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應實施部分負擔定率制
陳榮基*
分級醫療制度,可能是節省資源浪費及改善大醫院過度擁擠的比較有效的方法。健保規劃之初,本來就擬利用不同比率的「定率部分負擔」,希望可以鼓勵小病看厝邊親切的開業醫師或小醫院,大病才「轉診」到大醫院的設計。當時已協商到部分負擔在開業醫5%,地區醫院10%,區域醫院20%,醫學中心30%。各級醫療機構都接受。
不幸啟動時被立法院改成地區醫院30%,區域醫院40%,醫學中心50%。結果出爐,醫學中心跳腳,無法接受。因為部分負擔如果是百分之五十,病人會大量流失,醫學中心恐將無法撐得下去!衛生署不得已,不敢施行定率制,改用第二項的定額制,分別規定:「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50元,100元及150元。」在當時,150元對大部分病人沒有困難,於是醫中門診量迅速由每日四千暴增到八千人。
定額制,無法收到節制浪費的效果,因為不論檢查及治療費用多少,病人只需負擔50、100或150元。因此,才會病人一年做24次電腦斷層(CT)檢查的驚人浪費(而且每次檢查都正常)。如果使用定率制,假定一次CT是5000元,病人如要自負百分之三十,就是1500元。一年24次就要自付部分負擔36,000元!相信醫師應該容易說服病人:「CT檢查正常,不必再做了!」因為再做,要自付1500元!但是依定額制,每次只花150元,很難說服病人不要再做。醫院如果以營利掛帥,就很容易接受病人的要求多做幾次,越貴的越好!因為醫院也可增加收入。
現在要把健保法中部分負擔改回原始設計的在開業醫5%,地區醫院10%,區域醫院20%,醫學中心30%。各級醫院(尤其是醫中心)才能接受,不會跳教反對。民眾也比較可以接受。然後,由衛福部長依法宣佈部分負擔改採定率制。才可改正目前醫病雙方「合作」浪費健保資源的行為,使健保可以比較健全的運作!
我國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讓全民可以得到全世界都欣羨的醫療保護,雖然壓榨了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與從業人員,但是維護全民健康,還是值得大家努力減少浪費,共同維護,使它能永續經營!
*本文作者在健保法立法時擔任台大醫院副院長,台北市民。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回應:謝謝教授!一起努力!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