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與生命科學的對話:顧生與顧死
佛陀淨化教育基金會<2009年大專青年生命樂活營>
<佛法與生命科學的對話>引言
陳榮基
佛家認為 [佛性本俱] 、[心性本來清淨] 、[平常心是道] 、[即心是佛]。所以日常生活,如種菜、鋤草、採茶、吃飯、泡茶、拉屎、走路、開車、讀書、念經,乃至一切之起心動念,揚眉吐氣等日常生活,皆是佛性之顯現。既然一切起心動念,皆是佛性的表現,那麼所有科學的活動,應該也是佛法的活動了?顯示全文/隱藏全文
然而,宗教的根本要素是「信」,你就是要相信佛(透過釋迦牟尼)所說的或上帝(透過耶穌基督)所宣示的真理,你就是要發願到西方極樂淨土或天父的家。而科學所強調的就是要<懷疑>,要拿出證據,要能夠以實驗重複驗證,才能相信。<眼見為憑>。想要用科學的證據來解說宗教的教義,用科學的理論來佐證或驗證佛所說的,可能嗎?研究腦功能的科學家,一位諾貝爾獎得主,Eccles就曾說,要用我們的腦來探究腦的功能,是有其極限的。儘管我們無法完全了解腦的功能,<腦>還是不停的運作。難道無法用科學驗證的話,宗教就不可相信了嗎?雖然我們無法證實西方極樂世界或天堂的存在,但是宗教還是不停的運作著。
做了一輩子的醫師,花了五十多年的歲月,從事醫學的研究,看盡生老病死各種場景。大半輩子在探究<腦>的功能。終於看到科學的極限,也發現醫生既要<顧生>也要<顧死>,要<醫生>也要<醫死>。醫學以科學照顧人的健康,健康包括身、心、社會與靈性(PHYSICO-PSYCHO-SOCIO-SPIRITUAL)等層面。醫學有很多不確定性與不完美性,西方醫學前賢認為,醫療的工作是:”To cure sometimes, to relieve often, to comfort always.” 當科技有極限時,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如何維護善終,也是醫學重要的一環。
臨終的疑慮與害怕,<不知死後如何?><死後到哪裡去?>科學未能解答,只有接受宗教或哲學的推論或主張,<上天堂,回到天父的家>,(但下地域的話,怎麼辦?)或<接受輪迴>,尋求向上提升,<往生極樂淨土>,擺脫輪迴,解脫<成佛>。
科學講求实證的證據,可以實驗重複證明;眼見為憑。宗教講求<信>,能夠證明當然很好,但是也不必一定要全部證明了,才可相信。近代佛教大師李炳南老師說:<「信」如車軌,「願」如火車,「行」如開機,三者合而不離。>「信願行」是前往極樂淨土的三大資糧。
許倬雲院士說:<當前的危機,關鍵在於人失落了身而為人的價值。只求活得開心,卻不問為何而活。當代正是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雅士培所說,禮壞樂崩的時代,未來的突破與毀滅,都將由人類自己決定。如今人類的遺產都已丟失,我們必須自己去發掘。我們該從哪裡追溯、找尋起呢?從猶太教、儒家、佛家、道家、印度教等古文化之中,都有線索可循,我們必須重新發掘、闡釋這些世界精神遺產,以找出新的價值系統安身立命。這幾年我的思考回到「人」,「人」不必屈服於神、佛、錢或勢。正因生而為人有其特殊意義,因此我們必須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以「人」為起點,我想我們可以找到出路。>
達賴喇嘛:以慈悲心待人,愛他人,愛自己,協助他人成佛,也使自己證悟成佛。
最近十幾年,我開始投入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把我的醫療領域的重心從<顧生>轉到<顧死>,鄭重的思考如何協助每一個人善終。
從前的人,大多死於家中,由家人陪伴安詳往生。在五、六十年前,病人彌留時,醫生能做的是與家屬,陪伴病人,親切的握著病人的手,直到病人往生。近代醫學進步,很多人死於醫院。自1960年代以來,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發明,繼之以不斷發展的高科技醫學,它雖然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並沒有提高人臨終的生活品質。反而使醫療提供者,尤其是醫師,產生了與上天爭命的妄想,也使民眾誤信醫療萬能,人定勝天。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在醫院中因為醫師的「英勇奮戰」而痛苦的死亡。醫師常常給病人不切實際的希望,「我們要堅持急救到底,也許下一秒鐘會有奇蹟出現!」醫師不能接受病人死亡的失敗,家屬認為如未經醫師最後的CPR的急救努力,是不孝或不愛,或不忍心讓家人走了。於是醫師英勇奮戰到底的受害者,永遠是無助的病人,「下一秒鐘的奇蹟永遠沒有出現!」已經飽受病魔折磨的病人,又要承受最後無效醫療的CPR的插管伺候,再一次受到極端的痛苦,含恨而終。家屬看到病人最後的痛苦,更是悔恨終身。
人們大多企求善終,善終是基本的人權。索甲仁波切說:「安詳的去世確實是一項重要的人權。所有宗教傳統都告訴我們,臨終者的靈性未來和福祉,大大的倚賴這種(善終)權力。我要讓全世界的醫師能夠極端認真的允許臨終者在寧靜安詳中去世。我要呼籲醫界人士以他們的善意,想辦法讓非常艱苦的死亡過程,可能變得容易、沒有痛苦、而且平和。」
1967年英國的西西里。桑德思醫師在倫敦開辦聖克力司多福安寧院,開啟了用積極的醫療作為,以解除病人身心靈的痛苦,讓病人安享餘生的安寧緩和醫療(Hospice palliative care)。此一人性化的醫療,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地,而於1990年傳進台灣。安寧緩和醫療是努力協助病人解除身心靈的痛苦,維護病人善終的權利。我國於2000年6月7日立法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於2002年11月23日修訂),賦予我國國民可以在臨終時選擇或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的權力,使安寧的推動有了法律的加持。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自己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或家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的病人,如罹患<末期疾病>,臨終時可以不再受到CPR的折磨。
<末期疾病>是:「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譬如癌症末期,愛滋病或運動神經元萎縮病末期,重大器官衰竭末期等。
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或安詳的往生,將是莫大的功德。
淨土宗的佛教徒,大多希望安詳往生。臨終的CPR將增加病人的痛苦,使人在瞋恨中往生,減少投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機會。既然CPR是醫師發展出來的在臨終時增加病人痛苦的方法,作為佛教徒的醫療人員,如果確定病人已是末期,是否更應以同理心,尊重病人DNR的意願,協助病人安詳往生?
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本文為2009年1月18日佛陀淨化教育基金會<2009年大專青年生命樂活營><佛法與生命科學的對話>引言)
2009年1月4日 星期日
*佛法與生命科學的對話:顧生與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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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是否會有不孝子孫利用DNR而希望能早點繼承遺產?若是有此種人,醫生如何能避免DNR方法的弊病?ST
A. DNR之執行,必須符合兩大條件:1.有兩位醫師確定病人患有末期疾病(即CPR也不救回來的絕症);2.有病人簽署的DNR意願書或家屬簽署的DNR同意書(當病人已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時)。因此應可避免不孝子孫的惡意違法行為。RC
Q. 植物人是否可安樂死?ST
A. 安樂死是用加工的手段結束病人的生命,雖然立意是為解除病人的痛苦,但是是違反醫學倫理的行為,在我國是違法的行為。因此不可以用安樂死來處理植物人或任何病人。我們應以安寧緩和醫療的精神來照顧這類病人,減少病人及家屬的痛苦。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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