很多立法委員的支持,終於在2000年5月23日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此法案賦予我國國民可以在臨終時有選擇CPR或拒絕CPR(即選擇DNR)的權力。
本法第七條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二位醫師診斷確定為末期病人。二、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而且「末期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本法定義「末期病人」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2002年修法時,在第七條加了最後一項:「末期病人符合第一項(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第二項(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情形時,原施予之心肺復甦術,得予終止或撤除。」賦予病人若自行簽署DNR意願書者,萬一在匆忙中被插上了氣管內插管,如未能恢復意識及呼吸能力,則可尊重病人的意願,撤除插管及呼吸器。
如果病人自己沒有簽署意願書,在急救過程中,已被接上呼吸器,結果未能恢復呼吸時,則依法不能撤除呼吸器,只好讓病人及家人繼續承受痛苦,直到心跳自然停止。但對後者,如果家屬提出DNR同意書,可以不再給予呼吸器以外的CPR措施,如:「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或其他救治行為。」

如何推廣DNR的理念與實務?
醫療人員應該努力教育病人及社會大眾,選擇DNR的權力,醫院可在住院須知中告知病人:「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人人有權簽署『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即DNR意願書)」,將可減少很多人臨終時的痛苦。最好在健康時或輕病時,就談好此問題,因為當一個人年紀大了或病重了,反而不便啟齒,談論死亡的議題。一般人可在健康時就簽署此「DNR意願書」。
醫院可協助將該意願書正本郵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25160 台北縣淡水鎮民生路45號) (www.tho.org.tw),協會將彙整後送衛生署轉健保局登錄於健保IC卡。簽署人可於一個月後至醫院或診所要求下載DNR註記資料於IC卡及醫院電子病歷中;醫療人員可將IC卡插入讀卡機,與健保局連線,點選電子病歷畫面的 [更新資料]、 [取卡號]或「下載基本資料」欄位,將健保局的資料下載至病人IC卡內,並紀錄於電子病歷中(此動作不需使用醫師卡)。一旦將此意願下載到IC卡,以後不必再與健保局連線,醫療人員可在將IC卡插入讀卡機後點選[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註記]欄,即可讀出[同意安寧緩和醫療]、[同意DNR]或[同意器捐]的意願。並將之轉錄於病歷中。
這格欄位在健保局的檔案中,如果病人未註記則是空白,如果是<1>表示同意器官捐贈,<4>表示同意器官捐贈及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7>表示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醫院呈現時,也可簡化為<空白>未註記,<1>同意器捐,<4>同意器捐及同意DNR,<7>同意DNR。讓醫師可以一目了然。恩主公醫院甚至電腦設計成在此欄位內一閃一閃的「同意DNR」或「同意器捐」的字眼,很顯目的提醒醫療人員。
醫院除了在電子病歷上明顯的展示此DNR意願外,也可在紙本病歷的第一或二頁以紅色印章註記病人的DNR意願。如果病人只向醫院提出DNR意願書,沒有或來不及做IC卡註記,醫院可在電子病歷及紙本病歷上記載「此病人已在本院簽署DNR意願書」。安寧居家照顧者,安寧團隊可提供一份DNR意願書的副本給急診室的檢傷分類站做參考,減少有時病人在匆忙中被送回急診時,被不幸插管的失誤。
當病人就急診時,醫師可由IC卡中讀到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願」(即DNR的意願),如果此時醫師確認病人已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末期病人」狀態,則可遵照病人的意願,不再施予CPR,讓病人安詳往生。如果醫師認為未達末期,還值得做CPR,但做了後並未使病人恢復呼吸,只好接上人工呼吸器。此時家屬及醫師可以根據病人預立的DNR意願,將人工呼吸器撤除,不再刻意延緩病人的死亡,藉以縮短病人的痛苦時間。至於急性病人如車禍、溺水或心肌梗塞,因為不是「末期疾病」,縱使已簽署DNR意願書,醫師還是要做CPR以救治病人的。

CPR與DNR的兩難
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前,曾有醫師因為尊重病人DNR的要求,結果被家屬告到法院纏訟多年的案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也有急診醫師為將近百歲慢性阻塞性肺疾(COPD)老婦CPR插管,家屬告到法院,並到急診室追殺醫師的不幸事件。更有病人已簽署DNR意願書,臨危家屬護送來急診室,要求CPR,事後反告醫師違反病人DNR意願。
當醫師在選擇CPR或DNR時,應該慎重評估:病人病情是否符合末期疾病?CPR是否只會增加病人痛苦,無法救回生命?是否有DNR的意願書、同意書或IC卡DNR意願的註記?當病人與家屬意見或家屬之間意見不一時,儘量設法說服家屬,尊重病人意願;如家屬堅持違反病人DNR意願,要求做CPR,宜獲取書面意見書,做為依據,儘量合情也合法。當面臨抉擇兩難時,對病人的「愛心」是最重要的,醫學倫理的要求是依「病人最大利益」作標準,而行為合法也很重要。對病況不佳病人早點討論並簽署DNR意願書可減少臨終時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衛生署希望各級醫院的急診檢傷分類站應有如下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病人呼吸困難緊急送醫時,如無家屬陪同,應設法取得其身上的健保IC卡,迅速閱讀病人基本資料中的「器捐及安寧緩和註記欄」,是否有器捐或DNR意願的註記或病人電子病歷中有否DNR的註記。迅速通知醫師DNR(或器捐)意願。如有家屬陪同,醫師可詢問家屬要CPR或DNR,如無病人的意願書,則請家屬簽署DNR同意書。醫師評估病人是否符合末期病人的條件,CPR是否已是無效醫療,如是則應尊重病人意願,溝通家屬的同意,不再CPR,協助病人安詳往生。如病人並不馬上斷氣,不要插管,可安排住進普通病房,讓家屬可以親切的陪伴病人,度過最後的時光。
有些病人向醫院提出DNR意願書或同意書,但未做IC卡註記,可能被忽視,成為漏洞,導致倉促中未及看到紙本病歷資料而被插管,引起家屬抱怨。醫院可於電子病歷及紙本病歷中加入一欄:[ 此病人已於本院提出DNR意願書或同意書]。可彌補未做IC卡註記的漏洞。重症病人,宜慎重與家屬討論DNR/CPR議題,早點簽下DNR意願書或同意書。也讓家屬有心理準備,以免臨終處置慌亂,插管與否,都容易招致醫療糾紛。家屬或病人有DNR意願表示時,宜趁勢提供DNR文件供簽署。病人病程尚未到達昏迷或未能表示意願的程度前,家屬填的DNR同意書,宜等病人昏迷後再填日期,比較符合目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規定。
對於末期病人,在臨終時,我們難道還忍心讓他經歷加護病房的無意義的煎熬麼?善終是重要的人權,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正是要讓臨終病人都能完滿達成心願,無怨、無憾、無痛、無悔的走完人生旅程。
我認為「大孝與大愛並非不計親人痛苦的搶救到底,而是親切的陪伴末期病人的親人,協助他坦然接受疾病,減少他身、心、靈的痛苦,協助他放下萬緣,安詳往生。人生終需一死,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1)請記住,「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
(本文登載於醫療品質雜誌第2卷第5期34-37頁,2008年9月)
(附圖:衛生署宋晏仁副署長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2008年8月14日 星期四

*敬邀參加<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登錄>醫療機構宣導課程


2008年度<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登錄>醫療機構宣導課程如下:
9/12 嘉義基督教醫院
9/18 羅東博愛醫院(本人會參加ㄛ)
9/19 台中榮民總醫院
9/26 高雄醫學大學

2010年健康人民 (Healthy People 2010)

2010年健康人民 (Healthy People 2010)
陳榮基
美國國家傳染病控制及預防中心(一般稱為CDC),相當於我國衛生署的疾病管制局,在本世紀即將開始時,列出為達成在2010年全民健康的目標,列出10大健康指標及28項重點,提供政策決定者、衛生從業人員及全民參考,2010年行將到達,我們是否曾經關注這些課題?特此轉載,以供讀者參考,建立下一個十年的健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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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健康指標:(掛號內是個人給讀者的建議)
1. 體能活動(規律的適度運動)
2. 過重與肥胖(維持適當體重與腰圍)
3. 香菸使用(禁煙或戒菸)
4. 成癮藥物的濫用[物質濫用](戒毒)
5. 負責任的性行為(避免婚外性行為及善用保險套)
6. 精神健康(樂觀進取,拒絕憂鬱)
7. 外傷與暴力(安全的交通行為與槍炮管制)
8. 環境品質(綠化與環保)
9. 疫苗注射(適時接受預防注射)
10. 健康照護的可近性(改進及維護健保制度)

28項重點:
1. 優品質的健康照護系統的可近性
2. 關節炎、骨質疏鬆及慢性背痛
3. 癌症
4. 慢性腎臟疾病
5. 糖尿病
6. 失能(殘障) (包括老人失智症)及其續發狀況
7. 教育及社區健康計畫
8. 環境健康
9. 家庭計畫(我們大概要把「兩個恰恰好」改成「三個不嫌多」了!)
10. 食物安全
11. 健康資訊
12. 心臟病與腦中風
13. 愛滋病
14. 疫苗與傳染疾病
15. 外傷與暴力的預防
16. 母、婴與兒童健康
17. 醫療產品的安全
18. 精神健康與精神疾病
19. 營養與過重
20. 職業安全與健康
21. 口腔健康
22. 運動與體適能(良好的健康狀態)(Physical activities and fitness)
23. 公共衛生的基礎建設
24. 呼吸疾病
25. 性傳染疾病
26. 物質濫用
27. 香菸
28. 視力與聽力
(資料來源http://www.cdc.gov/nchs/about/otheract/hpdata2010/2010indicators.htm)

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普賢慈海家園啟用



普賢慈海家園啟用
陳榮基
帶領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之成立的淨耀法師,長年推動戒毒反毒的志業,除了經常進入監獄說法,更積極籌設為誤入歧途的青少年更生的中途之家。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建成坐落於台北縣土城市學府路1段23巷21號的<普賢慈海家園>與<慈法禪寺>,於2008年4月27日啟用典禮。預計今年10月開始收容48名男性青少年。這是全世界佛教第一所教惡導善的非行青少年之中途教育搖籃。
淨耀法師說:「我們對『非行少年』的關懷,是一項救人救心的教化工作,《華嚴經》說:『無量無數劫,常行無上施,若能化一人,功德勝於彼。』救人要先救心,所謂『萬法唯心造』。心安則茅塞開,心安則智慧來;再多的物質布施,遠不及助人改變思想的功德大。」
<普賢慈海家園>往後的工作,需要大家持續的支持。
電話: 02-2261-2276; 網址: http://www.sif.org.tw。

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

*<錄音機裏的秘密>音樂劇DVD出版了



<錄音機裡的秘密>音樂劇DVD出版了
陳榮基
蓮花基金會董事長
2008年4月4/5日蓮花基金會在台北新舞台推出的生命繪本音樂劇<錄音機裡的秘密>,曾經感動了恭逢盛會的數千觀眾朋友。本劇原著劇本蔡礎駿(胖丁)所著,由導演蔡旻霓(咪咪)改編。
簡單的劇情是這樣的:
『跨年夜,一位以醫院為家的醫生,在眾人倒數十秒狂歡慶祝新年降臨的歡呼聲中,離開了這個世界。他的女兒Lulu在他留下的遺物中,發現了一台老舊的錄音機與一本繪本。伴隨著錄音聲響起,當Lulu打開了這本繪本,也揭開了一段很少人知道的秘密,一段關於一位癌末小女孩與他父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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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叫花花。還在念高中的花花,因為罹患癌症而住進了醫院。由於癌細胞的擴散,花花的身體越來越虛弱,於是,她將自己藏身在繪本世界裡,在她的魔幻世界裡遇見了一位魔法大師Teddy。他們一齊穿越黑暗森林,通過重重的考驗,抵達傳說中的西方大陸,並且遇見掌管夢的碎片的山婆婆。在命運之神的帶領下,他們走向正確的道路,尋找到傳說中夢的碎片,踏上一段夢與現實交錯的生命探索之旅。』
『沒有什麼比死亡還要來得令人恐懼,也沒有什麼比死亡所帶來的禮物更令人驚喜。』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
本劇在製作人,蓮花基金會前企劃公關主任黃凌蘋及監製人蓮花基金會執行長陳慧慈及導演蔡旻霓的精心擘畫下,全體演員及工作人員,賣力的演出,三場演出,都成功感人。並在演出後,錄製每位演員及導演、工作人員的感言,與音樂劇的錄影片,合製成DVD,終於在八月出版了。本劇有輕鬆活潑色彩鮮豔的部分,適合大人與小孩的觀賞,它更有賺人眼淚啟人深思的生命教育內容,可謂老少咸宜。看過的人,應該珍藏再三的看,沒看過的人更應該好好的觀賞。本劇的成功演出本人衷心感謝眾多贊助單位與合辦單位的協助。
歡迎向蓮花基金會洽詢: 電話02-2596-1212,電郵:lotus@lotus.org.tw,網址:http://www.lotus.org.tw

台北霞海城隍廟


台北霞海城隍廟
1856年興建,1859年落成。
坐落於今之台北市大稻埕迪化街1段61號。是大稻埕的守護神。
『天眼時開』『威靈顯赫』
『天理昭彰看如何結局,人心好險待這裡關防。』
『善報惡報遲報速報終須有報,天知地知子知我知何謂無知。』

2008年8月9日 星期六

<臺灣醫學史學會>誕生了

<臺灣醫學史學會>誕生了
陳榮基
經過七年的籌畫,<臺灣醫學史學會>(The Taiwan Association of Medical History)終於在2008年8月9日在台北醫學大學開辦成立大會,正式誕生了。本會由認同台灣之醫療歷史學工作者所組成,歡迎有志一同,共同參與,切磋琢磨。本會之「宗旨在建立以台灣為主的醫療歷史觀,探究醫學在台灣之發展,提升台灣醫學史研究並推廣台灣醫學史教育訓練。」目前會員有醫療工作者(包括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護理師等) 、歷史學者、文史工作者及其他熱心人士。凡是「從事台灣醫學史、歷史學及相關學科的臨床、行政、研究或教學工作者,」都歡迎加入為會員。大專學生也歡迎成為學生會員。也歡迎贊助之團體會員。
本會理事長:陳順勝
常務監事: 陳永興
常務理事: 陳順勝,周照芳,蔡篤堅,張秀蓉,劉士永
理事:陳順勝,周照芳,蔡篤堅,張秀蓉,劉士永,張炎憲,蔡淑鳳,游鑑明,蔡尚穎,李尚仁,沈柏青。
監事:陳永興,陳榮基,陳芳明。
會址: 高雄縣833鳥松鄉大埤路123號長庚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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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臨床老年精神醫學》陳序



《臨床老年精神醫學》陳序
陳榮基
恩主公醫院教授,台灣失智症協會名譽理事長,台灣腦中風醫學會名譽理事長,台灣大學及台北醫學大學神經科兼任教授

書名:臨床老年精神醫學
編著:黃政平
出版:台北:合計圖書出版社 www.hochi.com.tw

從前神經精神醫學是醫學中的一門較為艱深、冷門的科學,在醫院裏合稱神經精神科或部,隨著醫學的進步,分工越細,就逐漸分成神經醫學與精神醫學,醫院也分別設置神經科與精神科。粗淺的說,一般把神經系統有病變的歸屬於神經科,神經系統中沒有病變的歸屬於精神科。但是我們的語文,又常將精神錯亂的精神病人稱作「神經病」,更使一般人搞不清楚兩者到底有何區別。一般常誤以為精神疾病都是心理社會問題所導致的,甚至於會覺得都是「自己想出來的病」,或誤以為是家族遺傳的「孬種」,因而歧視精神病人。其實不論是神經疾病或精神疾病,都與神經系統,尤其是大腦的運作脫不了關係。它就像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或感冒發燒一樣,是一種或多種疾病的表現,不必因得到精神疾病而害羞,也不應歧視精神疾病的病人。尤其到老年期的很多疾病,更不容易區分是精神領域或神經系統的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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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臨床精神醫學的教科書不多,臨床老年精神醫學的教科書則闕如。曾任台北榮民總醫院老人精神科主任的黃正平醫師,也是台灣老人失智症協會理事、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創會及現任理事長,適時推出這本《臨床老年精神醫學》,正好為已進入老人社會的台灣及使用華語的國家或族群,提供了一本非常實用的書籍,不但可提供醫護學生、各級醫師、照顧老人的醫療人員、乃至照顧老人的家屬,很有實用價值的參考。
本書分成十二章,包括前言與歷史沿革、老人之生物、心理、社會文化層面、老年病患之精神評估、老年精神科病歷寫作要點、老年精神科住院病患之分析、老年疾病之流行率、失智症、瞻妄症、憂鬱症、躁症、焦慮疾病、睡眠障礙、老年精神病及老年神藥物學等,都做了很詳盡的介紹,尤其使用他多年臨床病例的解說,及收集本土研究的資料(包括他自己的研究),深入淺出的介紹老人精神醫學。
現今,全世界每七秒鐘增加一位老人失智病人,全球有兩千四百萬人,台灣約有11-13萬失智病人,而且病人的數目每二十年會加倍。本書對失智症有非常詳盡與精闢的介紹。在本書初稿完成時,本人有先睹為快的榮幸,特此向所有關心老人問題的同好,鄭重推薦。(本書於2008年7月出刊)

*「文化協會在台南」現在台北展出


「文化協會在台南」現在台北展出
1921年臺北大稻埕大安醫院的蔣渭水醫師創立臺灣文化協會,後來在臺灣南部地區持續成長。為紀念「臺灣新文化運動之父——蔣渭水先生」逝世七十七週年紀念,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文學館等單位,特別籌辦一場跨越南北區域及城鄉界線概念的文史特展——「文化協會在臺南」,期能在保存歷史文化的職責中,亦擴大各文史館際與地區間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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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特別挑選蔣渭水醫師之逝世紀念日為展覽開展日(2008年8月5日),並假「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籌備處」(也在錦西街蔣渭水紀念公園附近)展出,一方面是表達對這位臺灣偉人的景仰與追思,另一方面則是希望能邀請全體國民一同來關心屬於我們自己的本土文物與歷史。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http://ncm.culture.gov.tw)籌備處(臺北市寧夏路89號大同分局3樓)(寧夏路與錦西街/保安街口)」可由捷運雙連站下車(2號出口向西沿民生西路至寧夏路口,向北沿寧夏路直走。)或民權西路站下車(3號或4號出口向南至錦西街,向西沿錦西街直走。)值得關心文化歷史的朋友,前往參觀。該館一、二樓目前仍為警察局,兩年後撥給紀念館使用,是台北市三級古蹟。
參觀後在寧夏路上豆花庄老店,享受兒時美食冰涼的豆花,一碗35元。想起兒時童謠「豆花三角半,無錢辺哩看(kia lei kua)」,幣值已經相差百倍了。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尊重病人DNR的意願

尊重病人DNR的意願
陳榮基
安詳往生,順利前往天堂或極樂淨土,是大部分的宗教所希望的,淨土宗的佛教徒,尤其期待在臨終時可以沒有痛苦,往生後可以獲得親友的助念,使他能蒙佛接引,順利超生佛國淨土。疾病末期如能獲得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臨終時又可免除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的折磨,將是最理想的人生句點。我國在2000年立法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國民在臨終時得以選擇拒絕痛苦且已無醫療意義的CPR的權利,亦即可以在臨終時要求不作CPR(Do not resuscitate, 即D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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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都可以在健康或輕病時,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述意願書」(即「預立DNR意願書」),並將該意願書的正本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台北縣25160 淡水鎮民生路45號),協會會將之登錄於健保IC卡上,病人可在就診的醫院,要求醫療人員閱讀IC卡基本資料中的「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註記欄」,就可看到「同意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同意DNR」的註記,在臨終時醫師如確定病人已是末期疾病,CPR已無醫療意義,即應尊重病人DNR的意願,不再施予氣管插管等痛苦的醫療措施,不再將病人送入冰冷的加護病房,以協助病人安詳往生。病人也可在罹患嚴重傷病時,填寫DNR意願書,或交代家屬代為簽署DNR同意書,交給主治醫師,叮嚀他協助自己安詳往生。上述各種意願書(病人自己填寫的)或同意書(家屬填寫的),都可在醫院要到,或到www.tho.org.twwww.lotus.org.tw網站下載。
最近還常常聽到或看到因為家屬的不捨,堅持要醫師急救到底,或因為醫師的執著,硬是要搶救到底,而使病人接受不必要的折磨,在CPR後孤零零的在加護病房多呆了幾天才含恨而終的案例。
家屬不要再以為沒讓病人接受醫師的CPR的搶救是不孝,其實「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親人,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醫師也不必執著過去搶救到底的精神,錯以為未能救回病人是醫療的失敗。其實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早點簽署DNR意願書並告知家人,可讓家屬了解自己的意願,免得一旦罹病或到了年老時,家屬反而不敢、不忍心、或不知如何啟齒與病人討論這種問題。而且,病人的意願最大,將來家屬如彼此間有不同意見,可以尊重病人的意願,以病人預立的意願為奉行準則。醫師與家屬可以根據此意願共同協助病人安詳往生,走完無悔無憾的人生句點。親愛的醫師,當你執意要違反病人及家屬DNR的意願時,請聽聽病人卑微的呼聲:「佛陀(或上帝)已經在向我招手,醫師啊,你為何要拖延我的旅程?」(本文登載於健康世界雜誌2008年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