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還要奮戰到底嗎?

安寧緩和醫療2
#還要奮戰到底嗎?
陳榮基

希臘醫聖希伯克拉底(400 BC)的誓言要求醫師要[利益病人(for the benefit of the sick)].孫思邈(581-673AD)的千金方「論太醫精誠」中說[凡太醫治病必當..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護理始祖南丁格爾女士(1863)說:[醫院的第一要求是切勿傷害病人].因此現代醫學倫理的最重要的兩大原則是[利益病患]及[切勿傷害].醫療的處置,不論是檢查,用藥或手術,都有可能引起病人的傷害,因此醫師必須權衡是否利益大於傷害,並與病人討論,才決定是否施行該處置.如果可能引起的傷害遠大於利益,則不宜施行該處置.病人及家屬,亦可遵照此原則,來決定是否接受醫師的建議.
三十多年前,有位大學的講師朋友,罹患不可治癒的腦幹腦瘤,幾乎用盡積蓄,作各種醫療嘗試後,醫師宣布無法治癒的訊息,家屬開始尋求另類療法,打聽到有一帖要價一萬元(當時大學講師的月薪是一千元),要用十幾帖的祖傳秘方.面對家中三姑六婆的壓力,病人的太太雖明知沒有用,也得借貸買來嘗試,最後病人在受盡折磨後往生,未亡人除了要教養一位幼女外還背負了一身重債.
最近一位中年親戚,因為咽喉癌,兩年中歷經電療及十多個療程的化療後,病況繼續惡化,已達末期病情.化療又相當的痛苦,病況也看不到改善.家屬數次請教主治醫師:「病人目前的狀況如此惡劣,他還有多少時日?有再化療的必要嗎?」得到的答案皆是:「那要看你們的價值觀囉!?」家屬詢問是否應尋求安寧緩和醫療的協助,以減少病人的痛苦,並讓病人有時間安排後事,積極面對死亡.主治的腫瘤科醫師(俗稱癌仙)說:[縱使只有一線希望,也值得嘗試新藥](雖然新藥很貴且健保沒有給付).最後病人在結束再一次的化療後兩天,吐血逝世,未能交代遺言或告別親人.一般癌仙都抱持與癌症奮戰到底的精神,戰況通常頗為激烈,而受苦的則是可憐無助的病人.
醫師有不能放棄病人及積極試驗新的療法以造福[將來的病人]的崇高理想.而且認為如果未經奮戰到最後一刻,就讓病人死亡,是他的醫療失敗.家屬也認為如果不尋求各種可能的療法,拼到最後一刻,是否會有未盡到最大孝心或愛心的疑慮.就因為這樣很多末期病人,尤其是末期癌症病人,臨終就會受到很多因為治療所引起的折磨.
其實大孝與大愛應是親切的陪伴臨終家屬,使他能坦然面對死亡,無怨無憾的走完人生的道路.未能治好絕症病人,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祥往生,才是醫療的最大失敗.安寧緩和醫療正是在疾病末期積極提供緩解性的醫療,協助病人安祥往生的人道醫療.及早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可以保障自己避免臨終時,受到醫師奮戰到底的傷害. (本文刊登於健康世界雜誌2007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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