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
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第八屆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禪修與安寧療護
活動名稱: 第八屆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禪修與安寧療護
活動日期: 2010/10/23~2010/10/23
活動時間: 08:30~17:10
地 點: 台中榮民總醫院/40705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160號
洽詢電話: (02)2596-1212
參加人數: 400名 (以報名先後決定順序,額滿截止)
活動類別: 安寧療護
活動說明: 蓮花基金會自民國83年成立,十多年來一直致力於佛法與臨終關懷的結合,並積極推廣安寧療護、生死教育理念與相關議題。而其中,每兩年一屆辦理「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具領導指標地位;更開本土研究之先河,進行「佛法與臨終關懷研究計畫」,期盼醫學與佛學之融合並延續歷屆「佛法與臨終關懷研討會」更深入之探討,希冀提供更人性化的醫療服務,用愛與尊重禆益更多病人與家屬,無憾且泰然走過生死大關。
費 用: 詳見簡章說明。
報名方式: 1.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前額滿即截止。
2.參加費每名1,000元。
3.「安寧志工學苑」學員、「安寧病房志工」、「台灣臨床佛學研究協會」、「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員,以及佛教學院、研究院學生,享優惠每名500元(報名請附佐證資料)。
4.法師免費。
5.參加費含研討會手冊及餐點(午餐素食便當),不含住宿、交通費。
6.請填妥報名表後,連同繳費收據一併傳真(FAX:02-25933535)或郵寄至10367台北巿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30號4樓/蓮花基金會。
7.報名後請自行來電確認(TEL:02-25961212#29謝小姐)無誤方完成報名手續。
8.2010年9月30日以前取消報名者,可全額退費(唯須於活動後才退費,並需扣除手續費100元),逾期恕不退費。
安寧志工 學苑認證: 選修 (HD10010) 共 6學分
補充說明: 【學習證明】
1.全程參與者,可獲「蓮花基金會繼續教育課程」時數證明以及「台北巿終身學習護照」6小時認證。
2.「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以及「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繼續教育積分認證。
3.「安寧志工學苑」學員可獲得選修(HD10010)共6學分認證。
備註欄: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台灣臨床佛學研究協會【合辦單位】台中榮民總醫院/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協辦單位】台灣山海營協會
http://www.lotus.org.tw/ShowActCon.asp?actid=180&tid=9&subtype
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人性化的護理是醫療改革的開端
人性化的護理是醫療改革的開端
~ 紀念八一三南丁格爾逝世滿百年 ~
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 許禮安醫師http://www.zhangqihua.com.tw/
護理人員多半知道南丁格爾的生日是在五月十二日,因為已經是國際認定的護士節,今年台灣護理界改稱「國際護師節」,可是通常不知道南丁格爾已經距離現在有多遠,因為經過我演講時的舉手調查,護理人員與護理老師多半不曾閱讀過南丁格爾的傳記。
其實南丁格爾這位護理界的祖師奶奶,今年「護師節」是她的一百九十歲冥誕,也就是說她出生於1820年5月12日。但是極少護理人員知道的是:南丁格爾活到幾歲?逝世紀念日是幾月幾日?答案揭曉:年輕時就開始自稱:「經常的瀕臨死亡,使我節省下所有的力量,做最應該做的事。 」然而她老人家竟然活到超過九十足歲,南丁格爾死於1910年8月13日,所以今年八月十三日剛好是南丁格爾逝世百週年紀念日。
可是今天看到電視新聞,覺得自己快要傻了或瘋了,各家電視台一再的重複報導:「今天(8月10日)是農曆七月初一開鬼門的日子,本週又逢十三號星期五,中西禁忌合併,請觀眾要小心謹慎。」這和去年醫師節(11月12日,國父孫中山誕辰紀念日)變成內政部「反詐騙日」,媒體大肆報導一樣的輪迴,一個值得歌頌紀念的日子又再度被媒體如出一轍的毀了。
南丁格爾的一生,其實一直都在進行醫療體系改革的工作。為了紀念南丁格爾推動醫療改革的精神,我們需要複習一下南丁格爾說過的幾句話::「一個人早死並不可悲,可悲的是一個人活著卻不作有意義的事情,醫療改革是我人生最後的一場戰爭,是我的生命,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會堅定的走下去。 」她還說過:「很多人認為,祇要是獲得多數人支持的,就是對的。但是我這個老頑固卻認為,多數人總在錯誤的那一方。 」
有些護理人員誤以為:護理工作最重要的是發藥、打針、對order(醫師處方)、寫護理記錄,卻不知道護理工作最重要的是「舒適護理」,第一優先是讓病人得到舒適的護理照顧。何況護理記錄本來是因為有去照顧病人,才有資料可以寫,而現在卻被本末倒置:因為忙著寫護理記錄,所以沒空去照顧病人。
大多數的護理人員都誤以為:護理最主要的工作是by order(按照指令,特別是醫師的指令)做事,卻不知道南丁格爾用盡一生心血在推動醫療改革。護理人員有時候言行舉止忽略去滿足病人與家屬的身、心、靈需求,甚至經常強迫病人與家屬配合「醫院管理」當中許多不合人性的規定,卻不知道南丁格爾說過:「病人已經必須與自己身上的疾病對抗,不需要再與差勁的護理人員對抗。 」
我在護理系開「生命末期療護」課程,還要補充教她們南丁格爾的故事,有些學生開玩笑叫我去競選護理師公會理事長,我說我不夠資格,但是南丁格爾希望每位護理人員:「也許每一個改革的種子,會像是一粒粒的芥菜種子,不知飄落到什麼地方,就扎根生長。 」
我勉勵護理系的學生:「希望你們要立志變成蓮花,不要太早就沉淪於護理界的汙泥當中。」我有超級認真的護理朋友,卻在工作中被學姊圍剿:「你大夜班幫病人洗澡會教壞病人,如果病人都這樣要求,那輪到我上大夜就倒楣了。」要當一個有人性的好護理師,可不一定會被同儕接受與稱讚的。可是南丁格爾說過:「我的『醫學證照』,就是帶著一顆熱血沸騰的心去從事工作。當我看到周遭人馬馬虎虎的工作態度,我就痛苦;他們看我全力以赴的工作,他們也痛苦。 」
南丁格爾說過一個「呼喚與嘲笑」的小故事:「我曾聽過一則故事,在一個夜晚,有兩個人在海邊散步,卻逐漸走入水裡。沒有想到當地的潮水正在逐漸上漲,海邊漁村裡有個少女跑到水邊,大聲呼叫,要他們趕快走到前邊不遠處的石頭上,因為潮水不會淹到那裡。黑夜裡視線不明,少女的呼叫聲在潮浪的狂嘯裡聽來非常微弱,這兩人以為這不過是平常的潮水,一邊嘲笑少女的大驚小怪,一邊走向死亡。我在從事改革的過程中,經常聽到這種嘲笑聲。 」
我非常喜歡這則故事,因為在我從事安寧療護與推動醫療體系人性化改革的過程中,也經常聽到和南丁格爾所聽到的一樣的嘲笑聲。
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止糾息訟 重振倫理 以醫學倫理之艾 治醫療糾紛之疾
台中醫林 第67期台中市醫師公會期刊
焦點話題
止糾息訟 重振倫理 以醫學倫理之艾 治醫療糾紛之疾
文/ 陳榮基 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名譽院長
【編按】作者陳榮基院長為台大醫學院/台北醫學大學教授,長期關懷投入醫療倫理及安寧照顧領域,本期特應台中醫林邀請,以文會友分享精湛觀點。
報紙喜歡聳動的新聞,好事版面不大,壞事大書特書,醫療糾紛案件長久被刻意渲染。「庸醫殺人」,「沒有醫德」,就常常很顯眼的出現在媒體,令醫界同仁無限傷心與憤慨。今年更有假檢體真開刀詐取保險費的重大案件曝光,讓醫界無地自容。個人唯有重振醫學倫理的老話題,希望可以挽回醫者的崇高社會地位。醫院應該遵循醫院評鑑的要求,提升病人安全的種種措施。經常評估全體員工的作業水準。
利益病患切勿傷害
近代護理始祖南丁格爾女士(Florence Nightingale)(1863) 說:「醫院的第一要務是切勿傷害」。現代西方醫學倫理的五大原則就是「尊重生命、利益病患、切勿傷害、病人自主、秉持公義」(Beachaump,TChildress, JF. 1994) 。而最重要的就是古今中外賢聖哲人所一再揭示的「愛」,「秉持愛心」、「視病猶親」,是行醫成功的不二法門。
病人期待醫師能把病治好,把痛苦解除。醫師要關心,友善,有耐心。瞭解病人需要,講話速度適中,解說簡單易懂。告訴病人醫療方法、用藥及可能發生的不良副作用及如何處理併發症。處方要說明,看病要仔細。詳細說明診斷及其建議的療法。告訴病人有哪些選擇(Alternatives),告知病人不接受治療會有什麼後果。
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
從前的醫療是醫師中心的醫療模式,現在的醫療是病人中心的醫療模式。醫師依其專業知識、訓練及經驗,提供醫學診斷、預後、治療選擇及結果之資訊;病人提供其本身健康照顧的目標;雙方達成彼此同意的醫療照顧計畫,代表對病人最佳的處置。
1999年美國國家衛生院(Institute of Medicine)出版「錯誤是人性」(To Err is Human)一書,指出美國每年因醫療失誤而死亡的人數高達44,000 ~ 98,000人,居國民主要死因分析中,排名第八位,遠高於每年因交通意外事故死亡的人數,也高於死於乳癌及AIDS的人數。既然失誤無法完全避免,醫者除了窮究醫理,精進醫術,隨時保持最新的醫療水準外,更應戰戰兢兢,隨時檢討自己,不為利誘,不為威屈,以愛心與同理心,面對病人及家屬;所謂「仁心仁術」、「良醫如母」、「視病猶親」,永遠應是醫療人員的座右銘。在抱怨健保局的壓榨時,也不要忘了我們不應壓榨病人或犧牲病人。
醫療糾紛如夢魘
根據陳榮基等的研究調查(1991)(陳榮基、謝啟瑞、葉俊榮、吳正吉、劉緒倫、陳昭德、邱清華。1993。台灣醫療糾紛的現況與處理。台北:健康世界。)我國的醫師一生執業中44.1%有過醫療糾紛的困擾,在進入司法訴訟的175件中82.3%為刑事訴訟或民刑雙訴。在1117件糾紛案件中,56.3%有恐嚇勒索等非理性的行為。因此醫療糾紛一直是醫界的夢魘。雖然2005年我們的研究(Wu CY, Lai HJ, Chen RC. 2009. Medical Malpractice Experience of Taiwan: 2005 vs. 1991. Int Med J 38:1-6 )。 顯示,醫療糾紛案稍有減少,但是法庭審理時病人勝訴的機率,則稍微提高。
為什麼會發生醫療糾紛呢?醫病雙方對醫療結果/醫療品質認知之差異,很多病人期待醫療完美無缺,而不幸醫療並非完美無缺;病患對醫療權利意識之提升,加上訴訟黃牛之慫恿;醫療保險制度之導入;醫病關係僵化及溝通不良;高科技醫療所帶來的醫源性疾病增加,都是引起醫療糾紛的重要原因。
愛心與笑容是行醫法門
病人都希望獲得別人的尊重、特別的關照,尊重病人及其家屬,是避免糾紛的第一要件。視病猶親,常保親切的態度。凡事充分溝通,隨時與病人及家屬說明病情進展及處置計畫。不斷充實自己,持續進修學習醫療新知,保持符合當時當地的醫療水準。
保持完整的病歷記載,包括追蹤的計畫;不要隨便批評別的醫師。都是避免糾紛的要件。最重要的是維持歷久不衰的「愛心」與「笑容」,是行醫成功的不二法門。
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病人突然死亡是發生醫療糾紛最重的場景,也是醫師最可能敗訴的時候。隨時教育病人及家屬,鼓勵病人早為臨終的抉擇,預作準備,儘量指導病人或家屬,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保證自己可以安詳往生的權力。將該預立的意願書,寄給「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登錄於健保IC卡,則病人到任何醫院,都可由IC卡中讀出病人拒絕臨終無意義的心肺復甦術的意願(即DNR的意願),醫師可據此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減少家屬的遺憾,也減少臨終病人的醫療糾紛。 畢竟大孝與大愛並非不計親人痛苦的搶救到底,而是親切的陪伴末期病人的親人,協助他坦然接受疾病,減少他身、心、靈的痛苦,協助他放下萬緣,安詳往生。人生終需一死,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2010年6月16日為台中市醫師公會而寫】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選擇安寧緩和療護,保障自己善終的權益
選擇安寧緩和療護,保障自己善終的權益
(華杏醫療機構電子報-- 第 50 期 --2010-07-28 http://www.farseeing.com.tw/ )
當有一天走到生命盡頭時,要做怎樣的抉擇?
2000年公布施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因此民眾可以事先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當罹患嚴重傷病時,個人在經醫師診斷是為不可治癒的情況下,一旦突然陷入呼吸困難、意識混亂時,可以為心急的家人提供一個是否要急救的「抉擇」,如此才不會造成在個人無法表達意願時,仍被送入加護病房進行積極維持生命的醫療措施(例如:氣管插管、接上呼吸器、電擊等)。
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陳榮基,2007)。
有鑑於已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者,在末期病危時,一旦未隨身攜帶或無法主動出示時,醫護人員基於職責,仍必須予以全力救治,導致經常發生不符合病人意願與利益之急救等遺憾事件。因此於民眾經常隨身攜帶之健保卡中註記其個人安寧緩和醫療之意願,確實有其重要性。行政院於2010年6月17日通過衛生署提出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進行審議。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訂目的,是為了尊重民眾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撤回之意願,使民眾之意願能透過嚴謹之機制註記於健保卡內,且其法律效力等同於書面意願書,未來健保IC卡必須加註「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民眾是否願意放棄插管、電擊等侵入性急救方式,可以及時提醒醫護人員尊重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若所註內容與意願人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示之意思表示不一致時,以意願人明示之意思表示為準(行政院法規會,2010)。
何謂「安寧緩和醫療」?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90年對「緩和醫療(palliative medicine)」的定義為:「對於有治癒性的治療已無法獲益的末期病人,整體積極的照顧是給予病人疼痛控制及其他症狀的緩解,再加上更為重要的心理、社會及靈性層面之照顧,目標是協助病人及家屬獲得最佳的生活品質」。
安寧療護提供「四全照顧」
安寧療護(hospice)的特色是:全人照顧、全家照顧、全程照顧、全隊照顧。由專業的醫療團隊(包括:醫師、護理師、治療師、復健師、藥師、營養師、心理治療師)、社工師、宗教團體及義工……等人員所組成的照護團體,提供正確且完整之生、心、靈全方位的照護,讓面臨生命末期病人、現有不適之末期症狀且需要緩解等治療之患者,選擇其合適之急性住院、長期住院、居家照顧等之醫療照顧方式,以積極治療的態度緩和身體不適。在安寧療護期間,病人及其家屬可以在心靈上獲得充分的輔導,積極生活直至死亡。因此,安寧療護是每一位面臨生命末期病人的「醫療人權」,同時也能節省醫療成本。
中央健保局2009年擴大安寧療護照護範圍
安寧療護在台灣已經推動十幾年,健保局從1996年起試辦安寧居家療護,2000年立法院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為末期病患醫療自主權開創新頁,初期照護對象為癌症末期病患,2003年新增漸凍人,為擴大照護範圍並推廣國人對安寧療護的認知,中央健保局從2009年9月1日起,除了將原試辦的住院及居家計畫正式納入健保常態性支付,並新增八類非癌症重症末期病患也能接受安寧療護服務,納入健保給付對象範圍,自此台灣安寧療護因此進入一個新里程碑,與世界潮流同步以及與WHO理念一致。
新增納入健保給付對象範圍之八類非癌症重症末期病患
(1)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即老年失智症)
(2)其他大腦變質
(3)心臟衰竭
(4)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
(5)肺部其他疾病
(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8)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之內容與規定
1.將本意願書資料鍵入本人健保IC卡註記欄位(同意者請於□打ˇ)
2.末期病人願意接受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
3.末期病人願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4.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實施安寧緩和醫療之醫療機構所屬人員不得為見證人。
5.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2)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民眾如何在健保IC卡加註「安寧療護意願」?
行政院衛生署於2006年委託「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將簽署人同意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彙整後送交衛生署轉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將上述個人意願登錄到健保IC卡中。
當民眾將已填妥、簽署之意願書正本,並勾選願意將此意願書加註於健保IC卡上,寄至「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協會將彙整相關資料送至行政院衛生署轉中央健保局完成加註事宜。
根據2010年5月的統計,已有超過4萬位民眾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並已註記於健保IC卡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讓生命終點更有尊嚴(行政院衛生署,2010)。
資料來源:
1.行政院法規會(2010,6月2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0/6/17):總說明及修正修文對照表‧2010年7月6日取自http://www.ey.gov.tw/ct.asp?xItem=70601&ctNode=2294&mp=1
2.行政院衛生署(2010,5月29日)‧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讓終點更有尊嚴‧2010年7月2日取自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75959&keyword=
3.陳榮基(2007)‧預約善終:請趁年輕健康時簽署預立DNR意願書‧2010年7月5日取自http://www.tho.org.tw/xms/
4.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無日期)‧安寧意願註記健保IC卡‧台北:台灣安寧照顧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