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是我的親人,我會做什麼樣的選擇
陳榮基
退休老醫師
2016-08-23 11:25 民報 [醫病平台]
很多年前曾經在台大醫院門診,接到一位從地區醫院轉診來的病人,家屬說:「醫師說不知道什麼病,所以要轉去台大。」
我看家屬帶來的轉診函(referral sheet)上很清楚的寫著:”Hepatoma
metastasis to spine” (意即肝癌轉移到脊柱)。難道是醫師不敢告訴病人也不敢告訴家屬壞消息嗎?還是醫師沒說清楚,或家屬聽不進去噩耗?
拜讀吳女士在8月12日【醫病平台】 「家屬的心痛 治療能否為病人減輕苦痛?」一文,對吳女士連接承受親愛的父親與哥哥罹患惡性腦瘤的痛苦經驗,讓我更感心痛。為什麼我們醫病之間的溝通一直都那麼困難或不能更完美?
我也經驗過一位女士護送呼吸困難的癌末父親到急診室,醫師說對家屬說:「病人呼吸困難,需要馬上插管急救,如果不插管,很快會死亡。救不救,你決定!」雖然女兒曾經在聽過我的演講後,說服父親簽署了<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依法註記於健保卡,決定臨終不要插管急救,即要DNR (Do no resuscitation, 拒絕心肺復甦術),期待安詳往生。但是在急診醫師「救不救妳決定」的質問下,一時腦筋轉不過來或來不及仔細思考,只覺得如果說不急救,那父親不就是因我的決定而死的嗎?只好回說要急救。父親被插管後經過兩週的加護病房的折磨後死亡!讓她久久抱憾,無法釋懷,無法原諒自己。結果寫了一封很長的信,向我抱怨!如果當時急診醫師,多花一兩分鐘時間,告訴家屬:「病人現在的病況,呼吸衰竭,需要插管急救,否則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但是病人已是癌症末期,插管急救,也不能挽回他的生命,只能拖延死亡的到臨,讓他多受一段時間的痛苦。而病人已經簽署DNR意願書,表示要安詳往生的意願,我們是不是尊重病人的意願,不要插管急救,共同來協助他,減少他的痛苦,讓他可以如願的安詳往生?」相信家屬一定能夠做成明智的決定,陪伴著病人,在醫療的協助下,讓父親沒有痛苦地走完生命最後的旅程。
醫師應該學習如何與病人/家屬詳細溝通,尤其是如何婉轉揭示不好的病況,避免病人/家屬太難過,但也不要讓家屬心存錯誤的期待,造成日後發現不理想的後果時,更加悔恨與難過。
我當神經科住院醫師時,我的神經外科老師林成德醫師,每一位要開刀與否的病人,他都會將病人的腦血管檢查的X光片擺在視框(View box)上,不厭其煩的與病人及或家屬,講解病情,手術的利弊,手術與否可能的後果。然後與病人/家屬共同做成決定。
曾經有家屬,打電話請教我,他的親人的病,外科醫師說需要開刀,要家屬決定;他問我要不要開刀。我不很清楚病人的狀況,我會告訴家屬,請問那位醫師,如果病人是你的親人,你會選擇開刀與否?為什麼?
醫師常被要求要視病猶親,要用同理心(empathy)來面對病人。醫師應該與病人/家屬,仔細說明病情,治療/處置的各種選擇,每種選擇的可能後果,不要讓病人/家屬有錯誤的期待。如果那是一個很困難的選擇,應該設身處地,為病人/家屬設想,如果病人是我的親人(我的父母兄弟姊妹或子女)時,我會做何選擇。然後協助病人/家屬做成可能是最好,至少是最不會後悔的選擇。
曾經有一對六十多歲留美歸來的夫婦,在農曆過年前到我門診,我發現那位太太,得了腦瘤,而且顱內壓(腦壓)很高,需要馬上接受檢查及手術。我建議她馬上住院。但是病人認為即將過年,不肯住院手術。在與病人的丈夫討論後,為了病人的最佳利益,我直接告訴病人:「妳腦中長了一個瘤,我判斷妳長的是良性的腦膜瘤,手術成功的機會很高。但是因為妳現在腦壓很高,隨時會有危險,因此需要趕快手術治療。如果妳現在住院手術,妳今年不在家裡過年;如果妳不住院手術,妳明年可能不在家裡過年。」病人當場在門診哭了半小時後住院,第二年元宵節她已接受完手術,健康的出院了。
我常教育我的學生,設身處地,告訴病人/家屬,[如果他是我的親人,我會做什麼樣的選擇。]我也常告訴病人/家屬,可以請問醫師:[如果病人是你的親人,你會做什麼樣的選擇?為什麼?]
如果疾病本身需要經過很多困難而且會讓病人受到很大的痛苦,經歷很長時間的奮鬥,花費很大的醫療資源與錢財,但是成功的機率並不很高,醫師應該坦誠告訴病人/家屬。不要一定抱著[拼拼看]或[拚看邁]的精神,隱瞞不樂觀的資訊,誤導病人/家屬,存著[萬一]的幻想,受盡折磨以後,病人在痛苦中逝世,讓家屬久久無法釋懷,甚至對自已是不能諒解,長久抱憾!其實,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已經證實,對於末期疾病,接受安寧照顧,反而比一直拚到底的治療,讓病人活得更久,品質更好。
家屬不要以為一定要讓醫師拚到底才是孝順,其實大孝與大愛應該是協助病人坦然面對絕症,協助病人接受安寧照護,減少痛苦,安詳往生。醫師也不必以為病人的死亡都是醫療的失敗,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幫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1 則留言 :
荣基兄的文章写得很不错,我十分赞同.
我在退休之前,曾经発生过这么一个例子.
有一回我去度假,我请一位巴基斯坦的医生代理照顧我的病人.恰巧有一位糖尿病患者,因 ACUTE HEART ATTACK 住入CORONARY CARE UNIT.
病人入院后一直昏迷不醒,家属请求巴籍医生放棄治疗.那位巴籍医生是虔诚的回教徒,他拒绝家属的要求,理由是"这等于谋杀”.
当我度假回来,病人妻子馬上来找我,请求立即停止治疗.
我就答应按他们的要求,在一两天内逐步减慢IV停止RESPIRATOR,病人终于过世.
想不到㐧二天报纸上刊登了病人过世的讣闻,文中家属特别感谢我的恊助.
在美国,庞大的医療费用有1/4是用在老年人最后死前一个月的INTENSIVE CARE上,而延长生命不过三个星期左右.
在美国生病,It is easy to get in to hospital and hard to ge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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